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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獎金 , 但 由於 這些 規定 很 難 具體 量化 , 若 無事 病假 或 重大 違反 法令 之 具體 行為 , 每 人 考績 幾乎 都 是 四 條 一 , 長此以往 使得 老師 錯 把 獎金 視為 是 薪水 的 一 部分 。 因此 若 未 獲 考核 四 條 一 , 老師 便 認定 是 薪水 被 扣 , 導致 申訴 案件 不斷 , 而 申訴 制度 更 是 問題 百出 , 因為 老師 一 申訴 幾乎 都 是 百分百 勝訴 。 究 其 原因 並非 每 個 申訴案 都 有理 , 而是 申訴 委員會 的 委員 組成 結構 有 問題 , 因為 根據 《 教師 申訴 評議 委員會 組織 及 評議 準則 》 規定 , 申評會 委員 由 教師 、 教育 學者 、 該 地區 教師 組織 代表 、 主管 機關 代表 、 社會 公正 人士 擔任 , 其中 未 兼 行政 職務 之 教師 人數 不得 少於 委員 總數 三分之二 , 這些 委員 在 審核 老師 申訴 案件 , 一般 都 是 基於 同理心 , 而 形成 外界 所謂 的 師師 相衛 , 最後 幾乎 都 是 申訴 有理 , 造成 學校 無法 去 落實 考核 的 困擾 。 既然 制度 如此 , 加上 校長 不 願 擔任 所謂 的 「 壞人 」 , 擔心 傷 了 與 教師 的 感情 。 如此一來 , 非但 無法 淘汰 不 適任 老師 , 也 會 感染 不良 效應 , 師資 素質 就 會 良莠不齊 。 這樣 的 現象 如何 去 確保 每 一 位 孩子 的 受教 權益 , 未來 必須 再 重新 檢視 修正 教師 考核 、 獎勵 及 申訴 管道 相關 辦法 , 否則 想要 成就 每 個 孩子 , 將 只 是 理想 ! 教勞 角色 難 釐清 , 不 以 運動 謀 私利 《 教師法 》 制定 的 目的 為 明定 教師 權利 義務 , 保障 教師 工作 與 生活 , 以 提升 教師 專業 地位 , 其中 第二十八 條 規定 教師 可以 參與 教師 組織 , 即 所謂 可以 籌組 教師會 。 成立 專業 團體 我們 並 不 反對 , 但 教師 也 應 知道 其 權益 應 是 由 法律 保障 , 而 非 透過 特定 組織 來 爭取 。 當 法令 明定 的 權利 受損 , 應 透過 申訴 管道 獲得 救濟 , 而 非 藉由 教師 團體 利用 各 種 方式 來 加以 爭取 。 教師 乃 為人師表 , 在 爭取 過程 若 有 不當 言行 舉止 , 將 對 孩子 帶來 不 好 的 榜樣 與 示範 。 既然 法令 有 教師 組織 之 規定 , 我們 當 予 尊重 , 但 老師 也 應 理性 思考 並 善用 組織 功能 。 依 目前 的 規定 , 教師會 分為 全 國 、 地方 、 學校 三 級 , 我 認為 分級 太過 複雜 , 就 實際面 應 分 兩 級 即可 。 因為 學校 類型 大小 不一 , 若 存有 教師會 , 在 教學 現場 , 有 可能 因 行政 與 教學 認知 、 立場 上 的 不同 而 容易 造成 無謂 爭執 、 困擾 , 甚至 衝突 ; 而 學校 是 面對 家長 與 學生 , 如此 對於 整 個 校園 氛圍 是 不利 的 , 也 會 影響 教學 , 有 可能 養成 沒有 熱誠 的 老師 卻 斤斤計較 的 態度 。 如果 有 老師 利用 參加 組織 與 學校 形成 抗衡 , 來 爭取 其 所 堅持 的 權益 , 則 會 產生 校園 不良 文化 , 對 整 個 校務 推動 與 教學 品質 的確 會 有 影響 , 因此 不利 孩子 學習 的 制度 應 予 重視 檢討 , 建議 未來 能 朝 兩 級 方向 來 修訂 法令 。 而 備受 重視 的 勞動 三 法 : 《 工會法 》 、 《 團體 協商 法 》 及 《 勞資 爭議 處理 法 》 , 讓 此 情形 更加 嚴重 。 由於 教師 列為 適用 對象 , 使得 老師 是 屬於 教師 還是 勞工 的 角色 曖昧 不明 , 為 爭取 權益 , 勢必 會 找 對 自己 有利 的 法令 來 做 解釋 , 這樣 讓 外界 觀感 很 糟糕 。 教師 本 應 專心 教學 , 獲取 學生 尊重 認同 , 贏得 家長 掌聲 與 鼓勵 , 這 才 是 身為 教師 之 首要 。 至於 福利 部分 , 則 應 回歸 法令 的 保障 , 有關 申訴 與 救濟 亦 應 遵循 規定 , 而 不 應 以 社會 運動 形式 在 校園 中 發酵 , 如此 對 校園 文化 倫理 將 是 不利 的 。 專任 教練 培育 缺 規畫 , 積分 考核 保 績效 體育 科目 如此 重要 , 卻 為何 常 被 忽略 , 在於 該 科目 不 考試 , 升學 不 考 , 就業 不 考 , 所以 大家 就 不 重視 它 。 但 好 體力 就 是 活力 、 就 是 國力 , 是 教育 的 基本 ; 學生 有 健康 的 身體 , 其他 學科 好 才 有 意義 。 