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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後 我 觀察 我 身邊 的 病友 , 所 得 的 印象 還是 一樣 。 一 個 癌 病 者 要不要 活 下去 , 主要 是 看 他 能不能 找到 一 個 活 著 的 理由 。 只要 能 找到 , 他 就 會 義無反顧 地 為 康復 而 奮鬥 。 至於 奮鬥 的 過程 有 多 痛苦 , 相對 地 並 不 是 一 個 重要 考慮 。 而且 , 總的來說 , 決心 活下去 的 病友 所 受 的 苦 , 一點 都 不 比 那些 沒 決心 的 人 少 。 這樣 , 我們 就 能 回頭 檢討 欲望 支配 論 和 苦樂 支配 論 的 缺失 。 這 兩 個 理論 不 是 沒有 道理 , 它們 也 實在 解釋 了 很多 的 人類 行為 。 可是 , 這 兩 個 理論 都 有 一 個 缺點 : 它們 提出來 的 答案 並 不 是 解釋 人類 行為 的 最終 答案 。 先 說 欲望 支配 論 。 無論 人 有 多少 時間 是 依從 他們 的 欲望 來 生活 , 只要 他 真心 覺得 值得 , 他 就 會 抵制 自己 的 欲望 , 就 會 主動 地 和 自己 的 欲望 對著幹 。 沒 錯 , 他們 之所以 覺得 值得 抵制 自己 的 欲望 , 很多 時 是 因為 他們 有 另外 一些 ( 或許 是 ) 更 強 的 欲望 。 譬如 伏明霞 甘心 吃苦 , 可能 是 為了 一 個 成為 世界 冠軍 的 欲望 。 可是 , 即使 如此 , 值得 與否 的 問題 依然 存在 : 為了 這 個 實現 機會 渺茫 之 極 的 欲望 , 而 放棄 這 一 刻 的 舒適 , 值得 嗎 ? 覺得 值得 的 , 我們 就 會 幹 ; 覺得 不 值得 的 , 我們 就 會 拉倒 。 更 重要 的 是 , 我們 抵制 自己 的 欲望 , 也 可能 單單 是 因為 我們 認為 那 是 不 對 的 。 比方 我們 在 一 商店 裏 , 明明 四下 無 人 , 可以 順手牽羊 。 這 時候 , 有 些 人 會 真的 動手 ; 有些 人 則 會 忍 著 不 下手 , 因為 他 害怕 給 人 抓著 的 恐懼 , 壓過 了 他 關於 「 不會 被 抓著 」 的 知性 判斷 。 可是 , 有 更多 人 就是 不 偷 東西 , 因為 他們 明知 偷 東西 是 顯 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不 對 的 。 這 個 單純 的 「 不 對 」 , 就 是 一 個 價值 。 欲望 支配 論 者 可以 回答 說 , 這 是 因為 人 有 做 好 事 的 欲望 。 好 , 這樣 , 欲望 支配 論 者 所 說 的 欲望 , 其實 就 是 我 說 的 價值 。 我們 的 辯論 已經 成為 言詞 之 爭 , 再 沒有 實質 的 意義 了 。 苦樂 支配 論 的 問題 , 和 欲望 支配 論 同出一轍 。 無論 人 有 多少 時候 選擇 趨 苦 避 樂 , 只要 他們 覺得 值得 , 他們 就是 能夠 主動 選擇 承受 痛苦 。 沒 錯 , 他們 之所以 覺得 值得 承受 當前 的 苦楚 , 很多 時 是 為 了 迎接 將來 的 快樂 。 譬如 我 承受 病 中 的 痛楚 , 就是 為了 享受 陪伴 女兒 成長 的 快樂 。 但是 我們 在 這裏 一樣 會 碰上 和 先前 所 提出 的 問題 : 為了 這 個 渺茫 的 快樂 , 而 承受 當下 的 非人 痛苦 , 值得 嗎 ? 覺得 值得 的 , 我們 就 會 幹 ; 覺得 不 值得 的 , 我們 就 會 拉倒 。 有時候 , 我們 選擇 承受 痛苦 的 時候 , 並 不 是 為 了 甚麼 快樂 , 而是 為 了 義不容辭 。 和 欲望 支配 論 者 一樣 , 苦樂 支配 論 者 可以 說 , 這時 我們 依然 是 為 了 快樂 而 作出 如此 的 選擇 。 當 文天祥 捨身成仁 的 時候 , 他們 會 說 , 文天祥 這樣 做 是 為了 不 想 投降 之後 受到 良心 的 譴責 。 可是 這 其實 即 是 承認 了 , 至少 在 某些 情況 下 , 快樂 是 價值 的 產物 。 不 是 因為 一 件 事物 使 我 快樂 , 所以 才 有 價值 ; 相反 , 是 因為 我 認為 一 件 事物 有 價值 , 所以 我 才 為 了 那 件 事物 而 快樂 。 和 欲望 支配 論 及 苦樂 支配 論 相比 , 價值 支配 論 有 一 個 出人意表 的 優勢 。 它 的 優點 在於 , 它 沒有 一口咬定 , 評價 的 最後 根據 是 甚麼 。 