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寬度 應 不 少於 中庭 寬度 之 四分之一 , 不 多於 三分之一 ; 其 長度 則 亦 須 與 中庭 之 長度 成 比例 。 ( 迴廊 庭院 ) 橫亙 於 屋 中 , 其 長 應 較 其 寬 多 三分之一 。 其 列柱 高度 應 與 有 簷 迴廊 同 高 。 柱 間 相隔 距離 應 不 少於 柱 直徑 的 3 倍 , 不 多於 4 倍 。 ( 餐廳 ) 餐廳 的 長度 應 為 寬度 的 兩 倍 。 所有 長方形 房間 的 高度 應 依 以下 原則 決定 : 將 房間 長寬 相加 , 其 和 之 一半 即 高度 。 但是 長方形 會客廳 或 方形 之 會客室 的 高度 , 應 為 其 寬 之 一又二分之一 倍 … … 。 冬天 用 的 餐廳 和 浴室 應 朝 西 。 第一 , 因為 我們 須要 下午 的 陽光 ; 第二 , 因為 落日 直射 , 帶來 光線 和 熱度 , 可 使 這 一 部分 房間 在 下午 較 溫暖 。 臥室 和 書房 宜 朝 東 。 因為 這些 房間 須要 早晨 的 陽光 。 此外 , 更 因為 書房 的 書 較 不易 生霉 ; 因為 朝 南 和 朝 西 , 含 濕氣 的 風 會 將 濕氣 帶入 , 使 書 因 蠹蟲 而 受損 …… 。 資產 普通 的 人家 , 不 須要 華麗 壯觀 的 住宅 入口 ( vestibulum ) 。 廂房 旁 的 小 室 , 或 中庭 。 因為 他們 的 應酬 多 在外 , 以 走訪 他人 為 多 , 而 不 是 他人 來訪 。 那些 以 農 為生 的 人 , 在 他們 的 住宅 入口 , 就 必須 有 牲口 的 廄槽 和 櫃台 ; 宅 內 則 須 有 地窖 、 穀倉 、 儲存室 以及 其它 供 儲存 而 不 是 供 擺設 的 地方 … … 。 圖 5.25 龐貝 壁畫 中 描繪 的 豪華 大廳 。 那些 公職 在 身 , 必須 與 公民 相 交涉 的 上 層 人物 , 他們 的 宅第 就 要 有 壯觀 寬敞 的 進口 , 相當 寬廣 的 中庭 , 和 足以 顯示 其 威勢 , 十分 開闊 , 列 樹 成行 , 可 供 散步 的 地方 。 此外 , 還要 有 和 公共 建築 類似 宏偉 的 圖書館 和 會議廳 。 因為 這些 人物 的 家 中 經常 要 舉行 公開 的 會議 , 私人 的 訴訟 和 法律 公聽會 。 5.1:3 龐貝 街頭 的 廣告 龐貝城 除了 留下 選舉 標語 , 還 在 牆 上 留下 各式各樣 生活 的 訊息 , 例如 娛樂 海報 、 出租 召貼 、 尋找 失物 啟事 、 街頭 留言 , 甚至 妓女 的 廣告 。 以下 選錄 的 都 出現 在 街道 兩旁 建築 的 牆 上 。 這些 可以 說 是 一世紀 羅馬 城市 生活 最 真實 的 寫照 。 譯 自 : CIL , vol . IV , nos .3884 、 5380 、 1679 、 64 、 1824 、 1136 。 1928,5372 ; H . Geist __UNDEF__ , __UNDEF__ Pompeianis che Wandins chriften ( Munich __UNDEF__ , 1936 ) , pp.98,58,74 ; 轉見 RC , II , 1990版 , 頁 276 -278 ; 3 ( 6 ) 見 ARD , 頁 65 。 