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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岔 、 岔話 等 。 「 刀 」 是 「 辨別 判斷 」 的 利器 在 「 兩 嫌犯 」 ( , ) 間 「 劃分 」 ( , 刀 ) 何者 有罪 。 「 辡 」 的 篆體 代表 兩 個 嫌疑犯 ( , 辛 ) 互相 控告 , 加上 「 刀 」 就 成 了 「 辨 」 。 刀具 有 劃分 的 意義 , 所以 「 辨 」 ( ) 表示 判官 在 兩 個 嫌犯 之間 劃分出 誰 是 有罪 的 , 誰 是 無罪 的 。 「 辨 」 引申為 將 事物 分別 清楚 , 相關 用詞 如 辨別 、 辨認 等 。 以 「 刀 」 ( ) 分解 「 骨頭 」 ( , ) 。 甲骨文 是 由 「 刀 、 骨 」 所 組成 , 本義 為 分解 骨頭 , 引申為 分剖 、 分開 、 分辨 等 , 相關 用詞 如 別離 、 辨別 等 。 以 「 刀 」 執行 「 刑罰 」 用 「 刀 」 ( ) 強力 推行 「 井 」 ( ) 田 制度 , 也 就是 依照 法令 強制 將 土地 劃分成 井 字型 。 刑 的 金文 、 、 以 「 刀 」 ( 或 刃 、 刅 ) 、 「 井 」 、 「 田 」 來 描寫 強制 施行 「 井 田 」 制度 , 金文 、 則 是 將 「 田 」 省略 。 周公 實施 井田 制度 , 強制 將 一 里 平方 的 土地 劃分成 九 區 , 每 一 區 再 劃分成 一百 畝 的 田 , 共 九百 畝 。 中間 一百 畝 為 公田 , 其餘 八百 畝 為 私田 , 分給 八 家 耕種 。 這樣 大規模 的 土地 改革 , 勢必 會 遭受 許多 阻力 , 因此 , 周公 除了 制定 有關 的 法律 之外 , 還 需 仰賴 公權力 , 每 一 位 執行 者 身旁 總 要 跟隨 著 許多 帶 刀 的 士兵 。 漢代 應劭 在 《 風俗通 》 說 : 「 井 , 法 也 , 節 也 。 」 這裡 的 「 井 」 , 應 是 指 井田 制度 所 訂定 的 法規 , 而 「 刑 」 則 是 指 違反 井田 制度 所 需 接受 的 懲罰 。 由於 井田 制度 是 非常 嚴謹 有 條理 的 制度 , 因此 , 引申 出 井井有條 、 井然 等 意涵 。 有 些 學者 認為 , 古代人 常常 為 爭 井水 而 產生 紛爭 , 有 人 持刀 守 在 井 邊 維持 秩序 , 於是 產生 了 「 刑 」 字 。 這 種 說法 在 遠古 時代 是 有 可能 的 , 但 井 邊 帶 刀 維持 秩序 或 執法 的 證據力 似乎 相當 薄弱 。 反觀 周公 所 實施 的 井田 制度 , 促使 周朝 成為 繁榮 的 社會 , 不但 具有 嚴謹 的 施行 方法 且 規模 宏大 , 所 因應 的 刑法 制度 也 相當 健全 , 另外 , 最早 的 「 刑 」 字 是 金文 , 也 是 發生 在 西周 , 這些 事實 似乎 更 能 說明 「 刑 」 的 構字 意涵 與 井田 制度 有關 。 「 竹 」 製 ( ) 盛裝 「 食物 」 ( , ) 的 器 「 皿 」 ( ) 。 簋 是 商商 時期 盛裝 飯食 的 器皿 ( 盛 黍稷 之 器 ) , 主要 是 用來 盛裝 煮熟 的 米飯 。 商 周 考古 所 發現 的 陶簋 及 青銅簋 不在少數 , 可見 是 常 用 的 食器 。 形狀 為 圓腹 、 圈足 , 大部分 有 蓋 、 有 耳 。 依據 文字 演變 的 順序 來 看 , 「 簋 」 的 本 字 為 「 皀 」 , 後來 添加 「 皿 」 , 表示 此 物 屬於 器皿 , 又 添加 「 竹 」 , 表示 屬於 竹 製品 。 另外 就 考古 遺物 來 推斷 , 商周 時期 有 不少 青銅簋 , 戰國 以後 就 漸漸 減少 , 可見 青銅 製品 已 漸漸 被 竹製品 取代 , 這 也 是 篆體 為何 添加 「 竹 」 的 緣故 。 《 儀禮 》 : 「 夫人 使 下大夫 勞 以 二 竹 簋方 ( 方形 竹簋 ) 。 」 《 史記 》 : 「 飯土簋 ( 陶簋 ) 。 」 吃飯 「 嘴 」 裡 咀嚼 著 ( , ) 碗 中 「 食物 」 ( , ) 。 甲骨文 是 由 一 張 嘴 、 一 鍋 飯 及 兩 滴 口水 所 構成 , 清楚 而 生動 地 描繪出 一 個 人 就 食 的 模樣 。 金文 及 篆體 則 去除 兩 滴 口水 。 「 食 」 的 本義 為 吃 或 食物 , 相關 用詞 如 糧食 、 飲食 、 食言 等 。 