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憑 一己 之 力 得以 解決 的 。 當前 的 台灣 , 也 可以 看到 「 地球村 的 標語 及 聽到 「 地球村 的 概念 ; 這 個 「 地球村 的 概念 全 世界 已 到處 可 聞 。 詳 參 佐藤春夫 著 《 詩文 半 世紀 》 ( 讀賣 新聞社 , 一九六三年 八月 二十日 一九 頁 , 文 中 的 高砂 銀行 即 新高 銀行 , 林木士 為 林木土 之 誤 。 參照 台北州 警務部 保安課 《 台灣 戶口 事務 捷徑 》 ( 一九二六年 七月 十五日 發行 三九 頁 所 載 「 樣式 記入 心得 第十 。 參照 台灣 總督 官房 調查課 《 台灣 與 南支 南洋 》 四 ∼ 六 頁 。 參照 外務省 編 《 日本 外交 文書 》 第二十八 卷 第二 ( 一九五三年 十月 三十一日 三六四 頁 , 及 中國 史學會 主編 《 中 日 戰爭 》 ( 中國 近代史 資料 叢刊 四九六 頁 。 台灣 總督府 警務局 編 《 台灣 總督府 警察 沿革 誌 》 第二 編 上 卷 ( 一九三八年 三月 三十一日 發行 六六六 ∼ 六六八 頁 。 林獻堂 一 家 即 其 典型 例子 。 參照 葉榮鐘 編 〈 林獻堂 先生 年譜 〉 ( 收入 《 林獻堂 先生 紀念 集全 三 》 , 林獻堂 先生 紀念集 編纂 委員會 發行 , 一九六年 十二月 印 八 丁 。 具體 的 例子 參見 井出季和太 著 《 台灣 治績志 》 ( 台北 • 台灣 日日新 報社 , 一九三七年 二月 二十三日 刊 二四 頁 。 徐宗幹 《 斯未信齋文編 》 ( 《 台灣 文獻 叢刊 》 第八七 種 所 收載 , 台灣 銀行 經濟 研究室 , 一九六年 十月 出版 八六 頁 。 按 : 徐 為 道光 末年 之 「 分巡 台灣 兵備道 。 鶴見祐輔 著 《 後藤新平 》 第二 卷 ( 勁草 書房 , 一九六五年 九月 十日 發行 四五 頁 。 台灣 總督府 編纂 《 台灣 總督府 法規 提要 全 》 ( 台灣 日日新 報社 , 一九一四年 六月 二十五日 發行 第五 輯 外事 二四 頁 。 律令 者 , 則 規定 法律 事項 的 台灣 總督 的 命令 。 其 日本 本國法 的 依據 是 明治 二十九 ( 一八九六年 法律 六三 號 — — 即 台灣 需要 法律 時 依 總督 命令 定 之 。 其 法源 及 法律 效力 可疑 , 不只 在 台灣 引起 六三法 廢止 運動 , 即 日本 國內 亦 有 六三 問題 的 爭論 。 其後 經 數 次 修正 , 大正 十 ( 一九二一年 依 法律 三號 「 有關 應 於 台灣 施行 之 法律 委由 台灣 總督 立法 決定 , 但 盡量 遵行 日本 本 國 法律 , 只 限於 決定 「 依 台灣 特殊 事情 需要 的 律令 。 並 限定 , 其 律令 不得 違反 施行 於 台灣 之 法律 及 令 。 參見 高屋義一 編 《 台灣 案 內 》 ( 台北 活版社 出版部 , 一九二八年 八月 二十日 發行 三三九 ∼ 三四五 頁 。 台灣 總督 官房 調查課 《 台灣 總督府 第二十七 統計書 》 ( 一九二五年 三月 三十一日 發行 五七八 頁 。 前 揭 宮川次郎 著 《 廈門 》 一六 頁 。 參照 前 揭 《 台灣 新民報 日刊 五 週年 紀念 出版 • 台灣 人士 鑑 》 四四三 頁 及 澀澤壽三郎 編 《 林本源 庭園案 內 附 林本源 家 沿革 大要 》 ( 一九三五年 十月 一日 , 同 編者 發行 二七 頁 。 