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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 往事 追憶 。 戀戀 三 島 __UNDEF__ 我 曾經 瘋狂 地 愛戀 著 三島由紀夫 , 直到 二十二 歲 的 那 個 夏天 。 事情 始於 何時 ? 我 已經 記 不 清楚 了 。 大約 總 在 專科 三年級 , 也 就 是 民國 六十六年 前後 吧 。 要 說 苦悶 , 那 真 是 個 苦悶 的 年代 。 警總 、 管訓 、 救國團 、 生活 輔導組 、 髮禁 、 制服 、 朝會 、 週會 …… , 把 人 管 得 死死 的 , 連 走路 該 怎麼 走 , 吃飯 該 怎麼 入口 , 《 學生 手冊 》 無不 說 得 一清二楚 。 但 要 說 幸福 , 那 也 真是 有點兒 幸福 。 一切 不用 選擇 , 無須 負責 , 只要 照著 大人 所 說 、 前人 所 走 , 你 自然 能 「 出 社會 」 , 「 轉 大人 」 了 。 再者 , 沒有 罰 , 就 沒有 逃 的 樂趣 。 當 社會 像 一 張 天羅地網 將 你 緊緊 束縛住 時 , 黑白 如此 分明 , 偶而 從 網目 之中 探頭 偷 抽 一 根 菸 、 偷看 一 本 禁書 、 偷 犯 一 次 規 , 竟然 叫 人 有 夏日 烈陽 下風 吹 蔭 來 , 偷到 雞 摸到 狗 的 某 種 樂趣 、 快感 。 民國 六十六年 , 十七 歲 的 我 , 一如 白先勇 筆下 那 個 不 如意 的 男孩 , 開始 寂寞 起來 了 。 寂寞 來自於 恐懼 , 恐懼 跟 學業 無關 , 多半 是 因為 愛情 不 順遂 的 緣故 。 愛情 需要 自信 。 規矩 太多 的 時代 裡 , 卻 任 誰 對 自己 都 沒有 充足 的 信心 。 「 時代 考驗 青年 」 那 是 真 的 ; 「 青年 創造 時代 」 , 則 是 寫 作文 用 的 。 臉 上 有 青春痘 , 口袋 沒 鈔票 , 買不起 牛仔褲 , 學 不 會 跳舞 , 拙於 談笑 卻 又 不 願 傻笑 , 如此 這般 , 青春 的 愛苗 , 只得 不斷 滋長 , 不斷 轉移 方向 , 徬徨 卻 無 處 吶喊 。 更多 的 時候 , 活生生 壓抑 在 內心 , 都 轉化成 了 一 種 暗戀 。 如果 我 的 同學 、 朋友 追述 都 為 真 的話 , 民國 六十 、 七十年代 , 大約 是 台灣 有史以來 暗戀 人口 最多 的 時代 了 。 文學界 的 可口可樂 __UNDEF__ 打開 美國 文學 暢銷 書史 , 追溯 上 個 世紀 九○年代 最 大 的 轉變 , 當 屬 「 富 者 愈 富 , 窮 者 愈 窮 」 這 一 現象 的 成形 。 換言之 , 由於 八○年代 書籍 販售 與 出版 事業 一連串 的 整併 , 出版 最 可貴 的 多元性 逐漸 消逝 , 追逐 暢銷書 成 了 各 大 出版 集團 的 存活 關鍵 。 此 一 變化 呈現 在 暢銷書 排行版 , 便是 「 老 賊 永 不 凋零 , 新人 求生 無門 」 , 看來數去 , 排行榜 常客 幾乎 總是 有 大 出版 集團 撐腰 的 那 幾 位 。 而 盤據 金榜 的 老 賊 之 尤 , 則 非 葛里遜 莫 屬 了 。 此 君 一 出 , 誰 都 難 與 爭鋒 。 