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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子 而 不能 孝 其 父 者 , 不 敢 言 人父 不 畜 其 子 者 ; 為 人弟 而 不能 承 其 兄 者 , 不 敢 言 人兄 不能 順 其 弟 者 ; 為 人臣 而 不能 事 其 君 者 , 不 敢 言 人君 不能 使 其 臣 者 也 。 」 這 兩 段 說話 的 意思 , 基本 上 是 相同 的 。 所謂 「 尊卑 」 , 不過 是 一 個 社會 權力 秩序 之中 , 不同 【 42 】 按 這 位 佛蘭克 原名 __UNDEF__ Robert __UNDEF__ Frank __UNDEF__ , 與 前述 的 V . Frankl __UNDEF__ 非 為 一 人 。 第八 章 義不容辭 : 禮 施 均 遍 的 公義觀 層級 之間 的 關係 , 並 不 決定 尊者 或 卑者 的 實質 尊嚴 和 價值 。 不但 如此 , 不論 是 尊者 抑或 卑者 , 都 有 自己 的 責任 , 而且 責任 總是 雙向 的 。 並 不 是 卑者 有 責 無 權 , 而 尊者 就 有 權 無 責 。 總而言之 , 因為 人人 在 尊嚴 上 具有 某 種 起碼 的 平等 ( 但 又 不 是 絕對 的 平等 , 詳見 下面 第四 分節 「 尊賢律 」 ) , 所以 , 施政 必須 做到 「 以 禮 分施 , 均 遍 而 不 偏 。 」 ( 《 荀子 . 君道 》 ) (二) 兼善律 第二 條 規則 , 我 稱為 「 兼善律 」 。 所謂 「 兼善 」 , 是 指 在 可能 範圍 內 , 分產 的 機制 要 使 所有人 得到 好處 。 不論 是 孟子 所 講 的 「 兼善天下 」 , ( 《 孟子 . 盡心 上 》 ) 抑或 是 荀子 講 的 「 兼利天下 」 , ( 《 荀子 . 王制 》 ) 都 可以 這樣 理解 。 兼善 和平 等 聽起來 有點 相似 , 但是 實際 上 二 者 卻 是 不同 的 東西 。 儒家 一方面 了解到 平等 的 重要 , 但 另一方面 , 儒家 同時 也 了解到 分別 的 重要 。 正 如 我們 在 上 一 節 提到 , 將 權力 完全 平等 地 分配 , 天下 就 會 陷入 紛爭 與 混亂 。 沒 錯 , 不 平等 或許 ( 或許 不 ) 會 做成 痛苦 , 但是 紛爭 和 混亂 所 帶來 的 痛苦 , 只 能 比 不 平等 所 做成 的 痛苦 更多 。 所以 , 社會 上 一定 程度 的 不 平等 , 對 儒家 來 說 , 完全 是 必須 的 。 所以 荀子 對於 墨子 的 平等 主義 大不以為然 : 墨子 大 有 天下 , 小 有 一 國 , 將 少 人 徒 , 省 官職 , 上功 勞苦 , 與 百姓 均 事業 , 齊 功勞 。 若是 則 不 威 ; 不 威 則 罰 不行 。 …… 罰 不行 , 則 不肖 者 不可 得 而 退 也 。 ( 《 荀子 . 富國 》 ) 顯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可是 , 接受 不 平等 , 並 不 因為 我們 只 關心 某些 人 的 福祉 , 而 無視 另 一些 人 的 死活 。 每 一 個 人 的 福祉 都 是 值得 我們 關心 的 。 所以 接受 不 平等 , 建立 層級 秩序 , 不能 單單 為 了 上層 者 的 利益 , 而 必須 是 為 了 促進 所有人 的 幸福 。 (三) 恤 弱 律 人 在 尊嚴 上 有 起碼 的 平等 , 我們 就 要 在 尋求 兼善 之餘 , 同時 要求 恤 弱 。 換言之 , 不但 要 給 所有人 好處 , 還要 給 弱者 多 些 的 好處 , 像 《 大戴禮記 . 主言 》 所 說 的 : 「 哀 鰥寡 , 養 孤獨 , 恤 貧窮 。 」 孟子 就 明言 , 明君 施政 必定 要 先 照顧 鰥寡 孤獨 的 弱者 , ( 《 孟子 . 梁惠王 下 》 ) 孔子 也 說 : 「 君子 周 急 不 繼 富 。 」 ( 《 論語 . 雍 也 》 ) 恤弱律 不 應 用 猶 是 可 , 一旦 應用 起來 , 往往 容易 走向 極端 。 今人 討論 社會 公義 之 時 , 往往 將 扶助 弱勢 社群 為 絕對 的 標準 。 換言之 , 凡 社會 政策 , 只要 有利於 弱勢 者 , 就 是 正義 的 ; 只要 不 是 大利 於 弱勢 者 , 就 是 不義 。 三 苦 罪 之 謎 我們 的 時代 , 是 個 極力 排拒 痛苦 的 時代 。 我們 都 相信 , 快樂 是 應份 的 , 痛苦 是 不 正常 的 。 甚至 不妨 說 , 就 是 一 宗 罪 。 