關於 台灣 總督府 在 對岸 經營 的 報紙 詳 參 前 揭 台灣 總督 官房 調查課 《 台灣 與 南支 南洋 》 四八 ∼ 五 頁 及 同 官房 外事課 《 台灣 與 南支那 》 ( 一九三七年 十一月 十日 一七八 ∼ 一八二 頁 。 本山文平 著 《 九十 年 之 夢 》 ( 非賣品 , 主婦 之 友 出版 服務 中心 製作 , 一九七一年 七月 十一日 發行 九 ∼ 九一 頁 。 同 前 一二四 ∼ 一二五 頁 。 林東崗 〈 中國 旅行 所 感 〉 ( 刊於 《 台灣 》 雜誌 第三 年 第七 號 , 一九二二年 十月 六日 四 ∼ 四一 頁 。 王金海 〈 旅華 第一 信 — — 福州 所 見 〉 ( 載 《 台灣 》 第四 年 第七 號 , 一九二三年 七月 十日 八六 ∼ 八九 頁 。 杜聰明 〈 對岸 廈門 旅行 之 雜感 》 ( 載 《 台灣 》 第四 年 第四 號 , 一九二三年 四月 十日 六九 頁 。 張我軍 〈 排 日 政策 在 南支那 〉 ( 載 《 台灣 》 第四 年 第七 號 , 一九二三年 七月 十日 四九 ∼ 五 頁 。 前 揭 《 台灣 總督府 法規 提要全 》 第五 輯 外事 二五 頁 。 參照 吳濁流 著 《 亞細亞 之 孤兒 》 ( 日文版 , 新人物 往來社 , 一九七三年 五月 二十五日 發行 。 二 、 資料 : 〈 在 廈門 的 台灣 籍 民 問題 〉 廈門 領事 井上庚二郎 往 南支 〈 華南 〉 方面 的 旅行 者 及 研究 者 日漸 增多 , 每當 他們 問起 有關 籍民 的 諸 問題 並 乞求 印刷物 之 際 , 便 常 痛 感 有 備 一 包羅萬象 的 籍民 事情 研究 資料 之 必要 。 今 偶 得 閒暇 , 將 本 官 於 在任 兩 年 期間 所 知 諸 點 加以 綜合 , 寫成 此 稿 。 因 記述 之 處 有 一些 涉及 政府 機密 之 處 , 故 盼 勿 以 原本 向 外部 發表 。 我 謹 以 率直 之 管見 , 考察 了 台灣 統治 的 過去 和 將來 , 認識到 在 該 方面 吸收 善良 穩健 之 籍民 的 要務 , 特別 感覺 在 南洋 各 地 , 有 需要 為 籍民 開拓 活躍 空間 的 緊要 課題 。 大正 十五年 ( 一九二六年 九月 ; 正 值 東京 召開 第一 屆 南洋 貿易 會議 時 在 廈門 日本 帝國 領事 井上庚二郎 目次 第一 章 人口 第二 章 職業 第三 章 籍民 和 鴉片 第四 章 內陸地 籍民 第五 章 籍民 學生 第六 章 台灣 公會 第七 章 公會 以外 的 籍民 團體 第八 章 領事 裁判權 和 籍民 第九 章 支那 〈 中國 〉 對 籍民 之 態度 第十 章 籍民 的 生活 狀態 第十一 章 籍民 的 對 日 感情 第十二 章 台灣 總督府 對 廈門 地方 的 設施 第一 章 人口 居住 廈門 之 台灣 籍 民 人數 , 於 數 年 之間 急劇 增加 , 至 大正 十五 ( 一九二六年 年 六月 底 , 在 領事館 登記 及 未 登記 之 人數 共 達 六八三二 人 。 