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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有時 隨著 大人 的 情緒 而 時 鬆 時 緊 , 有時 又 順 著 小孩 的 反應 而 放棄 立場 。 至於 祖孫 相處 的 例子 也 不少 , 造成 許多 「 恃寵而驕 」 的 小孩 , 在 家 中 任性妄為 , 上學 之後 滋生 事端 。 這 種種 令 人 憂心 的 問題 , 全 與 錯 認 愛 為 施恩 有關 。 愛 , 應該 有 更 高 的 目的 與 更 遠 的 見識 。 柏拉圖 雖然 終身 未婚 , 但是 頗 能 了解 真愛 。 他 主張 : 愛 是 一 種 統合 作用 , 把 兩 個 半 人 合成 一 個 全人 ; 同時 , 愛 還 有 提升 作用 , 互相 以 對方 的 真正 利益 為 目標 。 真正 利益 是 「 善 」 與 「 美 」 。 希臘人 以 美善 合體 為 基本 理想 , 而 愛 總是 增長 對方 的 形體 之 美 與 心靈 之 美 。 這 種 目的 , 光 靠 單方面 的 施恩 是 不可能 達成 的 。 施恩 只 是 外在 表現 ; 愛 的 內在 動機 必須 出自 深遠 的 見識 : 知道 人生 的 真正 終向 , 亦即 真正 的 美善 是 什麼 。 以 父母 對 子女 的 愛 為 例 , 父母 不僅 要 設法 讓 子女 學得 一技之長 , 成為 有用 的 人 , 還 應該 讓 他們 明辨 是非 、 行善 避惡 、 確定 人生 方向 、 完成 自我 實現 。 施恩 的 最 大 弊端 , 是 把 人 與 人 之間 的 關係 簡化為 「 施 」 與 「 受 」 兩 個 怎樣 的 愛 才 是 真愛 ? 極點 。 施 者 提供 有形 或 無形 的 資助 , 但是 他 的 主體 可能 置身事外 , 並 未 真正 介入 ── 這 不能 算是 愛 。 受 者 久而久之 養成 不勞而獲 , 甚至 妄圖 僥倖 的 心理 , 他 的 主體 由於 缺乏 主動 的 回應 而 逐漸 喪失 負責 的 觀念 與 獨立 的 人格 。 被 愛 原來 是 幸福 的 ; 但是 一 個 人 始終 處在 被 施恩 、 被 溺愛 的 地位 而 不能 主動 回應 的話 , 恐怕 還是 痛苦 的 吧 ! 有 多少 愛 , 就 有 多少 力量 ; 有 多少 力量 , 就 有 多少 愛 。 幸福 的 最 大 障礙 , 往往 不 是 別人 , 而是 自己 。 在 傳統 教育 下 , 我們 從小 開始 , 就 把 一些 話 藏 在 心 裡 , 因 不 知道 該不該 說 , 又 怕 說 了 之後 , 結果 不 像 自己 所 預期 的 。 於是 , 喜歡 一 個 人 , 反而 與 他 保持 距離 ; 討厭 一 個 人 , 卻 又 裝 得 若無其事 。 表面 上 , 這樣 可以 維持 人際 關係 的 平衡 與 和諧 , 但是 自己 內心 的 掙扎 也 加劇 了 。 我們 常 在 等待 適當 的 時機 , 以便 坦白 說出 自己 對 他人 的 感激 、 懷念 、 欣賞 、 愛慕 , 或者 對 他人 的 不滿 、 討厭 、 鄙視 、 痛恨 。 但是 這 種 時機 可能 永遠 不會 出現 , 直到 你 發覺 自己 走到 生命 的 終點 , 再 不 說 就 來 愛 而 無憾 第二十一 把 鑰匙 怎樣 的 愛 才 是 真愛 ? 不及 了 。 為了 避免 造成 遺憾 , 我 建議 : 好 話 立刻 就 說 , 因為 任何 時機 都 是 合宜 的 , 也許 對方 已經 期待 好 久 了 。 至於 壞話 , 不妨 再 等等 , 因為 對方 也許 會 改過 遷善 。 不然 的話 , 自己 的 心胸 與 眼界 也 可能 變 得 更 寬廣 , 不 願 再 去 計較 了 。 因為 , 自殺 者 往往 執著 於 一 個 意念 ── 想 不 開 , 然後 所 見 人間 一切 都 成為 灰色 , 無 一 人 值得 留戀 , 亦 無 一 人 留戀 自己 。 如果 活 著 與否 並 無 差別 , 又 何必 承受 痛苦 呢 ? 這 個 想 不 開 的 意念 , 就 像 眼睛 前面 的 一 塊 小小 硬幣 , 遮住 了 所有 的 陽光 。 這樣 的 黑暗 是 自己 造成 的 。 給 自己 一點 時間 , 因為 時間 是 最 好 的 醫生 , 能夠 撫平 任何 創傷 。 或者 換 個 空間 , 讓 新 的 環境 為 自己 解開 舊 的 意念 。 在 考慮 自殺 前 , 請 先 想 一 想 : 這 個 世界 上 , 有 沒有 人 會 因為 我 自殺 而 傷心 呢 ? 只要 有 一 個 人 會 傷心 難過 , 就 不 應該 為了 自己 解脫 而 自殺 。 