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其 為 最 可 借鑒 的 人生 楷模 。 女兒 讀 蘇東坡 的 作品 不 算 太多 , 不 明白 我 為何 如此 推崇 這 位 一千多 年 前 的 文豪 。 我 告訴 她 : 「 著名 作家 林語堂 曾 用 英文 寫 了 一 部 《 蘇東坡 傳 》 , 對 這 位 北宋 詩人 的 曠達 人生 給予 極 高 評價 。 林語堂 說 他 歷經 坎坷 , 卻 總是 熱愛 生活 , 富於 創造 , 他 的 一生 是 載歌載舞 , 深得 其 樂 ; 憂患 來臨 , 一笑置之 。 」 聽 我 這樣 說 , 女兒 對 蘇東坡 的 興趣 也 濃厚 起來 , 默 誦 蘇東坡 的 名句 : 「 『 明月 幾時 有 , 把 酒 問 青天 … … 』 『 十 年 生死 兩 茫茫 。 不 思量 , 自 難忘 。 千里 孤墳 , 無 處 話 淒涼 … … 』 」 四川 之 行 結束 了 。 女兒 快 18 週歲 了 , 我 想 這些 經歷 對於 女兒 來 說 , 是 在 讀 一 本 無 字 的 書 。 把 讀 有 字 的 書 和 讀 無 字 的 書 結合 起來 , 讓 孩子 真切 地 感受到 藝術 文學 就 在 我們 身邊 , 感受到 中華民族 燦爛 的 歷史 , 這 才 是 讀書 的 真正 奧妙 所在 。 真正 讓 孩子 讀 「 活書 」 , 多 帶 孩子 出外 體驗 書 中 的 世界 , 我 的 教育 建議 是 : 有 計劃 安排 外出 旅遊 。 父母 應該 充分 利用 節假日 有 計劃 地 安排 外出 旅遊 , 重要 的 是 要 結合 孩子 最近 看 的 書 , 帶 孩子 到 實際 生活 中 體驗 、 參觀 , 避免 書呆子氣 。 當然 要 考慮 孩子 的 意願 , 問問 孩子 的 意見 。 鼓勵 孩子 充分 利用 讀物 。 許多 介紹 社會 和 科普 知識 的 書籍 有 使用 的 價值 , 父母 要 鼓勵 孩子 在 生活 中 充分 利用 這些 知識 。 孩子 讀 了 地理 讀物 後 , 在 旅遊 時 可以 讓 孩子 來 制定 旅行 路線 等 。 給 孩子 講解 與 旅遊 景點 有關 的 知識 。 帶 孩子 出去 旅行 時 , 最好 給 孩子 講解 一些 相關 的 知識 , 讓 孩子 在 旅遊 的 過程 中 也 如同 在 讀書 一樣 , 從中 受到 教益 。 父母 如果 不 瞭解 當地 景點 的 情況 , 可以 及時 查找 , 上網 搜索 , 作好 知識 儲備 , 以便 能 教給 孩子 需要 的 知識 , 讓 旅途 充滿 新奇 與 快樂 。 不同 年齡 的 孩子 讀 不同 的 書 不 難 發現 , 在 商業 利益 的 驅動 下 , 社會 上 產生 了 一 批 不良 讀物 , 在 漸漸 腐蝕 ?
青少年 的 心靈 , 這 是 一 種 文化 誤導 。 在 批評 社會 文化 對 兒童 的 消極 影響 時 , 我們 已 注意到 優秀 兒童 文化 作品 的 匱乏 。 我 曾 問 過 一些 孩子 : 「 你們 對 現在 的 讀物 滿意 嗎 ? 」 孩子們 拖長 聲音 回答 : 「 不 … … 滿 …… 意 。 」 的確 , 現在 某些 出版 機構 由於 商業 利益 的 驅使 , 為 孩子 們 提供 的 並 不 是 他們 真正 需要 的 書籍 , 或者 是 不利 於 他們 成長 的 讀物 。 父母 希望 為 孩子 選擇 合適 的 讀物 , 但是 現在 的 圖書 浩如煙海 , 父母 的 鑒別力 極為 重要 , 要 學會 鑒賞 的確 是 不 容易 , 父母 們 為 此 十分 苦惱 。 — 但 這 已經 不 是 小 報告 了 , 而是 大 報告 。 所以 , 我 班 的 班幹事 從 沒有 給 我 『 匯報 』 的 習慣 , 他們 與 其他 同學 的 關係 自然 就 十分 真誠 和諧 。 」 可以 說 , 李鎮西 校長 的 做法 是 非常 值得 老師 或 父母 學習 、 思考 的 。 一 個 優秀 的 班主任 , 為什麼 不 允許 學生 給 他 打小報告 ? 我 想 並 不 是 老師 不 想 瞭解 情況 , 而是 老師 能夠 為 學生 的 心靈 健康 ?
