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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 多 方面 的 , 我們 不但 要 能夠 知 ( know __UNDEF__ , 我們 更 要 能夠 感 ( feel __UNDEF__ 。 理智 的 生活 祇 是 片面 的 生活 。 理智 沒有 多 大 能力 去 支配 情感 , 縱使 理智 能 支配 情感 , 而 理 勝於 情 的 生活 和 文化 都 不 是 理想 的 。 我 對於 這 個 問題 還 有 許多 的 話 , 在 這 封 信 裡 祇 能 言不盡意 , 待 將來 再 說 。 你 的 朋友 , 光潛 附錄 此 文 發表 後 , 曾 蒙 杜亞泉 先生 給 了 一 個 批評 ( 見 《 一般 》 三 卷 三 號 , 當時 課 忙 , 所以 沒有 奉覆 。 我 在 此 文 結論 中 明明 說 過 , 「 問 理 的 道德 雖 亦 不可 少 , 而 衡 其 價值 , 則 在 問心 的 道德 之下 。 我 並 沒有 說 把 理智 完全 勾消 。 杜 先生 也 說 「 我 也 主張 主情 的 道德 。 然則 我們 的 意見 根本 並無二致 。 我 不能不 羨慕 杜 先生 真 有閒 工夫 。 給 青年 的 十二 封 信 // 談 情 與 理 杜 先生 一方面 既然 承認 「 朱 先生 說 , 『 真 孝 並 不 是 一 種 報酬 』 , 這 句 話 很 精到 的 , 而 另一方面 又 加上 一 句 「 但 說 『 孝 不 是 一 種 義務 』 這 句 話 錯 了 。 我 以為 他 可以 說出 一 番 大 道理 來 , 而 下文 不過 是 如此 : 「 至於 父母 就 是 社會 上 擔負 教育 子女 義務 的 人 … … 這 種 人 在 衰老 的 時候 , 社會 也 應該 輔導 他 。 說 明白 一點 咧 , 在 子女 幼時 , 父母 曾 為 社會 輔養 子女 ; 所以 到 父母 老 時 , 子女 也 應該 為 社會 輔養 父母 。 請問 杜 先生 , 這 是 不 是 所謂 報酬 ? 承認 我 的 「 孝 不 是 一 種 報酬 一 語 為 「 精 到 , 而 說明 「 孝 是 一 種 義務 時 , 又 回到 報酬 的 原理 , 這 似 犯 了 維護 理智 的 人們 所謂 「 矛盾律 。 「 今 之 謂 孝 , 是 為 能 養 , 杜 先生 大約 還 記得 下文 罷 ? 我 承認 「 養老 「 養 小 都 確 是 一 種 義務 , 我 否認 能 盡 這 種 義務 就 是 孝慈 。 因為 我 主張 於 能 盡 養老 的 義務 以外 , 還要 有 出於 衷誠 的 敬愛 , 才 得 謂 孝 , 所以 我 主張 孝 不 是 一 種 報酬 。 因為 我 主張 孝 不 是 一 種 報酬 , 所以 我 否認 孝 祇 是 一 種 義務 。 杜 先生 同意 於 「 孝 不 是 一 種 報酬 , 而 致 疑於 「 孝 不 是 一 種 義務 , 這 也 是 矛盾 。 維護 理智 的 人 , 推理 一再 陷於 矛盾 , 世間 還 有 更 好 的 憑據 證明 理智 不可 盡信 嗎 ? 十七年 二月 , 光潛 附注 / 談 擺脫 朋友 : 近來 研究 黑格爾 ( Hegel __UNDEF__ 討論 悲劇 的 文章 , 有時 拿 他 的 學說 來 印證 實際 生活 , 頗 覺 欣然 有 會意 。 許久 沒有 寫信 給 你 , 現在 就 拿 這 點 道理 作 談料 。 人生 : 理想 的 衝突場 黑格爾 對於 古今 悲劇 , 最 推 尊 希臘 索福克里斯 ( Sophocles __UNDEF__ 的 安蒂貢 ( Antigone __UNDEF__ 。 安蒂貢 的 哥哥 因為 爭 王位 , 借重 敵國 的 兵 攻擊 他 自己 的 祖國 第伯斯 , 他 在 戰場 中 被 打死 了 。 第伯斯 新王 克利安 ( Creon __UNDEF__ 懸令 , 如 有 人 敢 收葬 他 , 便 處 死罪 , 因為 他 是 一 個 國賊 。 安蒂貢 很 像 中國 的 聶嫈 , 毅然 不 避 死刑 , 把 她 哥哥 的 屍骨 收葬 了 。 安薪貢 又 是 和 克利安 的 兒子 希蒙 ( Haemon __UNDEF__ 訂 過 婚 的 , 她 被 絞 以後 , 希蒙 痛悼 她 , 也 自殺 了 。 一言以蔽之 , 他們 的 爭點 是 : 我們 的 生活 應該 受 理智 支配 呢 ? 還是 應該 受 感情 支配 呢 ? 張 、 杜 兩 先生 都 是 理智 的 辯護 者 , 而 李 先生 則 私 淑 尼采 ( 註 , 對於 理智 頗 肆 抨擊 。 我 自己 在 生活 方面 , 嘗 感 著 情 與 理 的 衝突 。 近來 稍 涉獵 文學 哲學 , 又 發現 近代 思潮 的 激變 , 也 由 這 個 衝突 發軔 。 