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眾人 所 極力 爭取 的 , 因為 —— 那 等於 提供 了 一 個 延續 教育 的 課程 。 他 起碼 堅守 著 三 個 基本 法則 : 永 不 對 消息 來源 扯謊 , 永 不 使用 匿名 消息 來源 , 而且 在 悲傷 和 創痛 的 情況 下 , 「 你 定 得 有 同情心 。 這 是 不 難 做到 的 。 」 藍伯托 的 一 個 成功 關鍵 , 在於 能 在 新聞 來源 的 眼 中 , 把 自己 界定成 一 位 幫忙 的 人 : 「 你 再 也 不 想 和 所有 的 記者 談 嗎 ? 你 大可不必 這樣 做 ; 和 我 談 就 好 了 。 」 「 你 對 記者 所 寫 的 感到 不 滿意 嗎 ? 好 吧 , 讓 我們 談談 , 說不定 我 可以 幫 你 寫 則 新聞 , 使 人 瞭解 你 。 」 又 或者 他 會 這樣 說 : 「 我 明白 , 目前 你 的 家庭 需要 喘 口 氣 , 但 如果 你 能 告訴 我 多少 消息 , 讓 我 能 確定 我們 的 報導 是 正確 的話 , 那 肯定 是 有所 幫忙 的 。 」 藍伯托 瞭解到 其他 記者 知道 些 甚麼 : 在 傷心 的 時候 , 人們 感覺到 與 別人 談談 是 大有 幫助 的 , 那 幾乎 是 一 種 治療 。 更 令 人 詫異 的 是 , 如果 地方 報紙 或 廣播 電台 追 新聞 追 得 「 強強滾 」 、 鬧哄哄 , 尤其 是 當 它們 採取 一 種 同情 的 態度 來 進行 採訪 時 , 很多 人 甚至 感到 這 是 一 種 支撐力 。 不過 , 問題 不 在於 藍伯托 與 其他 老練 記者 , 覬覦 這樣 的 一 份 工作 分配 , 又 或者 它們 是 一 種 有 價值 的 做法 , 因為 他們 得以 趕在 傷心欲絕 的 新聞 來源 在 「 獲知 整 他們 甚麼 」 ( know what hit ' em ) 之前 , 就 得以 從 他們 口 中 得到 些 個人 資料 。 然而 , 事實 剛好 相反 , 凡是 爽快 地 自願 擔任 這 項 採訪 任務 的 記者 都 該 存疑 。 就 如 本 章 所 解釋 的 基本 原則 一樣 , 已 有 正當 的 理由 , 讓 尼克 • 藍伯托 之 流 的 記者 , 打 個 電話 或是 採訪 苦主 家庭 , 以 詳 作 報導 。 但是 , 如果 真的 是 這 個 樣子 , 又 假如 由 如此 一 個 對 新聞 來源 體貼 的 做法 , 從而 採訪 得 對 新聞 閱聽人 有用 的 消息 , 然則 為何 記者 們 又 經常 被 列入 惡鬼 及 貪心鬼 之 林 呢 ? 在 某些 情形 之下 , 新聞 記者 會 被 斬釘截鐵 地 視為 惡鬼 , 一點 都 沒有 轉圜餘地 。 在 新聞 編輯室 的 考慮 中 , 很 可能 會 報導 新聞 來源 所 不 想 報導 的 內容 , 或者 採訪 新聞 來源 引以為 憾 的 所作所為 。 在 上述 這些 事件 裡 , 記者 致力 於 報導 新聞 的 正確性 , 尋求 新聞 來源 發表 適當 的 意見 。 另外 , 就 如 曾 在 全 國 各 地 報紙 擔任 過 寫作 教練 的 彼德 • 格勒 所 體察到 的 一樣 , 記者 在 光 是 披露 或 不予 披露 之間 , 其實 可能 有 更多 的 選擇 : 在 任何 已 知 情況 下 , 所謂 決定 , 可能 有 著 成 打 的 變通 做法 。 例如 , 立刻 登出來 、 一點 也 不要 登 、 往後 再 登 。 在 第一 版 大膽 地 登上 一 幅 照片 , 修剪 照片 , 把 照片 登 在 內頁 ; 把 屍體 拍出來 , 把 人行道 上 用 粉筆 勾畫出來 的 屍體 輪廓 拍出來 , 把 裝 屍 的 布袋 拍出來 , 把 一 位 喪家 家屬 拍出來 ; 為 警方 作 些 特寫 報導 等等 。 這些 選擇 , 不單 只 是 新聞 技巧 的 運用 。 每 一 項 選擇 , 都 滿載 著 道德 的 枝枝葉葉 。 え 小心 報導 的 障礙 選擇 上述 任何 一 種 做法 , 都 可能 「 順 了 姑 情 逆 嫂 意 」 , 而 使 新聞 來源 或 閱聽人 懊惱 不已 。 不過 這裡 說 的 小心 報導 ( sensitive reporting __UNDEF__ ) 的 障礙 , 並非 由於 各 項 選擇 上 的 體貼 考量 , 而是 來自 諸如 或許 可以 稱 之為 集體 採訪 ( pack journalism __UNDEF__ ) 、 輸送帶 新聞 ( transmissionbelt journalism __UNDEF__ ) 以及 冷靜 報導 ( callous journalism ) 之類 的 層面 。 下面 將 逐一 分述 之 。 集體 採訪 : 格勒 將 此 一 問題 總結 得 很 好 , 他 說 : 記者 們 其實 大可 憑藉 他們 的 人道 博愛 , 與 受害人 感同身受 , 投入 並 度過 悲傷 與 昇華 的 歷程 , 而且 幫助 賦予 受害人 重返 社會 生活 的 意義 。 