想 。 一些 老師 鼓勵 學生 打小報告 , 從 其 內心 分析 , 我 相信 老師 並 沒有 什麼 惡意 , 他們 也 是 希望 更 詳盡 地 瞭解 班級 情況 和 學生 們 的 真實 心理 狀況 。 但是 , 瞭解 孩子 的 前提 是 尊重 孩子 。 讓 學生 打小報告 , 觸犯 了 學生 的 尊嚴 , 對 學生 沒有 給予 足夠 的 尊重 。 這樣 做 會 使 學生 對 人 產生 不 信任感 , 會 對 周圍 的 環境 草木皆兵 , 總 覺得 自己 的 行為 處於 被 嚴密 監視 的 狀態 。 試想 , 生活 在 這樣 的 環境 裡 , 學生 能 感受到 快樂 、 自由 嗎 ? 怎樣 讓 孩子 少 「 告密 」 , 維護 幼小 心靈 的 純真 ? 我 的 教育 建議 是 : 給 孩子 做 一 個 好 的 榜樣 。 父母 和 教師 的 榜樣 很 重要 , 不要 在 家 裡 、 在 孩子 面前 不停 地 嘮叨 同事 、 鄰居 的 「 不 是 」 , 也 不要 對 同事 和 鄰居 表面 一 個 樣 、 背後 一 個 樣兒 。 分析 告狀 原因 。 孩子 告狀 大多 是 有 原因 , 比如 , 有的 孩子 想 表現 自己 , 以 引起 老師 的 注意 ; 有的 孩子 的確 是 受 了 委屈 , 或者 因為 他 是 班幹事 , 在 管理 同學 的 時候 覺得 自己 的 力量 不 夠 , 這時 他們 都 會 向 老師 告狀 。 所以 , 要 具體 分析 告狀 學生 的 情況 , 具體 對待 , 引導 學生 學會 正確 處理 問題 。 教 孩子 和 同學 友好 相處 。 讓 孩子 明白 同學 間 的 交往 應該 真誠 、 互相 幫助 、 相互 體諒 。 如果 某 位 同學 做錯 了 什麼 或 有 什麼 缺點 , 不 應該 嘲笑 、 諷刺 , 也 不 應該 向 老師 告狀 , 而 應該 坦誠 地 指出來 , 並 幫助 他 改正 。 只有 您 做到 這樣 , 其他 同學 才 會 同樣 友好 地 對 您 。 相關 鏈接 聯合國 在 20世紀 80年代 末 通過 了 《 兒童 權利 公約 》 , 1992年 4月 1日 , 《 兒童 權利 公約 》 開始 對 我國 正式 生效 。 兒童 主要 享有 以下 一些 權益 : 兒童 享有 公民 應 享有 的 各 種 權利 和 利益 。 兒童 和 成年人 一樣 , 彼此 平等 , 具有 相同 的 價值 , 在 法律 地位 上 和 成年 公民 一樣 , 享有 一切 的 權利 , 只是 有 些 權利 如 選舉權 、 被選舉權 、 民事 權利 、 婚姻 權利 等 , 需要 達到 一定 的 年齡 才 能 行使 。 兒童 有 生命 健康 權 。 刑法 規定 , 嚴懲 殺害 、 摧殘 、 傷害 、 拐賣 、 綁架 兒童 的 犯罪 行為 , 嚴禁 家庭 成員 的 虐待 、 遺棄 兒童 及 其 殘害 嬰兒 的 犯罪 行為 。 兒童 有 受 撫養 的 權利 。 父母 是 子女 的 法定 撫養人 。 即使 父母 離婚 , 父母 對 子女 的 撫養權 也 不能 免除 , 父母 對 子女 的 撫養 要 持續 到 子女 能 獨立 生活 時 為止 。 兒童 有 受 教育 的 權利 。 兒童 的 教育權 包括 父母 的 教育 和 學校 的 教育 兩 個 方面 。 父母 或 其他 監護人 必須 使 適齡 子女 或者 被監護人 按時 入學 , 接受 規定 年限 的 義務教育 。 父母 違反 這 一 規定 的 , 應當 依法 承擔 責任 。 兒童 有 人格 尊嚴 權 。 人格 尊嚴 權 包括 姓名權 、 名譽權 等 。 學校 、 幼兒園 的 教職員 不得 對 未 成年人 實施 體罰 、 變相 體罰 和 其他 污辱 人格 尊嚴 的 行為 ; 任何 組織 和 個人 不得 披露 未 成年人 的 個人 隱私 ; 對 未 成年人 的 信件 , 任何 組織 或 個人 , 不得 開拆 、 隱匿 、 毀棄 ( 因 司法 需要 公安 、 檢察院 依法 進行 檢查 的 除外 ) 。 兒童 有 財產權 、 遺產 繼承權 。 兒童 有 獨立 的 財產權 , 如 智力 成果 帶來 的 經濟 利益 、 受贈 的 財產 等 , 父母 只 能 代為 管理 , 無 權 處置 , 更 不能 佔為己有 。 兒童 有 司法 保護權 。 涉及 未 成年人 的 民事 案件 和 刑事 案件 , 父母 是 法定 代理人 ( 代為 起訴 、 上訴 等 ) 。 對 未 成年人 犯罪 實行 教育 、 感化 、 挽救 的 方針 , 堅持 教育 為主 、 懲罰 為輔 的 原則 , 如 一般 不 公開 審理 , 不 適用 死刑 等 。 兒童 有 參與 家庭 、 文化 和 社會 生活 的 權利 。 當 我們 為 孩子 選擇 什麼 樣 的 學校 的 時候 , 當 我們 決定 讓 孩子 學 琴 學 畫 的 時候 , 我們 需要 徵求 孩子 本人 的 意見 。 注意 教育 忌語 什麼 是 教育 忌語 呢 ? 忌 就 是 禁忌 的 忌 , 教育 忌語 就 是 有 些 話 是 不能 說 的 , 因為 教師 和 父母 對 孩子 說 的 話 對 孩子 的 影響 很 大 , 有的 話 甚至 會 影響 孩子 的 一生 。 教育 忌語 也 可以 稱為 軟暴力 , 即 說 傷 孩子 的 心 的 話 , 包括 校園 歧視 、 對 孩子 不理不睬 , 傷 孩子 的 自尊心 等 。 教育 是 一 個 神聖 的 事業 , 無論 家庭 教育 、 學校 教育 都 是 一 個 神聖 的 事業 , 神聖 的 事業 就 一定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