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, 正 要 詢問 , 賈寶玉 說 : 「 薛 大哥 從來 不 這樣 的 , 你們 不可 混 猜度 。 但 他 沒有 拒絕 賈母 的 選擇 。 沒有 對 賈母 的 拒絕 便是 對 林黛玉 的 背叛 。 叩問 這 種 靈魂 深處 的 罪 意識 , 才 有 文學 作品 深刻 的 精神 內涵 。 王國維 所 說 「 劇 中 人物 之 位置 及 關係 」 造成 的 悲劇 , 完全 可以 翻譯為 劇中人物 共同 犯罪 的 悲劇 。 共同 犯罪 所以 是 無罪 之 罪 , 乃是 因為 這 種 罪 並非 刻意 之 罪 , 而是 自然 之 罪 , 即 「 通常 之 道德 , 通常 之 人性 , 通常 之 境遇 」 導致 的 罪 , 也 可以 說 是 無 意識 之 罪 。 同 為 持有 通常 之 道德 , 通常 之 人性 , 因此 , 犯有 這 種 罪 的 罪人 , 其 犯罪 也 符合 充分 理由律 , 即 其 罪 也 無所謂 「 不可 」 。 賈寶玉 與 林黛玉 是 性情中人 , 賈母 、 寶釵 、 鳳姐 、 賈政 、 王 夫人 、 襲人 等 是 名教 中人 , 他們 雙方 的 衝突 , 乃是 他們 本 ?
自己 的 信念 行事 。 他們 的 行為 本 無 什麼 可 或 不 可 。 莊子 用 「 知通為一 」 解釋 「 自然 」 之 勢 , 其 意思 就是說 , 道路 是 人 走出來 的 , 事物 的 名稱 是 人 叫出來 的 。 可 有 它 可 的 原因 , 不可 有 它 不可 的 原因 ; 是 有 它 是 的 原因 , 不 是 有 它 不 是 的 原因 。 為什麼 是 , 自有 它 是 的 道理 。 為什麼 不 是 , 自有 它 不 是 的 道理 。 為什麼 可 , 自有 它 可 的 道理 。 為什麼 不可 , 自有 它 不可 的 道理 。 一切 事物 本來 都 有 它 是 的 地方 , 一切 事物 本來 都 有 它 可 的 地方 。 沒有 什麼 東西 不 是 , 沒有 什麼 東西 不可 。 所以 小 草 和 大 木 , 醜陋 的 女人 和 美麗 的 西施 , 以及 一切 稀奇古怪 的 事物 , 從 道理 上 都 可以 通 而 為 一 。 萬物 有所 分 , 必 有所 成 ; 有所 成 必 有所 毀 。 所以 , 一切 事物 從 通體 來 看 就 沒有 完成 與 毀壞 , 它們 都 復歸 於 一 個 整體 。 莊子 說 , 「 唯 達 者 知 通 為 一 」 。 ?
只有 通達 之 士 能夠 了解 這 個 「 通 而 為 一 」 的 道理 。 真正 深刻 之 悲劇 , 就 是 衝突 的 雙方 都 擁有 自己 的 理由 , 都 從 某 一 角度 符合 充分 理由律 , 也就是說 , 都 在 不同 程度 上 確認 這 種 「 通 而 為 一 」 的 道理 。 這 一 美學 原則 放 在 《 紅樓夢 》 的 闡釋 中 , 就是說 , 林黛玉 的 自由 性情 , 本 無 「 不可 」 ; 而 薛寶釵 的 遵循 名教 , 賈母 、 賈政 的 維持 名教 , 也 無 不可 。 要 問 個 是非 究竟 , 追究 誰 是 兇手 , 完全 是 徒勞無益 的 。 《 紅樓夢 》 的 偉大 之 處 , 正 是 它 超越 了 人際 關係 中 的 是非 究竟 , 因果 報應 , 揚 善 懲惡 等 世俗 尺度 , 而 達到 通 而 為 一 的 無 是 無非 、 無 真 無 假 、 無 善 無 惡 、 無 因 無 果 的 至高 美學 境界 , 從而 自成 一 個 區別 於 中國 傳統 戲曲 小說 模式 的 藝術 大自在 。 《 紅樓夢 》 評論史 上 , 對 林黛玉 與 薛寶釵 的 褒貶 一直 爭論 不休 。 當然 , 從 心靈 的 傾向 上 , 《 紅樓夢 》 作者 曹雪芹 在 他 作品 中 的 人格 化身 賈寶玉 是 更 愛 林黛玉 的 。 但是 , 在 構成 賈林 的 愛情 悲劇 中 , 我們 看到 林 、 薛 雙方 乃是 代表 ?
愛情 悲劇 中 的 二律 背反 。 林 、 薛 二 人 , 不 是 善惡 之 分 , 而是 愛情 悖論 的 兩 端 。 如果 林 、 薛 真的 是 善 、 惡 的 代表 , 那麼 賈寶玉 就 無須 如此 猶豫 、 彷徨 , 他 只要 做 一 個 除惡揚善 的 英雄 , 便 可 解決 一切 爭端 與 矛盾 , 求得 一 個 婚姻 的 大 美滿 與 大團圓 。 然而 , 恰恰 是 兩 個 美麗 女子 所 代表 的 悖論 , 她們 各 有 可愛 的 理由 , 使得 賈寶玉 內心 充滿 緊張 與 分裂 , 最後 卻 都 辜負 了 她們 的 深情 , 而 承受 ?