這 無異於是 把 自己 的 快樂 ( 假定 「 解脫 痛苦 」 是 一 種 快樂 的 話 ) 建立 在 別人 的 痛苦 上 。 這 不 是 自私 的 行為 嗎 ? 有 些 人 認為 自殺 是 勇敢 的 表現 , 事實 上 , 活下去 並且 努力 解決 困 怎麼 看 死亡 和 自殺 ? 難 , 才 是 真正 的 勇者 。 死亡 只 有 一 句 可能 的 描述 , 就 是 「 逃避 」 ; 活 著 卻 有 千百 種 可能性 , 永遠 有 著 不 一樣 的 明天 。 千萬 不要 選擇 自殺 ! 因為 那 將 使 自己 完全 沒有 翻本 的 機會 。 如果 真 要 「 看破 」 , 就 設法 看破 自己 對 意念 的 執著 , 移開 眼睛 前面 的 蔽障 , 看 陽光 普照 大地 。 許多 自殺 者 以為 自己 是 嚴肅 的 , 但 若 真正 嚴肅 的 面對 生命 , 又 怎能 走入 取消 生命 的 結果 ? 這 還是 矛盾 , 還是 想 不 開 。 人 應該 知道 的 是 : 「 為何 而 生 」 與 「 為何 而 死 」 。 人 應該 決定 的 是 : 如何 生存 下去 ? 如果 到 了 必須 決定 如何 而 死 時 , 則 不能不 作 重於 泰山 與 輕於 鴻毛 的 考慮 。 正確 的 覺悟 使 人 一方面 珍惜 自我 , 同時 又 能 掙脫 自我 心 中 的 牢籠 : 使 人 在 體察 世間 無常 空幻 的 面貌 時 , 不致 迷失 自己 , 同時 更 要 肯定 自己 是 創造 新 價值 的 基礎 。 如果 人間 不 夠 光明 , 讓 我們 來 燃燒 自己 ! 看 得 破 , 是 指 釐清 心 中 的 欲念 , 使 自己 不 受 沾滯 , 不 被 牽絆 。 看 得 破 , 才 能 生 大 智慧 ; 放 得 下 , 才 能 成 大 善果 。 「 看 得 破 」 , 真是 談何容易 。 然而 , 更 難 的 卻 是 「 放 得 下 」 。 看 得 破 , 才 能 產生 定見 與 遠見 ; 放 得 下 , 就 能 化除 我執 , 以 無我 的 精神 入世 , 行 其 所 當 行 。 這 兩 方面 的 道理 並 不 算 複雜 , 也 不 難 理解 , 但是 卻 必須 在 生活 上 歷練 體驗 , 才 會 得到 領悟 。 這 與 《 論語 》 所 云 「 學 而 時 習 之 」 的 主張 大致 相符 , 只要 用心 嘗試 , 也 能 體會 其中 的 興味 了 ! 怎麼 看 死亡 和 自殺 ? 在 各 項 死因 中 , 自殺 是 最 難 預測 而 無從 防範 的 。 雖然 防範 自殺 是 不大 可能 的 任務 , 但 我們 還是 要 從 觀念 上 解析 這 個 現象 , 說明 自殺 是 出於 誤解 。 誤解 有 三 : 一 、 以為 人生 是 快樂 的 ; 二 、 以為 情感 是 公平 的 ; 三 、 以為 自殺 可以 解決 問題 。 首先 , 人生 是 快樂 的 嗎 ? 在 回答 這 個 問題 之前 , 要 先 認清 快樂 與 痛苦 是 兩 種 並存 的 可能 狀態 。 快樂 到 某 一 程度 , 可能 樂 極 生 悲 ; 痛苦 到 了 頂點 , 往往 會 否極泰來 。 換言之 , 快樂 與 痛苦 代表 兩 端 , 人生 的 歷練 與 不 因 誤解 而 自殺 第十五 把 鑰匙 怎麼 看 死亡 和 自殺 ? 修養 , 正 是 要 我們 由 「 苦 多 樂 少 」 走向 「 苦 少 樂 多 」 。 因此 , 快樂 時 , 善加 珍惜 , 並且 心懷 感恩 ; 痛苦 時 , 默默 承受 , 並且 增強 實力 。 如果 遇上 了 痛苦 , 又 沒有 學會 教訓 , 或 領悟 某些 道理 , 那 豈不是 雙重 損失 嗎 ? 具體 而言 , 快樂 往往 來自 「 心想事成 」 , 由 欲望 是否 達成 來 決定 。 因此 , 欲望 愈 多 愈 強 的 人 , 愈 不易 快樂 。 所有 的 欲望 中 , 又 以 涉及 情感 者 最為 複雜 , 而 自殺 者 的 理由 也 以 情感 困擾 最為 難解 。 在 情感 的 互動 上 , 大致 的 模式 是 : 開始 時 心甘情願 , 到 了 後來 就 會 要求 公平 , 希望 自己 的 付出 得到 適當 的 回饋 。 但是 , 如何 回饋 才 算 適當 ? 這 個 問題 除了 當事人 自己 , 沒有 人 可以 代為 回答 。 即使 是 當事人 , 也 未必 知道 這 個 「 適當 」 的 底線 何在 , 因為 情感 的 本質 是 一直 在 變化 的 。 往 好處 講 , 人間 情感 ( 包括 親情 、 友情 、 愛情 ) 需要 不斷 滋潤 或 耕耘 , 由 此 顯示 活潑 的 動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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