統計 那 十 年 之中 , 他 六 連 霸 冠軍 寶座 ( 一九九四 ~ 九 ) , 蟬聯 二 次 亞軍 ( 一九九二 ~ 三 ) , 一 次 第七 名 ( 一九九一) 。 這 種 名次 成就 , 就算 通吃 八○年代 、 處於 最 巔峰 時期 的 史蒂芬 ‧ 金 也 難 望其項背 。 無怪乎 當時 連 向 稱 保守 的 《 基督教 科學 箴言報 》 都 不得不 說 : 「 搭 飛機 的 乘客 人手 一 冊 葛里遜 的 小說 , 似乎 已 成為 聯邦 航空 管理局 的 規定 了 」 。 大 導演 科波拉 更 認同 「 葛里遜 的 小說 是 文學界 的 可口可樂 , 人 手 一 本 」 的 說法 , 而 樂於 執導 由 他 的 小說 所 改編 的 《 造雨人 》 ( The Rainmaker ) 了 。 約翰‧葛里遜 年紀 不 算 大 , 一九五五年 出生 於 阿肯色州 一 個 建築 工人 的 家庭 , 據說 跟 後來 貴 為 總統 的 柯林頓 , 還 攀 得 上 那麼 一點點 遙遠 的 親戚 關係 。 其 家 固 貧 , 流離 謀生 , 最後 落腳 於 密西西比州 。 葛里遜 從小 愛 玩 棒球 , 喜歡 閱讀 , 有時 也 塗塗 寫寫 , 但 最 大 的 志向 則 是 當 個 職棒 選手 。 直到 高中 時 , 發現 自己 實在 不 是 那 塊 料 , 方才 轉心 進 密西根州 大主修 會計 , 打算 當 個 稅務員 。 畢業 後 , 或許 自忖 思路 清晰 , 能言善辯 , 而 覺得 一輩子 「 拔 鵝毛 」 , 未免 無趣 。 因此 乃 進入 密西西比 大學 法學院 , 改行 念 法律 , 一九八一年 畢業 後 , 順利 考上 律師 執照 , 成 了 開業 律師 。 一九八三年 更 被 選入 州議會 , 當上 了 州議員 。 法 而 優 則 政 , 早 在 林肯 總統 之初 , 律師 便是 登上 美國 政壇 的 捷徑 。 二十八 歲 的 律師 議員 , 如 其 有心 經營 , 璀璨 的 千里 之 行 當是 充滿 可能性 的 。 然而 , 人生 難說 , 有時候 , 幾 句 話 入耳 , 一 個 念頭 閃現 , 命運 便 整 個兒 改變 了 。 如今 早已 為 眾人皆知 的 葛里遜 傳奇 作家 生涯 之 始 , 便是 一 個 明證 。 傳奇 作家 生涯 之 始 __UNDEF__ __UNDEF__ 一九八四年 左右 的 某 天 , 年輕 的 葛里遜 律師 在 郡 法院 裡 , 偶然 間 聽到 了 一 位 十二 歲 的 強暴 受害 女孩 的 悲慘 證詞 , 他 感同身受 , 突然 轉想 : 假使 那 位 傷痛欲絕 的 父親 動手 殺 了 嫌疑犯 , 那 將 會 怎麼樣 呢 ? 這 個 念頭 , 成 了 一 種 召喚 ( calling ) , 接下來 的 三 年 裡 , 不 知 怎地 , 這 位 年輕 律師 的 寫作 興致 又 來 了 。 他 每 天 早上 五點鐘 起床 , 利用 上班 前 的 時間 , 加上 出庭 間 的 空檔 , 動手 寫 起 一 本 小說 。 一九八七年 , 大功告成 , 取名 《 殺戮 時刻 》 ( A Time to __UNDEF__ Kill ) 。 書 寫好 了 , 當然 希望 出版 。 問題 是 , 沒 人 對 這 部 小說 感興趣 , 在 接連 碰壁 之後 , 終於 有 一 家 名為 Wynwood 的 小 出版社 接受 了 , 第一 版 印 了 五千 本 , 葛里遜 自己 花錢 買回 了 一千 本 , 銷路 可想而知 。 