雙重 的 罪惡 。 所以 , 林 薛 的 衝突 , 也 可 視為 賈寶玉 靈魂 的 悖論 乃至 曹雪芹 靈魂 的 悖論 。 對 王國維 的 悲劇論 , 我們 還 可 藉助 黑格爾 關於 悲劇 的 著名 論斷 來 理解 。 從 哲學 體系 上 說 , 王國維 運用 的 是 叔本華 的 意志論 , 並非 黑格爾 的 絕對 理念 論 。 但 在 悲劇 美學 上 , 兩 者 卻 有 一些 相通 之 點 。 在 黑格爾 的 悲劇論 中 , 抽象 的 倫理 力量 分化為 不同 的 人物 性格 及 其 目的 , 導致 不同 的 動作 和 對立 衝突 , 否定 理想 的 和平 統一 。 衝突 必須 解決 , 這 解決 就 是 否定 的 否定 。 衝突 第二 輯 《 紅樓夢 》 論 否定 了 理念 的 和平 統一 , 悲劇 最後 解決 又 否定 衝突 雙方 的 片面性 。 實際 結局 是 悲劇 人物 的 毀滅 或 退讓 , 這 便是 「 和解 」 。 而 結合到 悲劇 人物 的 罪責 問題 , 黑格爾 認為 , 就 其 堅持 倫理 理想 來 說 , 他們 是 無罪 的 ; 但 就 其 所 堅持 的 只 是 片面 的 理由 , 因而 是 錯誤 的 理想 來 說 , 他們 又 是 有罪 的 。 黑格爾 從 他 的 「 正 、 反 、 合 」 哲學 總公式 出發 , 認為 悲劇 的 結局 毀滅 了 堅持 片面 的 倫理 力量 的 個別 人物 , 從而 恢復 了 倫理 力量 的 固有 力量 , 這 就 是 理性 或 永恒 正義 的 勝利 , 所以 , 它 在 觀眾 中 引起 的 不 是 悲傷 而是 驚嘆 和 心靈 的 淨化 。 這 種 理性 勝利 的 悲劇 之 「 合 」 , 實際 上 是 一 種 精神 團圓 式 的 理性 團圓 , 並 不能 說明 人類 文學史 上 最 深刻 的 悲劇 , 也 不能 說明 《 紅樓夢 》 。 但是 , 他 在 闡述 悲劇 中 「 正 」 、 「 反 」 雙方 的 對立 衝突 時 強調 , 衝突 雙方 並非 善惡 的 兩極 , 反之 , 雙方 都 具有 為 自己 辯護 的 理由 。 他 在 說明 悲劇 的 動因 乃是 倫理 力量 分化為 不同 的 人物 性格 及 其 目的 而 導致 不同 的 動作 和 對立 衝突 之後 , 便 作出 如下 判斷 : 這裡 基本 的 悲劇性 就 在於 這 種 衝突 中 對立 的 雙方 各 有 它 那 一 方面 的 辯護 理由 , 而 同時 每 一 方 拿來 作為 自己 所 堅持 的 那 種 目的 和 性格 的 真正 內容 卻 只 能 是 把 同樣 有 辯護 理由 的 對方 否定掉 或 破壞掉 。 因此 , 雙方 都 在 維護 倫理 理想 中 而且 就 通過 實現 這 種 倫理 理想 而 陷入 罪過 中 。 ?
這 就是說 , 本來 對立 的 雙方 各 有 自己 行為 的 理由 , 但是 , 對立 的 雙方 都 要 堅持 自身 片面 的 倫理 立場 , 都 要 否定 對方 才 能 肯定 自己 , 所以 都 有 罪過 。 黑格爾 所 論述 的 正 是 性格 悲劇 的 二律 背反 : 對立 雙方 都 有 理由 , 但 雙方 都 掌握不了 關係 的 「 度 」 , 因此 造成 關係 的 破裂 和 悲劇 。 王國維 所 說 的 由 人物 的 位置 及 關係 所 造成 的 悲劇 , 與 黑格爾 的 這 一 論述 是 相通 的 。 因此 , 王國維 所 批評 的 由於 惡人 造成 的 悲劇 和 由於 盲目 命運 造成 的 悲劇 , 也 早已 受到 黑格爾 的 批評 。 黑格爾 認為 : 悲劇 糾紛 的 結果 只 有 一 條 出路 : 互相 鬥爭 的 雙方 的 辯護 理由 固然 保持住 了 , 他們 的 爭端 的 片面性 卻 被 消除 了 , 而 未 經 攪亂 的 內心 和諧 , 即 合唱隊 所 代表 的 一切 神 都 同樣 安然 分享 祭禮 的 那 個 世界 情況 , 又 恢復 了 。 真正 的 發展 只 在於 對立面 作為 對立面 而 被 否定 , 在 衝突 中 企圖 否定 對方 的 那些 行動 所 根據 的 不同 倫理 力量 , 得到 了 和解 。 只有 在 這 種 情況 之下 , 悲劇 的 最後 結局 才 不 是 災禍 和 苦痛 而是 精神 的 安慰 , 因為 只有 在 這 種 結局 中 , 個別 人物 的 遭遇 的 必然性 才 顯現為 絕對 理性 , 而 心情 也 才 真正 地 從 倫理 的 觀點 達到 平靜 , 這 心情 原先 為 英雄 的 命運 所 震撼 , 現在 卻 從 主題 要旨 上 達到 和解 了 。 只有 牢牢 地 掌握 這 個 觀點 , 才 能 理解 希臘 悲劇 。 因此 , 我們 也 不 應 把 這 種 結局 理解為 一 種 善有善報 , 惡有惡報 那 種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