屢次 手 癢 , 想 做 一 篇 長 文 , 推論 情 與 理 在 生活 與 文化 上 的 位置 , 因為 牽涉 過 廣 , 終於 擱 筆 。 在 私人 通信 中 大題 不妨 小做 , 而且 這 個 問題 也 是 青年 所 急 宜 了解 的 , 所以 趁 這 次 機會 , 粗 陳 鄙見 。 規範 必須 根據 事實 科學家 討論 事理 , 對於 規範 與 事實 , 辨別 極 嚴 。 規範 是 應然 的 , 是 以 人 的 意志 定出 一 種 法則 來 支配 人類 生活 的 。 事實 是 實然 的 , 是 受 自然 法則 支配 的 。 比方 倫理 、 教育 、 政治 、 法律 、 經濟 各 種 學問 都 側重 規範 , 數 、 理 、 化 各 種 學問 都 側重 事實 。 規範 雖 和 事實 不同 , 而 不能不 根據 事實 。 比方 在 教育學 中 , 「 自由 發展 個性 是 一 種 規範 , 而 所 根據 的 是 兒童 心理學 中 的 事實 ; 在 馬克思派 經濟學 中 , 「 階級 鬥爭 和 「 勞工 專政 都 是 規範 , 而 「 剩餘 價值 律 和 「 人口 過剩 律 是 他 所 根據 的 事實 。 但是 一般人 制定 規範 , 往往 不 根據 事實 而 根據 自己 的 希望 。 不 知 人 的 希望 和 自然界 的 事實 常 不 相侔 , 而 規範 是 應該 現 於 事實 的 。 規範 倘若 不 根據 事實 , 則 不 特 不能 實現 , 而且 漫無意義 。 比方 在 事實 上 二 加 二 等於 四 , 而 人 的 希望 往往 超過 事實 , 硬 想 二 加 二 等於 五 。 既 以為 二 加 二 等於 五 是 很 好 的 , 便 硬 定 「 二 加 二 應該 等於 五 的 規範 , 這 豈不是 夢話 ? 我 所以 不 滿意 於 張東蓀 、 杜亞泉 諸 先生 的 學說 者 , 就 因為 他們 既 沒有 把 規範 和 事實 分別 清楚 , 而 又 想 離開 事實 , 祇 憑 自家 理想 去 定 規範 。 他們 想 把 理智 舉到 萬能 的 地位 , 而 不 問 在 事實 上 理智 是否 萬能 ; 他們 祇 主張 理智 應該 支配 一切 生活 , 而 不 考究 生活 是否 完全 可以 理智 支配 。 我 很 奇怪 張 先生 以 柏格森 ( 註 的 翻譯 者 而 舉 理智 , 我 尤其 奇怪 杜 先生 想 從 哲學 和 心理學 的 觀點 去 抨擊 李 先生 , 而 不 知 李 先生 的 學說 得自 尼采 , 又 不 知 他 自己 所 根據 的 心理學 久 已 陳死 。 祇 論 事實 , 世界 文化 和 個人 生活 果 能 順 著 理智 所 指 的 路徑 前進 嗎 ? 現代 哲學 和 心理學 對於 這 個 問題 所 給 的 答案 是 否定 的 。 理智 不 是 萬能 的 哲學家 怎樣說 呢 ? 現代 哲學 的 主要 潮流 可以 說 是 十八世紀 理智 ( 理性 主義 的 反動 。 自 尼采 、 叔本華 ( 註 以至於 柏格森 , 沒有 人 不 看透 理智 的 威權 是 不 實在 的 。 依 現代 哲學家 看 , 宇宙 的 生命 , 社會 的 生命 , 和 個體 的 生命 都 祇 有 目的 而 無 先見 ( purposive __UNDEF__ without foresight __UNDEF__ 。 所謂 有 目的 , 是 說 生命 是 有 歸宿 的 , 是 向 某 固定 方向 前進 的 。 所謂 無 先見 , 是 說 在 未 歸宿 之 先 , 生命 不能 自己 預知 歸宿 何 所 。 比方 母雞 孵卵 , 其 目的 在 產 小雞 , 而 這 個 目的 不必 預存 於 母雞 的 意識 中 。 理智 就 是 先見 , 生命 不 受 先見 支配 , 所以 不 受 理智 支配 。 這 是 現代 哲學 上 一 種 主要 思潮 , 而 這 個 思潮 在 政治 思想 上 演出 兩 個 相反 的 結論 。 其一 為 英國 保守派 政治 哲學 。 他們 說 , 理智 既 不能 左右 社會 生命 , 所以 我們 應該 讓 一切 現行 制度 依舊 存在 , 它們 自己 會 變好 , 不 用 人 費力 去 籌劃 改革 。 其一 為 法國 行會主義 ( syndicalism __UNDEF__ 。 這 派 激烈 分子 說 , 現行 制度 已經 夠 壞 了 , 把 它們 打破 以後 , 任 它們 自己 變去 , 縱然 沒有 理智 產生 的 建設 方略 , 也 決不 會 有 比 現在 更 壞 的 制度 發現出來 。 無論 你 相信 哪 一 說 , 理智 都 不 是 萬能 的 。 心理學 對 理智 主義 的 反動 在 心理學 方面 , 理智 主義 的 反動 尤其 劇烈 。 這 種 反動 有 兩 個 大 的 傾向 。 這 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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