3 到 現場 採訪 , 會 發覺 新聞 記者 主要 是 為 了 報導 , 而 哪兒 有 新聞 , 就 趕緊 反應 、 追逐 到 哪兒 去 。 這樣 的 一 種 報導 過程 , 是 基於 新聞 中 的 衝突性 指導 原則 — — 從 新聞 所 產生 的 ( 一窩蜂 ) 熱度 ( heat ) 這 一 層面 去 界定 何謂 新聞 , 而 非 要 把 事件 或 論題 弄 清楚 。 當然 , 就 理論 層面 而言 , 不管 用 哪 一 種 方式 去 採訪 都 不 是 問題 ; 然而 , 倘若 能夠 將 諸如 處理 酒醉 駕駛 事件 的 來龍去脈 作 個 深入 檢討 , 然後 現場 ( 景 ) 報導 酒醉 駕駛 的 意外 、 傷亡 及 被 捕 等 情形 , 則 新聞 閱聽人 會 得到 更 好 的 服務 。 從 最 好 的 方面 來 說 , 現場 ( on-the - scene ) 報導 能夠 針對 事件 之 時效性 , 這 對 新聞 閱聽人 而言 , 該 是 意義 重大 或者 會 感到 興趣 的 , 若 能 因此 而 喚起 對 事件 ( 或 值得 再 進一步 考量 與 討論 的 難題 ) 的 注意 的話 , 那麼 , 對 社會 的 組織 現狀 , 會 有 那麼 一兩 點 的 凸顯 作用 。 公共 檔案 與 資訊 自由 法 資訊 自由 法 ( 資訊法 ) ( Freedom __UNDEF__ of Information , FOI ) 與 公共 檔案 法 , 並 不 是 很 典型 的 傳統性 新聞 來源 , 因為 它們 已 被 新聞 記者 們 用到 「 爛 」 了 , 又 因為 一 位 被 充分 告知 的 市民 大眾 ( citizenry __UNDEF__ ) , 正 是 美國 政府 制度 所 標榜 的 , 故此 , 接觸 使用 ( access ) 公共 檔案 的 權利 , 是 在 美國 政制 自然 就 存在 的 。 所以 , 如果 市民 大眾 要 被 充分 告知 , 且 政府 要 負責 對 公眾 的 服務 決定 政策 的話 , 那麼 , 由 政府 機構 所 做 的 決策 資料 , 就 必須 讓 市民 大眾 接觸 和 使用 。 有關 新聞 記者 、 資訊 自由 法 及 公共 檔案 這 三 者 , 有 兩 個 觀察 是 相對 的 : 記者 對 資訊法 及 公共 檔案 使用 不足 , 以及 記者 太過 依賴 資訊法 及 公共 檔案 ( 所謂 過猶不及 ) 。 這 種 相互 矛盾 的 結果 是 必然 的 — — 因為 記者 有 種種 的 理由 , 例如 : 沒有 時間 、 有 特殊 偏愛 、 精力 問題 , 或者 資源 在 握 , 可以 利用 聯邦 、 州 以及 地方 法律 等 供 公眾 利用 的 數 以 百萬 計 文件 。 不過 , 倘若 一味 著迷 於 資訊法 所 給予 的 方便 , 會 使得 記者 忽視 其他 消息 來源 ; 又 或者 忘記 了 資訊法 規定 不准 接觸 的 資料 , 美國 憲法 第一 修正案 會 允許 他們 刊登 。 譯註 : 美國 憲法 第一 修正案 , 是 美國 資訊 自由 萬法 之 源 。 在 聯邦級 法案 中 , 資訊 自由 法案 ( 資訊 法案 ) ( Freedom __UNDEF__ of In formation Act , FOIA ) 是 在 一九六八年 時 由 國會 通過 , 並 由 詹森 總統 簽署 生效 。 基於 水門案 所 引起 的 關注 — — 有 必要 監督 政府 的 活動 , 該 法案 在 一九七四年 時 曾 加以 修正 , 並且 推翻 福特 總統 的 否決 , 而 在 一九七五年 二月 十九日 生效 。 由於 美國 國會 刻意 追求 關於 政府 活動 資訊 的 平衡 接觸 , 以 對抗 該 法案 的 一連串 例外 部分 ( 即 解除 接觸 許可 部分 ) , 自此 之後 法案 之 一再 修正 , 幾 成 家常便飯 。 這些 所謂 例外 部分 , 旨在 保障 國家 安全 , 確保 和 政府 做生意 的 民營 企業 的 某些 機密 , 以及 保護 那些 在 政府 檔案 中 記錄 有案 的 市民 隱私 。 不過 , 通常 來 說 , 支持 確保 公眾 接觸 使用 政府 檔案 和 聚會 法例 的 人 , 並 不 希望 知道 國家 安全 的 秘密 。 他們 寧願 知道 , 為何 某 張 為 州郡 道路 鋪 水泥 的 合同 , 得以 壓倒 其他 競爭者 而 雀屏中選 ; 為何 一 位 新聘 教員 , 是 以 體育 教員 名額 聘請 而 非 音樂 ; 為何 某 位 仁兄 如此 好 運氣 , 得以 被 任命 去 填滿 一 位 離職 市議員 的 任期 。 這些 似乎 都 是 俗世 瑣事 , 不過 , 這些 決策 影響到 每 日 數 以 百萬 計 市民 的 生活 。 ぇ 新聞界 很少 利用 ? 資訊 自由 法案 的 價值 , 早 在 新聞 媒體 廣為 祭出 這 個 法寶 之前 , 民間 利益 團體 就 看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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