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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 對 娼妓 行業 頗 能 容忍 , 但 卻 利用 了 道德 價值 及 收費 高昂 等 門檻 將 社會 大眾 拒 諸 門 外 , 因而 能夠 有效 地 降低 界外 效應 , 減少 行業 對 社會 的 衝擊 。 香港 開埠 後 的 娼妓 行業 , 則 出現 了 五 項 截然不同 的 重大 轉變 。 ︵一︶ 通過 登記 、 發牌 及 徵收 ﹁ 妓捐 ﹂ 的 方法 , 令 當娼 及 經營 妓院 更為 正當化 或 合法化 , 亦 變 得 合理化 或 理性化 。 在 這 種 制度 下 , 不論 當 娼 或是 開辦 妓院 , 均 被 視作 普通 的 謀生 技能 或 創富 行業 , 與 其他 工作 或 行業 如 轎夫 抬轎 、 僕人 照料 主人 , 或是 技藝 在 舞台 表演 一樣 , 沒有 甚麼 太 大 差別 , 因而 不以為忤 , 或是 視 之 為 恥 , 而是 可以 大條道理 地 繼續 經營 下去 。 ︵二 ︶ 傳統 社會 的 道德 制約 失去 了 效用 。 在 封建 社會 , 妓院 雖然 可以 大開 中門 做生意 , 二九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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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九 一 但 在 明 在 暗 的 道德 制約 , 其實 極為 強烈 。 一般 婦女 恥於 當 娼 不在話下 , 社會 上 亦 只有 極 少數 婦女 以 當 娼 為業 , 而且 人 前人 後 均 會 受到 歧視 、 奚落 和 排擠 。 但是 , 在 開埠 初期 的 暴發戶 社會 , 在 ﹁ 笑 貧 不 笑 娼 ﹂ 扭曲 觀念 的 主導 下 , 在 一 個 充滿 陌生人 ─ 幾乎 全 屬 移民 ─ 的 社會 , 而 妓院 又 星羅棋佈 、 極為 密集 的 情況 下 , 當 娼 或 嫖妓 顯然 不會 像 封建 社會 般 受到 太多 譴責 , 或是 承擔 太多 的 道德 責任 , 娼妓 行業 盛 極 一時 亦 就 不 難 理解 了 。 ︵三︶ 嫖客 不只 集中 於 中上 階層 , 還 遍及 社會 的 中下 層 及 下 層 。 相對於 封建 社會 只有 富家子弟 、 文人 雅士 或 達官貴人 才 能 負擔 光顧 妓院 的 巨額 費用 , 令 嫖娼 宿妓 成為 極 少數 人士 的 玩意 。 但 在 早期 的 香港 社會 , 由於 政府 放寬 各 種 限制 , 三數 名 婦女 即可 自行 營業 當 娼 或 開辦 妓院 , 因而 出現 ﹁ 大 有 大 做 、 細 有 細 做 ﹂ , 或是 ﹁ 多 有 多 做 、 少 有 少 做 ﹂ 的 情況 , 收費 亦 不 像 封建 社會 般 高 得 令 人 卻步 , 而是 大幅 降低 , 甚至 較 有 彈性 , 令 一般 市民 較 能 負擔 。 加上 人口 結構 中 男女 性別 嚴重 失衡 的 情況 , 對 娼妓 服務 產生 了 巨大 需求 ─ 尤其 是 社會 的 中下 層 及 下 層 , 因為 那時 的 移民 主要 屬於 華南 沿岸 的 村民 ︵ 丁新豹 , 一九八九 ; 余繩武 、 劉存寬 , 一九九四︶ , 令 中 、 低級 妓院 同樣 門庭若市 , 生意 極為 暢旺 。 至於 由 此 而 衍生 的 負面 界外 效應 , 自然 亦 向 社會 的 中下層 及 下 層 蔓延開 去 。 ︵四︶ 除了 妓院 高 、 中 、 低檔次 均 有 , 收費 豐儉 由 人 外 , 妓院 行業 的 企業化 經營 , 同樣 二九二 ?