有 些 人 只 了解 欲望 的 價值 , 他們 就 會 用 自己 的 欲望 來 評價 事物 的 標準 ; 同理 , 有 些 人 只 了解 快樂 的 價值 ( 和 痛苦 的 壞處 ) , 他們 就 會 用 苦樂 來 評價 一切 的 事物 。 對於 這些 人 來 說 , 欲望論 和 苦樂 支配 論 就 會 完全 適用 。 然而 , 也 有 很多 人 經驗到 , 欲望 和 苦樂 並 不 是 我們 評價 事物 的 全部 標準 。 為了 把 這些 反例 解釋 第一 章 人 算 甚麼 : 二 本 四合 的 人性 觀 透 , 欲望 支配 論 者 把 這些 其他 標準 稱為 「 欲望 」 , 苦樂 支配 論 者 將 這些 其他 標準 稱為 「 快樂 」 。 這時 , 欲望 支配 論 和 苦樂 支配 論 的 名稱 依然 可以 保住 , 可是 , 欲望 或 苦樂 的 內涵 已經 和 我們 日常 所 理解 的 意思 有 很 大 的 出入 了 。 如果 價值 支配 論 成立 的話 , 那麼 我們 就 可以 進一步 推論 說 , 人 是 自主 自由 的 動物 。 為甚麼 ? 因為 所謂 「 價值 」 , 並 不 是 甚麼 神秘 的 東西 。 價值 不外 是 指導 行為 的 標準 。 所以 , 說 人 是 價值 的 存有 , 就 等於 說 , 人 是 按 某些 標準 來 指導 自己 的 行為 的 動物 。 我 說 欲望 支配 論 和 苦樂 支配 論 不 是 人性論 的 根本 , 和 這 一 點 也 有關係 。 有 說 人 是 以 欲望 滿足 或 趨 樂 避 苦 為 唯一 的 價值 的 存有 , 就是說 欲望 或者 趨 樂 避 苦 是 指導 行為 的 唯一 標準 。 按 我們 的 定義 , 即 是 說 欲望 滿足 或 趨 樂 避 苦 是 唯一 的 價值 。 但 事實 上 , 人 幾乎 可以 自由 地 採納 任何 的 價值觀 , 並 以 之 指導 自己 的 行為 。 你 說 欲望 滿足 是 唯一 的 價值 , 世上 偏 有 人 以 禁欲 為 人生 的 最 高 指導 。 你 說 快樂 為 唯一 的 價值 , 世上 偏 有 人 以 苦行 為 人生 的 最 高 目標 。 看來 , 人 的 自由自主 , 要 比 欲望 支配 論 與 苦樂 支配 論 所 承認 的 大 得多 。 價值 支配 論 的 其中 一 個 要旨 , 就 是 要 說明 這 個 自由 。 我們 剛剛 說 , 價值 是 行為 的 指導 : 這 是 粗略 的 講法 。 按 這 個 講法 , 連 一 隻 狗 也 不 缺少 它 自己 的 一 套 價值 。 人 的 價值 本性 之所 能 使 他 別於 禽獸 , 是 因為 他 的 價值 追求 還 有 一 個 很 獨特 的 地方 : 人 會 探問 價值 之 真偽 , 一 隻 狗 卻 ( 看來 ) 不會 。 當 一 隻 狗 的 價值 指導 牠 去 吃 一 塊 骨頭 的 時候 , 牠 就 去 吃 了 。 牠 不會 問 : 吃 骨頭 真的 有 價值 嗎 ? 人 卻 不然 。 他 會 反問 自己 的 指導 價值 究竟 是否 正確 , 就 像 上面 所有 例子 所 說明 的 一樣 。 一旦 我們 認為 這 個 價值 不 正確 , 我們 就 會 取消 這 個 價值 的 指導 資格 。 很 不幸 地 , 取消 原有 顯 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價值 的 資格 有時候 會 顯得 很 困難 。 比方說 , 很多 人 想 戒煙 卻 戒 不 掉 , 就 是 很 常見 的 例子 。 這 時候 , 價值 與 行為 的 關係 又 是 怎麼 一 回 事 呢 ? 我 在 這裏 提出 一 個 答案 。 這 個 答案 不一定 完整 , 但 相信 能 初步 處理 價值 無法 指導 行為 的 問題 。 怎樣 培養 新 的 習慣 ? 方法 依然 就 是 孔子 的 法門 : 「 非禮勿視 , 非禮勿聽 , 非禮勿言 , 非禮 勿動 。 」 ( 《 論語 . 里仁 》 ) 孔子 的 法門 也 兼得 了 治乎 幾微 的 妙處 : 我 不但 不再 重複 錯誤 的 行為 , 我 乾脆 就是 正 眼 也 不 給 它 瞧 一 眼 。 這樣 從 根源 上 截斷 , 惡習 就 只 有 枯萎 一 途 。 惡習 之 可怕 , 一方面 在於 其 難 去 , 另一方面 又 在於 其 易於 死灰復燃 。 往往 在 人 認為 舊習 已 去 之 際 , 亦即 舊習 回歸 之 時 。 原因 是 當 人 自以為 舊習 已 去 之 際 , 防心 就 難免 鬆懈 。 所以 去 惡習 之 功 , 務求 恃恒不懈 : 「 譬如 為 山 , 未 成 一 簣 ; 止 , 吾 止 也 ! 譬如 平地 , 雖 覆 一 簣 ; 進 , 吾 往 也 ! 」 (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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