這樣 的 作家 生涯 之 始 , 說 慘 倒 也 不 算 太 慘 , 畢竟 , 第一 本 書 就 能 出版 , 那 也 很 不錯 了 ( 想想 看 , 史蒂芬 ‧ 金 是 寫 了 多久 , 方才 出版 第一 本 書 ? 至少 十 年 ! ) 但 如果 拿 「 前程 遠大 的 州議員 ∕ 律師 」 跟 「 初版 五千 本 的 無名 作家 」 相比 , 按照 純粹 理性 判斷 , 此時 該 何去何從 ? 大概 不 想 可 知 。 然而 , 葛里遜 偏偏 不此 之 想 , 就 在 《 殺戮 時刻 》 脫稿 的 同 一 天 , 他 竟 彷彿 寫 上癮 , 又 開始 寫 起 另 一 本 小說 了 。 一九九一年 , 這 部 中文 譯名 當為 《 律師 事務所 》 ( The Firm ) 卻 被 譯成 《 糖衣 陷阱 》 的 小說 一炮而紅 , 高踞 《 紐約時報 》 暢銷 排行榜 王座 達 四十七 週 之 久 , 後來 更 被 改編成 電影 《 黑色 豪門 企業 》 , 由 湯姆‧克魯斯 主演 , 也 成 了 炙手可熱 的 賣座 影片 。 葛里遜 在 知道 自己 至少 可以 從 「 雙 日 出版社 」 ( Doubleday ) 和 派拉蒙 影業 公司 總共 獲得 八十萬 美元 的 版稅 後 , 即刻 辭去 律師 工作 , 專心 當 作家 去 了 。 日後 為 人 所 熟知 的 所謂 「 葛里遜 事業體 」 ( Grisham __UNDEF__ Business ) 也 就此 展開 。 寫 律師 要 比 當 律師 好玩 太多 了 __UNDEF__ __UNDEF__ 葛里遜 從 「 律師 」 轉行 當 「 作家 」 , 其 勇敢 果決 , 幾乎 可以 用 「 迫不及待 」 四 個 字 形容 。 也 因此 不免 讓 人 疑惑 , 倘若 「 寫作 」 僅 是 葛里遜 口 中 所 說 的 一 種 「 嗜好 」 ( hobby ) 而已 , 為何 他 會 如此 瘋魔 , 一旦 新作 大賣 , 便 彷彿 搭上 救生艇 一般 , 急忙 脫離 律師 這 一 行業 呢 ? 到底 是 葛里遜 很 愛 寫作 , 還是 他 根本 不 愛 當 律師 ? 二○○四年 , 為了 慶祝 新書 《 最後 陪審員 》 ( The Last Juror ) 的 成功 , 葛里遜 罕見 地 接受 媒體 專訪 , 談到 當年 律師 生涯 時 , 透露 了 一些 蛛絲馬跡 : 「 我 非常 不 快樂 , 作夢 都 想 逃跑 ! 」 「 十三 年 前 , 我 的 律師 事務所 關門大吉 , 那 是 我 這 輩子 最 快樂 的 一 天 , 我 一點 都 不 懷念 那 段 日子 。 寫 律師 要 比 當 律師 好玩 太多 了 ! 」 當 律師 — — 尤其 在 美國 當 律師 — — 不 好玩 。 熟讀 葛里遜 小說 的 人 , 大概 很少 不 贊成 這 種 說法 的 。 從 西方 傳統 來 看 , 律師 , 一如 醫師 和 牧師 , 應該 是 這 個 社會 中 具有 能力 確認 和 追求 公共 利益 的 少數 階層 , 社會 所以 同意 其 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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