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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邊 的 水旁 ; 「 改 」 則 應 指 把 罕見 難 寫 的 形體 改掉 , 例如 「 地 」 字 籀文 作 「 」 , 小篆 改作 「 地 」 。 省改 的 原因 , 是 著眼於 字體 整 個 體系 的 完整 , 也 便於 書寫 時 的 圓轉 流暢 。 如果 有 形體 過 簡 的 , 也 會 加以 繁化 。 例如 「 雲 」 這 個 字 , 甲骨文 作 「 云 」 , 金文 作 「 」 , 古文 作 「 」 , 形體 過 簡 , 因 它 寫 「 雨 」 有關 , 所以 就 加 了 「 雨 」 旁 , 以 求 方正 勻稱 。 ( 五 ) 利用 形符 和 聲符 的 偏旁 來 改造 新 字 , 加強 文字 表 音 和 表意 的 功能 。 從 甲骨文 開始 , 漢字 多 藉 象形 以 表意 , 但 因 文字 有 其 限制 , 不足以 盡 記 語言 的 繁複 多變 , 加以 古 漢語 多 單音節 , 同音詞 很多 , 為 了 辨別 , 不能不 往 加強 表 音 和 表意 的 方向 發展 。 又 為 了 便於 辨認 和 書寫 , 所以 不斷 地 利用 形符 和 聲符 的 偏旁 , 來 造 新 字 。 例如 以 「 馬 」 為 基本 , 所 造 的 駕 、 馭 、 馳 、 驅 和 駒 、 駟 、 驂 等 字 中 的 「 馬 」 旁 , 有的 是 義符 , 有的 是 聲符 。 可 以 象形 表意 的 字 越來越 少 , 代之而起 的 是 不斷 產生 的 新造 的 形聲字 。 這 種 情況 到 了 春秋 戰國 時代 , 越來越 明顯 。 上文 說 六 國 古 文字 中 異體字 和 俗體字 很多 , 或 即 與 此 有關 。 所謂 「 言語 異 聲 , 文字 異形 」 , 亦 當 與 此 有關 。 小篆 「 合 以 古 、 籀 」 的 結果 , 以 形聲 造字 的 方式 , 勢必 用 得 更多 。 甚至 以前 原 非 形聲字 的 字詞 , 也 多 改易為 形聲字 了 。 例如 「 盡 」 這 個 字 , 甲骨文 作 「 」 或 「 」 , 金文 作 「 」 , 都 象 用 手 洗滌 器皿 之 形 , 但 小篆 卻 強調 其 「 火 」 的 部分 , 作 「 盡 」 , 《 說文解字 》 就 解 之 為 : 「 器 中空 也 。 从 皿 , 㶳聲 」 , 顯然 由 象形 象意字 變成 了 形聲字 。 因此 漢字 發展到 秦篆 時 , 形聲字 的 數量 增加 得 特別 快 。 有 人 做 過 統計 , 說 在 《 說文解字 》 所 收 的 九千三百多 個 小篆 中 , 形聲字 就 佔 了 百分之八十 以上 。 關於 小篆 的 其他 問題 , 我們 在 以後 談到 許慎 《 說文解字 》 一 書 的 內容 時 , 還 會 有 進一步 的 補充 說明 。 第二 節 __UNDEF__ __UNDEF__ 秦書 八 體 餘論 : 篆隸 之間 __UNDEF__ __UNDEF__ 〈 一 〉 __UNDEF__ 說明 了 大篆 和 小篆 二 體 之後 , 現在 再 回來 談 秦書 「 八體 」 中 的 其他 部分 。 秦書 八 體 中 的 第三 至 第七 體 , 即 刻符 、 蟲書 、 摹印 、 署書 、 殳書 五 類 , 核對 上文 談 春秋 戰國 器物 上 的 古 文字 部分 , 可以 想見 它們 之間 的 關係 。 刻符 刻寫 在 金屬 或 竹簡 上 , 用於 軍事 及 商業 往來 , 是 符節 信物 上 的 文字 ; 蟲書 用於 絲帛 、 璽印 及 兵器 、 樂器 、 飲器 等等 器物 上 , 作 裝飾 之 用 , 是 一 種 將 蟲形 鳥形 的 圖紋 和 文字 形體 結合 的 藝術字 , 這 在 吳 、 越 、 楚 、 宋 等 地 都 曾 風行 過 ; 摹印 用於 玉石 陶瓦 , 經過 規 摹 刻畫 , 應該 也 有 其 一定 程度 的 藝術性 , 是 刻石 璽印 上 常見 的 一 種 瘦 硬 又 力求 變化 的 字體 ; 署書 用於 簡牘 、 盟書 、 璽印 等等 , 在 封泥 或 信物 上 簽署 以 備 檢核 之 用 , 也 可 如 「 物 勒 工名 」 一樣 , 只是 表明 身分 或 確定 時間 地點 , 是 一 種 比較 自由 潦草 的 字體 ; 殳書 是 一 種 刻 在 棍棒式 兵器 上 的 文字 , 它 既然 與 刻符 分立 , 筆畫 書法 應該 也 跟 刻符 一 類 有所 不同 。 「 殳 」 在 古代 不僅 作 兵器 用 , 也 可 作 度量 權衡 之 用 。 殳 之 為 器 , 長 而 細銳 , 所以 刻 在 上面 的 文字 , 想必 也 是 比較 瘦 硬 或 不 工整 的 體勢 。 