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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問題 , 在 因果 關係 的 制約 下 , 未來 可以 根據 大 環境 幫 自己 算命 第二十三 把 鑰匙 一切 都 是 命中注定 嗎 ? ( 社會 的 客觀 形勢 ) 、 小 環境 ( 個人 的 具體 狀況 ) , 以及 主觀 願望 與 期許 , 來 進行 一定 範圍 內 的 預測 。 預測 的 結果 是 所謂 的 「 準 或 不 準 」 。 如果 不 準 , 可以 解釋為 其他 因素 的 干預 , 從 小人 暗中 加害 , 到 自己 德行 有虧 , 都 是 常見 的 說詞 。 但是 , 算命 的 目的 不 正 是 為了 算出 這些 不 太 明朗 的 「 其他 因素 」 嗎 ? 人 的 心理 很 容易 接受 暗示 , 並 由 此 產生 聯想 。 算命 的 結果 , 會 引導 人 朝 著 特定 的 方向 去去 , 走 著 走 著 自然 就 走出 了 一 條 路 , 然後 便 以為 那兒 本來 就 有 一 條 路 等 著 自己 。 如果 缺少 這 類 的 暗示 , 我們 可能 這裡 走走 那裡 走走 。 從 這 個 角度 來 看 , 算命 很 像 催眠 作用 , 讓 人 覺得 自己 可以 如何 、 應該 如何 。 即使 事情 的 發展 並 未 符合 預測 時 , 也 會 以 一廂情願 的 方式 抱定 「 該 是 我 的 , 遲早 總會 來到 」 , 或者 認為 「 命中 的 安排 , 不 是 我 現在 可以 明白 的 」 。 那麼 , 到底 有 沒有 「 命定 」 這 回 事 呢 ? 只要 轉變 時間 上 的 焦點 , 不 難 得到 答案 。 譬如 , 我們 站 在 「 現在 」 這 一 點 上 , 回顧 過去 ( 包括 歷史 上 的 一切 事件 , 以及 個人 的 各 種 遭遇 ) , 立即 可以 察覺 : 過去 的 都 是 命定 的 , 因為 已經 沒有 改變 的 餘地 。 相反 的 , 我們 能否 站 在 「 未來 」 的 某 一 點 上 回顧 現在 呢 ? 理論 上 應該 可以 。 既然 如此 , 比較 積極 的 主張 是 : 先 為 自己 勾畫 一 幅 未來 的 藍圖 , 再 認真 思考 需要 什麼 條件 及 步驟 , 才 有 可能 實現 這 一 藍圖 。 想通 了 這 一 點 , 就 不必 再 猶豫 , 立刻 動手 培養 這些 條件 , 並且 採取 這些 步驟 。 與其 每隔 一 年 半 載 就 求教 於 算命 , 不如 自己 作 一 個 比較 踏實 的 生涯 規劃 。 換 個 角度 說 , 即使 算命 是 一 種 無害 的 遊戲 , 我們 也 須 認清 : 自己 的 人生 不 是 虛擬 實境 , 不能 重新 來過 。 與其 相信 算命 而 幻想 一 個 美好 的 未來 , 不如 把握 現在 , 讓 每 一 天 都 活 得 充實 些 。 西方人 批評 命運論 者 時 , 喜歡 這樣 詢問 : 「 張三 一切 都 是 命中注定 嗎 ? 既然 相信 一切 都 是 命中注定 , 他 在 過 馬路 時 為什麼 也 要 停下來 等 紅燈 呢 ? 」 因為 若是 他 命不該絕 , 車子 怎麼 開 也 不會 撞到 他 ; 若是 他 難逃一劫 , 閉門 家 中 坐 照樣 會 出事 。 由此可見 , 即使 算命 , 也 須 小心翼翼 , 提高 警覺 。 但是 , 如此一來 , 又 何必 過於 相信 算命 呢 ? 我 自己 並 不 否定 算命 之類 的 事 , 但是 認為 「 僅 供 參考 而已 」 。 我 所 抱持 的 觀點 是 : 性格 造就 命運 , 因此 要 想 改變 命運 , 應 先 改善 性格 。 而 改善 性格 的 方法 , 自然 是 以 修德 與 讀書 為 上策 了 。 以前 曾 聽 老人家 說 過 : 「 窮 算命 , 富 燒香 。 」 意思 是 : 人 在 窮困 的 處境 中 , 總 喜歡 算命 , 想要 知道 什麼 時候 可以 轉運 ; 等到 經濟 形勢 變好 , 手 邊 錢財 寬裕 時 , 就 燒香 拜佛 謝恩 去 了 。 如果 算 了 命 而 無法 改運 , 那麼 知道 未來 的 遭遇 又 有 何 益處 呢 ? 何況 世事 變化多端 , 人 的 吉 與 凶 、 禍 與 福 , 常常 是 如影隨形 、 一 腳 前 一 腳 後 出現 的 , 誰 又 能 永遠 站 在 「 益處 」 這 一 頭 呢 ? 換言之 , 即使 得到 了 人人 羨慕 的 益處 , 也 須 認真 考慮 兩 個 問題 : 一 是 如何 持盈保泰 , 不要 讓 鐘 擺盪 到 另 作 命運 的 主宰 者 第二十四 把 鑰匙 一切 都 是 命中注定 嗎 ? 