二九三 令 行業 盛 極 一時 。 所謂 企業化 , 除了 泛指 專業 管理 與 服務 質素 的 提升 外 , 還 指 市場 推廣 與 宣傳 。 就 以 管理 為 例 , 封建 社會 的 妓院 往往 採取 封閉式 的 管理 , 亦 較 難 採取 開放式 手法 四出 招客 , 情況 就 如 傳統 ﹁ 士多舖 ﹂︵ 雜貨店 ︶ 的 經營 模式 , 與 現代化 連鎖式 大型 超級市場 的 經營 模式 其實 截然不同 。 早期 香港 社會 的 娼妓 行業 經營 時 不但 可以 在 樓宇 內 張燈結綵 、 歌樂 柔 揚 , 亦 能 在 街 上 招客 , 甚至 能夠 利用 大眾 傳媒 的 重要 工具 , 印製 ︽ 尋芳譜 ︾ 之類 的 嫖妓 指南 , 與 報紙 一同 銷售 ︵ ︽ 華字日報 ︾ , 一九○九年 一月 九日 ; 鄭寶鴻 , 二○○三 a︶ 。 正是 因為 娼妓 行業 的 經營 與 運作 已 擺脫 傳統 的 各 種 局限 , 帶來 的 巨大 利潤 亦 可想而知 , 而 由 此 產生 的 社會 問題 , 自然 更為 繁多 複雜 , 亦 更 難 處理 與 解決 。 ︵五︶ 巨大 的 負面 界外 效應 ︵ 社會 代價 ︶ , 並 沒 充份 反映 在 香港 社會 或是 由 經營 者 承擔 。 由於 娼妓 行業 盛 極 一時 , 對 婦女 充當 娼妓 的 需求 十分 巨大 , 令 本 港 或 華南 地區 的 拐賣 婦女 及 逼 良 為 娼 問題 , 一直 無法 抑止 。 至於 由 此 而 來 的 各 種 罪惡 , 以及 親人 離散 、 欺凌 婦女 、 虐待 無辜 等 對 受害人 及 其 家人 所 造成 的 身心 傷害 , 更 是 難以 估量 的 。 然而 , 在 早期 香港 的 暴發戶 社會 , 這些 社會 代價 , 不但 沒 被 計算入 行業 的 經營 成本 之中 , 亦 非 全部 由 香港 承擔 。 換言之 , 香港 可以 只 攫取 當中 的 重大 利益 , 但 卻 不用 為 此 而 全數 ﹁ 埋單 ﹂ 。 綜合 了 娼妓 行業 的 經營 與 運作 模式 , 再 舉 一 反 三 , 我們 不 難 發現 鴉片 及 賭博 行業 亦 是 如 二九二 ?