同樣 的 文字 , 寫 在 不同 的 器物 上 , 有 不同 的 用途 時 , 運筆 的 方式 和 書寫 的 姿態 也 常 因之而 異 。 所以 這 所謂 「 體 」 , 指 的 應 是 書體 , 而 非 字體 。 以上 所 說 的 這 五 類 書體 , 介 在 篆書 ( 大小篆 ) 與 隸書 之間 。 篆書 是 秦朝 官府 所 定 的 正體 , 隸書 是 一般 吏民 所 使用 的 簡體 , 性質 自有 不同 。 前者 宜 求 端方 , 筆畫 固定 ; 後者 但 求 簡便 , 比較 潦草 。 所以 介 在 二 者 之間 的 這 五 類 書體 , 自然 其 形體 筆勢 也 會 介乎 篆體 和 隸體 之間 。 我們 看 刻符 、 蟲書 、 摹印 、 署書 、 殳書 這些 銘文 所 使用 的 器具 , 多 為 官府 公家 所有 , 亦 可 推知 這些 文字 的 使用 , 也 必 以 官家 執行 公事 為主 。 由於 社會 經濟 日趨 發達 , 其中 或 有 一些 為 民間 所 用 , 如 符節 可 作 商業 用途 , 如 印章 可 作 私人 用具 , 如 隸書 可 為 吏民 之 所 共用 , 這 都 不足為奇 , 沒有 什麼 問題 。 所以 《 說文解字 . 敍 》 在 敍述 秦書 八 體 之後 , 才 會 緊接著 這樣 說 : __UNDEF__ __UNDEF__ 漢興 , 有 草書 。 尉律 : 學僮 十七 以上 始 試 , 諷籀書 九千 字 , 乃 得 為 吏 ; 又 以 八 體 試 之 , 郡 移 太史 並 課 , 最 者 以為 尚書史 。 書 或 不正 , 輒 舉劾 之 。 意思 是 說 : 秦朝 統治 天下 不久 就 滅亡 了 , 小篆 的 推行 時間 短 , 效果 不彰 , 等到 漢朝 建立 以後 , 又 產生 了 一 種 「 草書 」 。 有 人 以為 這裡 的 「 草書 」 , 只是 指 寫 得 潦草 的 隸書 而已 , 與 後來 東漢 所 興起 的 草書 不同 。 就 因為 如此 , 字體 後來 大家 越 寫 越 潦草 , 對 小篆 以前 的 文字 , 也 多 已 茫然不解 , 這 對於 讀書 識字 的 學子 , 和 需要 處理 文書 及 參考 文獻 資料 的 官吏 來 說 , 是 值得 擔憂 的 事 , 所以 執政 者 才 規定 十七 歲 以上 的 學生 , 必須 參加 考試 , 懂得 諷誦 籀文 篆書 九千 字 以上 , 才 可以 當 官吏 。 另外 還要 通過 考試 書寫 「 八 體 」 , 才 可以 當 官吏 之 長 , 最 優秀 的 可以 在 宮 中 服務 。 如果 書寫 的 字體 不 端正 , 就 會 被 糾舉 彈劾 。 前面 所謂 「 諷籀書 九千 字 」 , 是 要求 能 多 讀 古書 , 識 古字 , 這 種 要求 大概 和 後來 許慎 《 說文解字 》 所 收 的 字數 相當 , 但 李斯 等 人 所 作 的 「 三倉 」 , 總字數 不過 三千三百 字 , 可見 這裡 所 說 的 「 九千 字 」 , 應當 包含 不同 的 字體 在 內 ; 至於 後面 所謂 「 又 以 八 體 試 之 」 , 「 書 或 不正 , 輙舉 劾 之 」 , 是 要求 書寫 時 , 字體 要 正確 無誤 。 也 因此 , 秦書 八 體 基本 上 反映 了 秦始皇 推行 小篆 以後 , 從 官府 公家 到 民間 書寫 篆體字 時 的 實際 情況 。 重點 在 運筆 書寫 方面 。 同樣 寫 小篆 , 有 人 還 保留 以前 大篆 的 模樣 , 有 人 寫 得 快速 潦草 一些 , 就 成 了 隸書 ; 有 人 刻寫 在 金石 、 璽印 或 陶瓦 上 , 有 人 謄寫 在 竹簡 、 縑帛 或 旗幟 上 ; 篆書 、 隸書 以外 的 各 種 書體 , 應該 多 用於 各 種 不同 的 器物 上 。 用於 不同 的 器物 時 , 應該 會 有 不同 的 書寫 技巧 ; 寫 在 不同 的 器物 上 , 也 應該 會 有 不同 的 形狀 姿態 。 陳夢家 《 中國 文字學 》 第六 章 「 歷史 上 的 字體 」 談到 「 八 體 」 時 , 就 說 「 八 體 」 可以 分為 三 類 : 甲 類 以 時代 先後 分 , 包括 大篆 ( 古文 奇字 ) 、 小篆 ( 篆書 ) 、 隸書 ( 佐書 ) ; 乙 類 指 書寫 於 不同 器物 上 的 應用 文字 , 包括 刻符 、 署書 、 殳書 、 摹印 ( 繆篆 ) ; 丙類 蟲書 ( 鳥蟲書 ) , 指 特種 器物 上 的 特種 字體 。 但 它們 都 是 當時 官定 的 標準 字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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