3 ( 1) 奧古斯都 之 子 ── 尼祿 皇帝 的 終身 祭司 , 笛•瓦倫 ( Decimus __UNDEF__ Lucretius Satrius Valens ) 的 20 對 武士 , 以及 其 子 笛•逯• 瓦倫 的 10 對 武士 , 將 於 4月 8日 、 9日 、 10日 、 11日 、 12日 , 在 龐貝 比武 。 將 備有 全 套 鬥獸 表演 和 觀眾 遮陽篷 。 艾•凱勒 ( __UNDEF__ Aemilius Celer ) 獨自 書 此 , 於 月光 之下 。 3 ( 2) 市集日 : 星期六 於 龐貝 ; 星期日 於 逯奇銳亞 ( Nuceria ) ; 星期一 於 阿提拉 ( Atella ) ; 星期二 於 羅拉 ( Nola ) ; 星期三 於 庫邁 ( Cumae __UNDEF__ ) ; 星期四 於 普德里歐 ( Puteoli ) ; 星期五 於 羅馬 。 3 (3) 6 日 : 乳酪 : 1 ( 銅元 , 以下 同 ) ; 麵包 : 8 ; 油 : 3 ; 酒 : 37 日 : 麵包 : 8 ; 油 : 5 ; 洋蔥 : 5 ; 碗 : 1 ; 奴隸 麵包 ( ? ) : 2 ; 酒 : 2 圖 5.26 龐貝 酒店 牆 上 酒品 的 廣告 。 8日 : 麵包 : 8 ; 奴隸 麵包 ( ? ) : 4 ; 粗穀 : 39日 : 贏者 酒 : 1 笛納 ; 麵包 : 8 ; 酒 : 2 ; 乳酪 : 210 日 : ……1 笛納 ; 麵包 : 2 ; 女人 : 8 ; 小麥 : 1 笛納 ; 黃瓜 : 1 ; 棗子 : 1 ; 香料 : 1 ; 乳酪 : 2 ; 香腸 : 1 ; 軟 乳酪 : 4 ; 油 : 73 (4) 快樂 之 神 說 : 老兄 在 此 喝 一 杯 , 只要 1 銅元 ; 上 酒 2 銅元 ; 法樂奴 酒 4 銅元 。 3 ( 5) 在 此 店 中 遺失 一 銅壼 , 仁人君子 送回 , 以 65 色斯特 銅幣 為 酬 ; 如 告知 竊賊 為 何 人 而 取回 , 以 20 色斯特 銅幣 為 酬 。 3 ( 6 ) ( 召租 ) 自 8月 13日 起 租 , 5 年 租約 ; 屋主 : 裘• 菲里克斯 ( Julia __UNDEF__ Felix __UNDEF__ ) , 史蒲瑞斯 ( Spurius __UNDEF__ ) 之 女 。 高雅 的 維納斯 浴室 , 當街 店舖 和 舖面 , 兩 層 公寓 。 3 ( 7) 織工 沙克蘇斯 ( Successus ) 愛上 旅店 主人 , 名為 艾瑞斯 ( Iris ) 的 女奴 。 奈何 女奴 無意 領情 。 但 他 乞求 可憐 他 的 情意 。 他 的 情敵 書 此 。 再見 。 ( 情敵 回答 ) : 正 因為 你 爆發出 你 的 嫉妒 , 不要 勾搭 更 英俊 的 小生 ── 一 個 女人 殺手 和 挑情 聖手 ( 第一 人 再 答 ) : 已經 沒有 更多 的 話 可 說 可 寫 。 你 愛 艾瑞斯 , 她 可 不 在乎 你 ! 3 (8) 請 從 別人 妻子 身 上 移開 你 色迷迷 的 眼神 和 醜態 。 擺出 莊重 的 樣子 ! 3 (9) 任何 戀愛 中 的 人 , 請 到 這裡 來 。 我 想 用 棍棒 打斷 愛神 維納斯 的 肋骨 , 打折 她 的 腰 。 如果 她 的 ( 箭 ) 能 刺穿 我 柔軟 的 胸膛 , 為什麼 我 就 不能 用 棍棒 打碎 她 的 頭 ? 