現 將 最近 十 年 統計 列成 下 表 : 第一 表 自 一九一七 ∼ 一九二六年 居住 廈門 台灣籍 民數 ( 每 年 六月 末 現在 年次 實數 指數 ( 基準 年 為 一九一七年 , 一 年 次 實數 指數 ( 基準 年 為 一九一七年 , 一一九一七二 、 八八三一一九二二五 、 二二六一八四一九一八三 、 三七四一一九一九二三五 、 八一六二五一九一九三 、 五一六一二四一九二四六 、 一六八二一八一九二三 、 七六五一三三一九二五六 、 五三九二三八一九二一四 、 四二三一五六一九二六六 、 八三二二四二 上 表 僅 是 在 本 領事館 登記 者 及 從 台 來 廈 時 其 護照 由 基隆 警察署 移送 本 領事館 — — 即 持有 護照 但 尚未 來 領館 登記 者 。 此外 , 尚 有 : ぇ 偷渡 者 ; え 由 婚姻 出生 等 尚未 申報 者 ; ぉ 無 護照 渡航 者 等 各 類 人 居住 於 廈門 。 因而 居住 者 總計 當 可 達 八千 至 萬 人 。 前述 偷渡 者 , 係 由於 台灣 護照 發給 手續 嚴密 , 以 正規 途徑 來 廈 不易 ; 或者 是 乘 輪船 開航 時 混亂 而 登船 , 抑或 搭乘 漁船 來 廈 。 迄 今 為止 , 此 類 人數 已 相當 可觀 。 上述 無 護照 旅行 者 主要 是 從 台灣 先 到 內地 〈 指 日本 , 以下 同 〉 , 或 從 長崎 、 門司 〈 兩 地 都 是 九州 的 港口 都市 〉 經過 上海 來 廈 者 。 因 台灣 的 護照 適用 於 從 台灣島 直接 來 支 〈 中國 〉 者 , 在 經由 內地 的 時候 , 並 不 需 護照 。 但 這 種 情況 的 總人數 並 不 比 偷渡 者 多 。 接著 , 有關 婚姻 及 出生 者 提出 申報 往往 比 法定 時間 要 來得 慢 。 本 領事館 在 受理 戶籍 申報 時 , 附有 申報 遲延 說明書 的 竟 達 半數 。 基於 此 事實 , 不 難 推測 未 提出 申報 之 籍民 人數 是 相當 可觀 的 。 所謂 籍民 者 , 當然 是 指 明治 二十八 ( 一八九五年 佔領 台灣 時 住在 台灣 者 , 並 根據 馬關 條約 的 規定 , 全部 取得 帝國 〈 日本 〉 國籍 者 及 其 子孫 。 此外 還 有 : ぇ 歸化 以及 え 根據 台籍 編入 手續 成為 帝國 臣民 者 。 但是 , 在 支那 〈 中國 , 以下 同 〉 之 外國人 所 具有 的 治 外 法權 之 恩惠 , 不能不 使 支那人 痛感 外國籍 的 好處 。 而 他們 的 親戚 、 鄰居 之 台灣籍 民 , 單 憑 〈 日本 〉 佔領 台灣 時 居住 在 台灣 的 偶然 因素 , 便 得以 享受 在 生命 和 財產 上 具有 天壤之別 之 帝國 政府 的 保護 。 而 目睹 這 一切 的 廈門 人士 則 飽受 誅斂 , 並 詛咒 著 地方 政府 的 惡政 , 所以 , 他們 自然 想方設法 要 獲得 台籍 , 以 利己 主義 為 始終 的 支那人 當然 是 趨之若鶩 。 這 就是說 , 我 極 不 希望 那麼 簡單 而 不 經 思考 地 自認為 已 確立 台灣人 或 台灣 民族 的 自我 同定 , 特別 是 日本人 中 與 台灣 有關係 的 人們 通常 希望 越俎代庖 地 代 台灣人 套上 自認為 「 是 的 自我 同定 , 並 代加 在 「 台灣人 的 稱呼 上 而 不 疑 。 理由 很 簡單 。 因為 人為 的 、 特別 是 政策 上 妨礙 「 台灣人 的 融合 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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