二九三 此 。 不論 是 經營 煙館 或 賭館 , 甚至 是 吸食 鴉片 或 賭博 , 封建 社會 的 制約 力量 往往 較為 強烈 , 令 問題 的 蔓延 與 散播 沒有 那麼 迅速 、 熾烈 。 但是 , 在 早期 那 個 暴發戶 社會 , 由於 傳統 道德 與 價值 被 扭曲 , 加上 利潤 最大化 意識 形態 主導 下 , 不同 經營 者 各 出 奇謀 , 為 目標 顧客 提供 各 種 便利 , 自然 吸引 更多 顧客 的 光顧 。 另一方面 , 為了 爭奪 市場 佔有率 而 將 目標 顧客 擴展 至 佔 社會 絕大多數 人口 的 中下 層 及 下 層 , 更 屬 一時 趨勢 , 難以 逆轉 。 至於 負面 界外 效應 不 完全 反映 在 市場 價格 上 , 讓 商人 及 本地 社會 承擔 , 又 會 令 相關 的 活動 與 投資 顯得 更加 急進 、 熾烈 。 正 因 如此 , 不但 吸食 鴉片 的 人數 有增無減 , 開 館 聚賭 之 徒 亦 持續 不斷 地 向 社會 的 中下 層 及 下 層 擴散 , 為 社會 帶來 的 巨大 衝擊 雖然 難以 估量 , 但 為 商人 、 政府 及 本 地 社會 帶來 的 持久性 系統化 資本 積累 , 同樣 極為 龐大 。 就 以 鴉片 稅收 一 項 為 例 , 邁樂文 ︵ Norman Miners , 1987:231 -232 ︶ 指出 , 在 一九一四年 , 政府 單 從 鴉片 專利稅 的 收入 便 達 九十一萬三千六百六十七 元 , 若 加上 其他 鴉片 貿易 的 收入 , 則 佔 政府 全 年 收入 的 百分之三十四 , 所 佔 比例 之 大 令 人 咋舌 。 之後 的 一九一五 及 一九一六年 , 鴉片 稅收 總額 更 分別 佔 政府 全 年 財政 收入 的 百分之四十二點七 及 百分之四十二 。 到 了 一九一七 、 一九一八 及 一九一九年 , 比例 分別 轉為 百分之三十九 、 四十六點五 及 四十一點二 。 試想 想 , 在 今時 今日 的 香港 特區 財政 中 , 最 大 比例 的 項目 來自 利得稅 , 但 該 種 二九四 ?
二九五 收入 一般 亦 只是 維持 在 二成 左右 而已 , 其次 為 薪俸稅 及 個人 入息稅 , 只 佔 政府 總收入 的 不足 二成 , 賣 地 收入 並 不 固定 , 最 高 時 亦 只 有 一成 左右 而已 。 很 明顯 , 在 那 個 年代 , 單 是 從 鴉片煙 的 稅收 中 , 港 英 政府 已 能 直接 獲得 四成 左右 的 收入 , 而 此 項 貿易 所 產生 的 負面 界外 效應 ─ 例如 影響 吸食 者 的 健康 , 削弱 勞動力 , 以及 弄至 無數 家庭 支離破碎 等 , 則 因 大部份 鴉片 最終 以 走私 方式 轉口 中國 大陸 而 不會 由 香港 全部 承擔 。 正 因 如此 , 我們 在 分析 這些 內容 時 , 同樣 必須 保持 警覺 。 在 深入 討論 之前 , 讓 我們 先 對 娼妓 行業 的 一些 分類 作 一 簡單 介紹 。 在 那 個 時代 , 不論 是 當 娼 或 經營 妓院 , 基本 上 可 分為 兩 大 類 : 合法 娼妓 與 妓院 ︵ 即已 向 政府 有關 部門 登記 、 交納 ﹁ 妓捐 ﹂ , 並且 被 核實 不會 引起 性病 傳播 ︶ 或 非法 娼妓 與 妓院 ︵ 即 沒有 向 政府 登記 ︶ 。 合法 娼妓 或 妓院 又 稱 登記 娼妓 或 登記 妓院 , 因而 持有 政府 發出 的 經營 牌照 及 相關 證明 。 在 那些 合法 妓院 或 娼妓 中 , 又 可 再 細分為 如下 兩 個 類別 : 一 類 屬於 專門 招待 華人 的 娼妓 與 妓院 , 另 一 類 則 屬於 只 能 招待 洋人 的 娼妓 及 妓院 。 這 兩 個 級別 的 娼妓 與 妓院 又 分別 有 : 高 一八二 ?
一八三 級 、 中級 及 低級 的 三 種 不同 級別 。 本 節 讓 我們 挑選 三 名 妓女 的 訪問 作 深入 分析 , 了解 部份 婦女 走上 賣身 當 娼 之 路 的 原因 與 經歷 , 下 一 節 則 會 集中 探討 開辦 及 經營 妓院 的 模式 與 特徵 , 接著 一 節 則 會 將 焦點 轉到 地下 娼妓 行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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