學生 從 運動 比賽 中 發現 自己 跳 也 跳 贏 人 、 跑 也 跑 贏 人 , 這 表示 有 高人一等 的 才華 , 就 可 朝 這 方向 去 發展 , 不但 能 強身 , 還 可 參加 比賽 , 為 自己 、 為 家庭 、 為 國家 爭取 榮譽 , 這 也 是 一 大有可為 的 發展 之 路 , 所以 說 行行出狀元 。 話 雖 如此 , 但 臺灣 家長 對於 孩子 從事 體育 運動 仍 抱持 懷疑 的 態度 , 因為 讓 人 看 不 到 穩定 的 未來 。 重點 在於 政府 對 體育 人才 的 培育 欠缺 完整 配套 的 長遠 規畫 , 電視 上 常 看到 許多 運動 明星 有 機會 到 外國 去 當 職業 選手 , 但 這些 人 畢竟 是 少數 。 況且 那 多數 的 運動 選手 並 不 是 國家 資助 培育 的 , 大部分 是 個人 、 家長 個別 投資 或 向 財團 募款 , 最後 卻 被 外國 球團 來 挖角 。 政府 應該 扮演 更 積極 的 角色 , 以 提升 運動員 對 國家 的 向心力 。 如果 國家 重視 體育 運動 , 有 妥善 的 體育 人才 培育 制度 , 完整 的 配套 工作 , 讓 他們 有 努力 的 管道 與 安定 的 保障 , 才 能 讓 體育 培育 工作 永續 發展 , 臺灣 的 體育 才能 更 上 一 層 樓 。 目前 國家 對 優秀 選手 的 照顧 僅 訂有 很 難 得到 的 高額 獎金 , 但 選手 需要 的 不 是 獎金 , 而是 能 養家活口 的 工作 。 現在 各 縣市 雖 有 專業 運動 教練 的 進用 , 但 推動 狀況 卻 不一 。 如果 縣市 財政 充裕 或 首長 有 重視 就 會 招考 , 如果 不 重視 就 停止 , 對於 體育 人才 培育 沒有 延續性 , 斷斷續續 沒有 保障 , 導致 選手 或是 家長 都 不 敢 貿然 投入 運動 市場 , 因為 看 不 到 他們 的 未來 。 專任 教練 的 角色 與 任務 和 體育 老師 的 養成 是 不 一樣 的 , 體育 老師 是 從事 一般 的 體育 教學 , 運動 教練 則 必須 憑 專長 、 技術 、 成績 、 經驗 的 累積 , 專門 來 培育 菁英 選手 。 其實 , 國家 應 建立 一 套 儲備 專任 運動 教練 的 積分 機制 , 將 可 列為 積分 的 各 種 賽會 及 單項 運動 予以 正向 表列 , 得到 的 名次 、 積 多少 分 都 加以 精算 訂定 積分表 。 當 一 個 選手 積分 達到 一定 門檻 , 則 予以 列冊 候用 , 國家 發予 薪資 ; 各 縣市政府 如 有 運動 項目 需求 者 , 也 可 直接 由 名冊 挑選 , 薪資 待遇 國家 負擔 一半 , 其餘 由 各 需求 縣市 負擔 。 有 這樣 穩定 的 發展 與 保障 , 家長 及 運動 專業 人員 自然 願意 投入 體育 運動 , 讓 專長 亦 可 獲得 發揮 與 傳承 , 真正 達到 人盡其用 。 成為 專業 運動 教練 之後 , 還 必須 持續 有 積分 考核 機制 之 配套 , 指導 學生 比賽 得 第一 名 積分 多少 , 第二 名 積分 多少 …… , 列出 考核 標準 , 十 年 內 若 能 達到 規定 的 積分 就 續聘 至 退休 , 若 沒有 達到 即 終止 合約 。 如此一來 , 在 當 教練 的 階段 才 會 努力 去 培育 選手 , 因 有 績效 壓力 , 自然 不會 怠惰 。 所以 , 如果 有 這樣 完整 的 配套 措施 , 國家 就 不 怕 投資 浪費 。 這 套 制度 如果 能 實施 , 對 具有 體育 專長 的 運動員 而言 會 產生 激勵 的 效果 。 優秀 運動 選手 都 能 留在 體育界 , 國內 的 體育 成績 必 能 大幅 進步 , 體育 運動 的 風氣 也 會 跟著 蓬勃 , 那麼 家長 就 會 順應 孩子 發展 的 天性 , 放心 讓 孩子 從事 體育 發展 , 為什麼 呢 ? 因為 愛 讀書 者 有 工作 , 愛 運動 者 也 會 有 工作 , 那 他 怕 什麼 ? 他 能 養家活口 , 就 能夠 成家立業 , 這 是 家長 最 樂於 看到 的 結果 。 人生 的 規畫 , 真的 比不上 時代 的 變化 , 時代 的 變化 往往 比不上 長官 的 一 句 話 。 私人 的 工作 要 怎麼 規畫 很 容易 , 但 公務 的 決定 不 是 個人 所 能 左右 的 , 有時 我們 有 那 個 想法 , 也 要 有 那 個 辦法 , 更 要 有 那 個 機緣 。 就 如 以往 我 要 擔任 何 種 職務 , 也 不 是 我 想要 就 會 有 , 更 不 是 我 想 拒絕 就 可 逃避 。 若 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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