佛蘭克 引用 韋祖珊 ( Weisskopf-Joelson __UNDEF__ ) 的 說話 , 一矢中的 地 指出 了 這 一 點 : 現今 的 精神 衛生 哲學 強調 人 應該 快樂 , 不 快樂 是 個 病徵 , 表示 我們 的 適應力 出 了 問題 … … ( 現在 的 美國人 ) 不只 不 快樂 , 還要 為 不 快樂 而 感到 羞恥 。 ( Frankl ,1984 , pp.136 -7 ) 所以 我們 自小 接受 訓練 , 培養 追求 快樂 的 能力 。 我們 相信 財富 是 快樂 之 源 , 所以 我們 整 個 教育 , 都 在 教導 我們 怎樣 創造 財富 。 然而 , 就是 沒有 人 告訴 我們 受苦 的 意義 。 顯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受苦 有 很多 不同 的 意義 。 有 些 苦 是 有 好處 的 。 你 病 了 , 吃 苦 茶 ; 苦 茶 很 苦 , 但是 吃 過 苦 茶 , 病 就 會 好 。 為著 痊癒 這 一 好處 , 吃苦 就 有 了 充分 的 理由 , 所以 你 就 咬 著 牙 吃 了 。 然而 , 一 個 花 了 二十 年 時間 思考 人生 和 道德 的 本質 的 父親 , 在 孩子 兩 歲 時 就 患上 絕症 , 這 也 是 完全 無理 的 痛苦 。 人生 有 數不清 的 不 合理 的 痛苦 。 所以 說 , 人生 是 荒謬 的 。 面對 人生 的 荒謬 , 我們 有 出路 嗎 ? 二○○三年 , 內子 有 了 身孕 。 孩子 在 母腹 裏 生長 了 五 週 , 然後 就 停 了 下來 。 二○○二年 , 我們 才 失去 了 兩 位 恩師 和 一 位 父親 , 一轉眼 , 我們 又 失去 了 一 個 未 成形 的 孩子 。 四 次 死別 的 密集 打擊 , 使 我 不得不 一而再 的 追問 上帝 , 這些 痛苦 , 有 甚麼 意義 。 上帝 沉默 不 語 。 自從 母腹 中 的 孩子 夭亡 之後 , 我 每 天 過 著 的 , 是 行屍走肉 的 生活 。 一 天 , 我 行屍走肉 似地 回到 大學 , 準備 我 行屍走肉 的 工作 。 忽然 , 上帝 開腔 了 : 「 你 很 想 知道 你 所 受 的 苦 有 甚麼 意義 嗎 ? 你 所 受 的 苦 , 確乎 是 毫無 意義 的 。 可是 , 唯 其 毫無 意義 , 就 是 最 大 的 意義 。 」 我 一下子 茅塞頓開 。 這 看似 自相矛盾 的 答案 , 不但 沒有 惹 我 生氣 , 反而 激發 了 我 生命 裏 的 一 次 頓悟 。 從 那 一 次 的 頓悟 走來 , 已經 是 四 年 的 光景 。 今日 我 對 痛苦 的 了解 , 又 和 當時 有 了 不同 。 在 這 四 年 之間 , 我 究竟 領會 了 些 甚麼 ? 人生 就 是 有 痛苦 的 。 你 可以 選擇 不 接受 這 個 事實 , 但 這 個 還 是 事實 。 如果 你 選擇 接受 這 個 事實 , 你 就 不會 因為 人生 有 痛苦 而 懷疑 人生 的 意義 。 反之 , 如果 你 選擇 不 接受 , 你 就 會 因為 痛苦 而 否定 人生 的 意義 。 換言之 , 痛苦 有無 意義 , 是 一 個 選擇 。 這 是 第一 點 。 第二 章 幸 不辱 命 : 剛健 和樂 的 幸福觀 了解 這 一 點 , 你 的 人生 就 有 了 驚天動地 的 改變 。 如果說 痛苦 有無 意義 是 個 選擇 , 那麼 , 痛苦 的 意義 就 是 我們 意志 的 產物 。 我們 立志 , 要 在 痛苦 中 活出 意義 來 , 痛苦 就 有 了 意義 , 我們 這 多 苦 的 人生 同樣 就 有 了 意義 。 像 上帝 , 說 要 有 光 , 就 有 了 光 。 怪不得 聖經 說 , 我們 身 上 有 上帝 的 形象 ; 怪不得 儒家 說 , 人 能 參贊 化育 , 與 天地 並稱 三 才 。 佛蘭克 說 , 人 在 痛苦 之中 , 不 為 甚麼 地 忍受 痛苦 , 拒絕 為 痛苦 所 征服 , 人生 就 有 意義 。 卡繆 ( A . Camus ) 說 , 反叛 荒謬 的 人生 , 人生 就 有 意義 ( 詳見 本 書 第六 章 第三 節 ) 。 從 儒 耶 二 教 到 佛蘭克 以至 無神論 的 存在主義 , 在 這 一 點 上 ─ 雖然 也 僅只 是 在 這 一 點 上 ─ 居然 緊密 地 彼此 呼應 。 人生 有 痛苦 , 這 是 痛苦 的 實然 。 還 有 一 點 , 我 稱為 痛苦 的 應然 : 不 是 因為 有 痛苦 , 所以 人生 就 沒有 意義 。 恰恰 相反 , 正 是 因為 有 痛苦 , 人生 才 有 意義 了 。 這 是 第二 點 。 你 是 球隊 的 前鋒 。 對方 的 後衛 很 出色 , 每 次 隊友 傳 球 給 你 , 對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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