3 (10) 我 寫下 愛 神 的 命令 和 旨意 ; 可是 , 該死 的 , 我 可 不 想 變成 神 , 而 沒有 你 ! 3 (11) ( 妓女 廣告 ) : 我 是 你 的 , 現 洋 2 銅元 。 5.5:4 生日 慶祝 以下 所 譯為 目前 所 知 最早 的 一 封 女子 拉丁文 書信 , 邀請 他人 參加 她 的 生日 慶祝會 。 書信 的 時間 在 西元 一世紀 初 。 信 寫 在 一 件 雙折牘 上 。 原 牘碎 為 7 片 , 經 拚復 , 中央 頂端 稍 殘 。 拚復 後 長 寬 為 22.3 × 9.6 公分 。 此 牘 可貴 在 墨跡 保存 極好 , 以 肉眼 即可 見 字跡 。 木牘 出土 於 雯都蘭達 , 其 詳 參 本 書 第1 章 木牘 1 節 附錄 。 這 封 書信 的 重要性 在於 證明 羅馬 駐軍 長官 的 眷屬 , 隨同 軍隊 在一起 。 受 邀請 的 列比笛納 ( Lepidina ) 的 丈夫 已 從 其它 木牘 證實 是 巴塔維 第8 或 第9 營 的 營長 , 而 邀請 她 的 色維拉 ( Severa ) 的 丈夫 則 是 當地 另 一 營 的 營長 。 色維拉 在 信 中 提到 她 的 兒子 , 可 證 夫妻 兒女 應該 都 生活 在一起 。 羅馬 曆法 每 月 中間 的 1 日 稱為 望日 ( ides ) , 因 每 月 長短 不一 , 望日 也 就 隨 月份 不同 , 此 處 9月 望日 前 第3 日 為 9月 10日 。 信 中 以 姐妹 相稱 , 並 不 表示 真正 的 親屬 關係 。 信 背面 寄信人 " 之 妻 " 二 字 是 英 譯者 所 加 , 原文 沒有 。 譯 自 : Britannia , XVIII ,1987 , 頁 137 -142 ( 木牘 編號 : 85/57 , 原圖版 XVI ) 。 克勞底亞•色維拉 向 她 的 列比笛納 問候 。 我 的 姐妹 , 9月 望 日 之前 的 第3 日 是 我 慶祝 生日 的 日子 。 容 我 熱烈 地 邀請 你 , 確定 你 能 來 加入 我們 。 如果 你 能 光臨 , 你 的 光臨 將 使 我 那 一 天 更為 快樂 。 請 代 我 向 你 的 塞瑞利斯 問候 。 我 的 艾利斯 和 我 的 小兒 也 向 你 ( ? ) 問候 。 圖 5.27 存世 最早 的 女子 拉丁文 書信 殘片 。 ( 另 一 筆跡 ) 我 的 姐妹 , 我 恭候 你 的 光臨 , 我 的 姐妹 , 再見 。 我 最 親愛 的 心肝 , 敬祝 幸福 快樂 。 背面 ( 第三 人 筆跡 ? ) 舒比夏 • 列比笛納 收 , 弗拉維斯 • 塞瑞利斯 ( 之 妻 ) 色維拉 寄 5.5:5 節育 與 墮胎 羅馬 人口 不 增 反 減 , 是 今日 學者 仍 解 不 開 的 謎 。 學者 曾 提出 不同 的 解釋 , 但 都 很 難 令 學界 一致 信服 。 不論 理由 何在 , 羅馬人 基於 種種 原因 , 有 各式各樣 節育 的 方法 , 並 進行 墮胎 , 則 是 事實 。 西元 二世紀 初 的 一 位 希臘 醫生 曾 在 其 著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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