一 邊 ; 二 是 如何 使 這些 益處 與 自己 的 快樂 聯繫 起來 。 而 這 第二 點 顯然 是 個 挑戰 。 」 這些 話 可能 是 在 生氣 時 說 的 , 但是 其中 未必 沒有 道理 。 原因 十分 簡單 : 人 是 會 變 的 。 那麼 , 會 變 的 東西 又 如何 能 有 真相 呢 ? 因此 , 更 正確 的 說法 是 : 人 有 不變 的 真相 與 會 變 的 外貌 。 認識 一 個 人 的 真相 , 並 不 容易 。 古人 說 : 「 人 之 相交 , 貴 在 知心 」 , 認識 對方 的 真相 第十八 把 鑰匙 怎樣 的 愛 才 是 真愛 ? 「 相識 滿 天下 , 知交 有 幾 人 ? 」 可見 一般人 對於 認識 真相 是 十分 嚮往 與 十分 需要 的 。 但是 , 「 人 」 的 真相 又 要 如何 去 認識 呢 ? 這 個 問題 大概 是 沒有 標準 答案 的 。 我 個人 喜歡 採用 「 自由 想像 法 」 與 「 價值 界定 法 」 。 所謂 「 自由 想像 法 」 , 就 是 先 把 一 個 人 的 所有 特色 列出 , 像 身高 、 體重 、 家世 、 性格 、 學問 、 專長 、 財富 、 地位 、 名聲 等 , 然後 自由 想像 : 刪除 某 一 樣 特色 , 他 還 是 他 嗎 ? 如此 , 一 樣 一 樣 刪除 , 直到 不可 刪除 的 特色 , 那 就 是 他 的 本質 了 。 但是 , 一 個 人 不可 刪除 的 部分 往往 不只 一樣 , 因此 還 需要 採用 「 價值 界定 法 」 。 所謂 「 價值 界定 法 」 , 就 是 要 了解 一 個 人 對於 事物 的 本末 輕重 的 看法 。 譬如 , 他 對 愛情 、 事業 、 家庭 、 子女 、 權力 、 功名 、 利祿 等 , 究竟 有 何 優先 順序 ? 更 重要 的 是 , 什麼 是 他 的 一生 目標 ? 亦即 , 他 的 終極 關懷 是 什麼 ? 了解 一 個 人 的 終極 關懷 , 就 等於 認識 他 潛藏 心 底 、 恆 存 不 改 、 永 不 褪色 的 真相 。 有 慧眼 , 才 能 識 英雄 ; 是 好漢 , 才 會 相 惺惜 。 我們 若 想 認識 英雄 好漢 , 必須 自己 先 有 超凡 的 胸襟 與 眼光 , 否則 難免 失之交臂 。 我們 若 想 擁有 天長地久 的 心靈 伴侶 , 必須 先 對 彼此 的 本質 有 深切 的 了解 。 因此 , 我們 在 認識 別人 的 真相 之前 , 首先 要 認識 自己 的 真相 , 就 是 要 認清 : 我 是 誰 ? 我 正在 做 什麼 ? 我 做 的 對 不 對 ? 為什麼 ? 愛 是 必須 付出 才 能 得到 的 。 愛 之 得到 , 往往 就 在 付出 之中 。 愛 是 甜蜜 的 負擔 。 怎樣 的 愛 才 是 真愛 ? 「 幸福 」 往往 被 視為 理想 的 狀態 , 好像 擺脫 了 一切 壓力 。 這樣 的 幸福 其實 並 不 存在 。 真正 的 幸福 必 有 自我 擔負 , 亦即 肯 地 自我 在 某些 方面 的 責任 與 期許 。 離開 了 責任 與 期許 , 幸福 是 空洞 的 。 沒有 人 是 孤島 , 也 沒有 人 不 需要 愛 。 從小到大 , 我們 接納 、 享受 、 體驗 、 製造 、 付出 各 種 形式 的 愛 。 我們 生活 在 愛 之中 , 卻 不一定 明白 什麼 是 愛 。 以 結婚 為 例 , 結婚 是 愛 的 成果 、 愛 的 結晶 、 愛 的 明證 , 更 是 無窮 新愛 的 據點 。 但是 我們 也 曾 聽說 : 「 婚姻 是 愛情 的 墳墓 」 , 「 婚姻 像 一 道 牆 , 牆 外 的 人 想 進來 , 牆 內 的 人 想 出去 」 。 究竟 真相 如何 ? 假使 「 因 誤會 而 結合 , 因 了解 而 分離 」 是 許多 怨偶 的 認清 「 偽裝 的 自愛 」 第十九 把 鑰匙 怎樣 的 愛 才 是 真愛 ? 藉口 , 那麼 , 首先 應該 辨明 的 是 : 誤會 與 了解 的 根本 因素 何在 ? 是否 我們 對 愛 的 意義 曲解 了 、 錯認 了 , 甚至 茫無所知 ? 愛 是 人 與 人 之間 最 深刻 的 情感 , 我們 應該 對 它 抱 什麼 態度 呢 ? 心理學家 佛洛姆 在 《 愛 的 藝術 》 一 書 中 , 主張 愛 應該 是 「 關懷 、 了解 、 負責 、 容忍 」 的 綜合體 。 這 種 看法 要 比 「 愛 是 犧牲 , 不 是 占有 」 更為 積極 廣闊 , 也 比 「 愛 是 不必 說 抱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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