以 食 為 義符 所 衍生 的 常用 字 很多 , 如 飯 、 飢 、 餓 、 饑 、 饞 、 飽 、 饒 、 餘 、 飲 、 館 、 蝕 、 養 、 餐 、 飼 、 飪 、 餅 、 餌 、 餃 、 飧 、 饗 、 餉 、 飩 、 餡 、 餚 、 餞 、 餵 、 餿 、 餾 、 饋 、 餽 、 飴 等 。 「 手 」 ( , 又 ) 持 「 殘骨 」 ( , ) 而 「 食 」 ( ) 。 用完 了 一 餐 , 肉 已經 食盡 , 只 剩下 殘骨 。 「 餐 」 引申為 一 頓 飯 , 相關 用詞 如 午餐 、 餐廳 等 。 吃 晚餐 。 篆體 是 由 「 夕 」 ( ) 與 「 食 」 ( ) 所 構成 的 會意 字 , 意表 吃 晚餐 。 吃完 「 飯 」 ( , 食 ) 後 , 嘴 裡 仍 含 著 「 剩菜 」 ( , 余 ) 。 引申為 多出來 的 食物 , 相關 用詞 如 剩餘 、 餘音 繞樑 等 。 《 說文 》 : 「 餘 , 饒 也 。 」 「 餘 」 的 簡體字 為 「 余 」 。 將 「 羊 」 ( ) 趕去 「 食 」 ( ) 草 。 「 養 」 是 古人 放養 羊群 的 寫照 , 先 將 羊 養大 之後 , 再 宰 羊 養 人 。 「 養 」 的 本義 為 供應 食物 給 羊 吃 , 引申為 供應 食物 , 相關 用詞 如 餵養 、 供養 、 養分 等 。 給 「 人 」 ( ) 「 食 」 物 ( ) 。 隸書 將 「 飤 」 改成 「 飼 」 。 《 玉篇 》 : 「 飤 , 食 也 。 與 飼 同 。 」 《 增韻 》 : 「 以 食 食 人 也 。 」 「 人 」 ( ) 「 呼叫 」 ( , 口 ) 動物 或 眾人 來 吃 糧 「 食 」 ( ) 。 「 飼 」 的 構字 好像 一 個 管 飯食 的 人 開口 呼叫 「 開飯 了 , 快 來 吃飯 哦 ! 」 又 像 一 個 飼養 動物 的 人 施 口技 呼叫 動物 來 吃 糧食 。 但 若 將 飼 拆成 食 與 司 , 司 在 此 是 聲符 , 也 是 義符 , 有 管理 飯食 的 意義 。 「 飼 」 的 本字 為 「 飤 」 , 它 本身 並 無 甲骨文 、 金文 及 篆體 。 「 飼 」 的 本義 為 管理 飯食 , 引申為 供應 食物 給 人 或 動物 吃 , 相關 用詞 如 飼養 、 飼料 等 。 「 人 」 ( ) 使用權 「 力 」 ( ) 「 管理 糧 「 食 」 ( ) 。 人 常 為 爭 糧 發生 衝突 , 必須 使用 公權力 來 整頓 紀律 。 「 飭 」 引申為 整頓 、 下達 命令 , 相關 用詞 如 整飭 、 飭令 等 。 「 人 」 ( ) 在 吃完 「 食 」 物 ( ) 後 , 以 布 「 巾 」 ( ) 擦拭 。 用完 餐 後 , 用 餐巾 擦 嘴 , 再 用 抹布 擦 桌子 , 整理 自己 也 整理 環境 。 「 飾 」 本義 為 擦拭 , 引申為 除去 不 潔 與 醜陋 的 , 使 變 得 乾淨 美好 , 相關 用詞 如 掩飾 、 粉飾 、 裝飾 等 。 《 說文 》 : 「 飾 , 刷 也 。 」 《 逸雅 》 : 「 飾 , 拭 也 , 物 穢 者 拭 其 上 使 明 , 由 他物 而後 明 , 猶 加 文 于 質 上 也 。 」 坐下來 吃飯 「 跪坐 」 ( , 卩 ) 在 「 飯鍋 」 ( , ) 旁 準備 用餐 。 「 即 」 引申為 立即 、 就近 , 相關 用詞 如 即席 、 即位 、 即刻 等 。 一 個 吃完 「 飯 」 ( , ) 「 打飽嗝 」 ( , 欠 ) 的 人 。 「 既 」 是 描寫 一 個 人 吃飽飯 準備 離開 的 景象 。 「 既 」 的 本義 為 食 盡 , 引申為 全 都 、 已經 , 相關 用詞 如 既然 、 既得利益 等 。 《 禮記 》 : 「 君 既 食 。 」 《 穀梁傳 》 : 「 既者 , 盡 也 。 」 日全蝕 也 稱為 既 , 如 《 春秋 》 : 「 日 有 食 之 , 既 。 」 《 論衡 》 : 「 日 既是 也 。 」 「 日蝕 時 既 。 」 「 心 」 中 ( , ) 有 「 滿 肚子 」 ( , 既 ) 的 氣 。 「 慨 」 通作 「 愾 」 , 表示 心 中 充滿 怨氣 、 怒氣 、 高亢 之 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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