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痕跡 , 看來 這 通 電話 , 讓 她 很 不 愉快 。 半晌 , 她 已經 從 半 倚 改為 端坐 , 繼續 專注 的 講 電話 。 窗 外 的 細雨 , 微薄 的 日光 , 透過 歐式 繁複 的 窗簾 灑 在 那 女人 身 上 的 光影 , 竟 隱約 地 寫出 繁華 下 的 寂寥感 。 這 女人 , 王裴玲 , 三十六 歲 , 未婚 生子 。 無 人 的 婚禮 清晨 , 天空 飄 著 雨 , 美雲 拉 著 行李 拐 進 騎樓 內 , 蹙眉 提 著 行李 上上下下 , 心想 這 騎樓 連 拉 個 行李 都 不 順遂 , 真 不 知 那些 肢障 者 如何 安心 行走 ? 有些 不耐 , 她 索性 從 外套 口袋 掏出 軟帽 , 戴上 後 便 拉起 行李 走入 雨 中 。 走 沒 幾 步 路 , 便 看見 一 名 男子 在 雨 中 毫無 遮掩 地 伏 在 濕冷 地 上 , 對著 路人 頻頻 磕頭 , 前頭 擱 著 鋁 碗 。 美雲 瞄 了 一 眼 , 碗 裡 有 幾 個 銅板 , 她 低眉 無 表情 地 繼續 往 前 走 。 「 ?
噹 」 , 她 突然 聽見 衣帶 因 走路 晃動 而 出現 的 悶悶 碰撞聲 , 於是 左手 伸進 外套 口袋 內 , 掏出 兩 枚 銅板 , 怔忡 地 望 著 攤 在 掌 中 兩 枚 十 元 銅板 , 躊躇 了 一下 , 側 頭 望 了 那 個 53 麒麟花 伏 在 地 上 的 男子 , 邁步 往回 走 , 走到 男子 面前 。 男子 見到 有 人 靠近 , 便 把 頭 磕 得 更 用力 了 。 美雲 蹲下身 , 慢慢 地 把 兩 枚 十 元 放到 鋁 碗 裡 , 也 不 急 著 起身 , 蹲 著 身 好奇 地 望 著 這 男子 , 男子 只是 低頭 繼續 磕頭 。 她 嘆 了 口 氣 起身 離開 , 走 遠 幾 步 後 , 轉頭 佇足 , 見到 男子 趁 無 人 經過 時 , 趕緊 把 碗 裡 的 幾 枚 銅板 收進 口袋 內 , 再 把 空 碗 放 在 身 前 , 等候 下 個 路人 經過 , 又 繼續 磕頭 。 美雲 見狀 , 笑 了 一下 便 離開 了 。 是 了 , 這 世界 本 不 公平 , 每 個 人 都 在 不 公平 的 世界 裡 , 選擇 自己 可以 活下去 的 理由 , 何須 怨懟 或 感傷 , 這 就 是 人生 。 來到 一 棟 大廈 門 前 , 走到 警衛室 , 「 你 好 , 我 找 一五七 號 A 棟 十 樓 王 小姐 。 」 警衛 點點頭 便 按下 對講機 , 「 王 小姐 , 有 一 位 小姐 找 妳 , 她 是 …… 」 警衛 瞧 了 美雲 一 眼 。 「 我 姓 鄧 。 」 美雲 不疾不徐 地 接 著 話 。 「 一 位 鄧 小姐 。 請問 王 小姐 和 她 有約 嗎 ? 」 警衛 很 恭敬 地 對著 對講機 解釋 。 「 妳 往 前 走到 底 , 左轉 就 會 看見 一 扇 門 , 有 人 會 幫 妳 開門 。 」 警衛 指 了 指 方向 , 然後 用 對講機 通知 通往 電梯 前 大門 的 另 一 名 警衛 。 美雲 拉 著 行李 走 在 石頭 砌成 的 穿廊 , 左轉 後 眼前 出現 美輪美奐 的 庭園 造景 , 但 她 無暇 欣賞 , 快步 地 走到 門口 。 一 名 手持 對講機 , 身 著 制服 的 小姐 隨即 開門 , 「 鄧 小姐 嗎 ? 」 自衛 的 心 54 美雲 點點頭 , 身 著 制服 的 小姐 便 刷卡 為 她 按 了 電梯 。 到 了 十樓 , 電梯門 一 開 , 一 位 外傭 站 在 電梯 門口 , 美雲 愣 了 一下 , 「 我 是 鄧 小姐 。 」 外傭 笑 著 點頭 , 伸手 想 幫忙 拉 行李 , 「 我 自己 來 就 好 。 」 美雲 婉拒 , 便 尾隨 著 外傭 走到 一 扇 雕花 門 , 外傭 開門 後 在 玄關處 拿出 一 雙 紅色 緞面 的 室 內 拖鞋 , 恭敬 地 彎 著 腰 把 它 擱 在 美雲 腳 邊 。 「 小姐 , 請 往 這邊 走 。 」 外傭 引導 著 美雲 走進 客廳 。 「 小姐 、 小姐 … … 」 外傭 連續 喚 著 女 主人 幾 聲 。 裴玲方 回過神 , 她 疑惑 地 看 著 外傭 。 「 小姐 , 客人 來 了 。 」 外傭 解釋 著 。 那 女人 才 悠悠地 望 向 美雲 , 美雲 點頭 說 : 「 妳 好 , 我 是 彩妝師 。 」 裴玲 凝神 望 著 美雲 許久 , 久 到 美雲 感到 有些 不 舒服 。 「 王 小姐 , 不 知 有 什麼 問題 嗎 ? 」 裴玲 搖搖頭 , 然後 從 沙發 上 緩緩 起身 走到 客廳 另 一 頭 的 吧檯 , 她 坐 在 高腳 椅 上 , 以 眼神 示意 美雲 過來 。 「 在 那邊 化妝 嗎 ? 」 美雲 有些 蹙眉 。 「 莎莎 , 去 房 裡 拿 一 面 鏡子 過來 。 但 如 無法 約定 者 , 得 透過 法院 聲請 扶養費 , 通常 依 孩子 所 居住 地區 的 行政院 主計處 所 公布 該 年度 的 每 戶 每 人 消費性 支出 標準 計算 , 以 民國 一○二年 臺北 計算 , 為 二萬六千六百七十二 元 左右 , 法院 會 依 父母 雙方 經濟 能力 及 扶養 程度 比例 分攤 。 以 裴玲 為 例 , 裴玲 沒有 工作 , 但 尼爾 有 相當 的 經濟 能力 , 因此 倘若 本案 透過 訴訟 , 尼爾 便 需 負擔 每 月 二萬六千多 元 的 扶養費 給 裴玲 。 自衛 的 心 104 未 成年 子女 監護權 也 就 是 未 成年 子女 權利 義務 行使 或 負擔 ︵ 眾人 通常 以 「 監護權 」 稱 之 , 法律 實際 上 稱 之為 「 親權 」 ︶ , 由 誰 擔任 的 問題 。 監護權 分做 「 單方 監護 」 和 「 共同 監護 」 。 所謂 單方 監護 , 也 就 是 由 父 或 母 的 一方 , 單方 決定 未 成年 子女 的 權利 或 義務 , 例如 孩子 的 住居 所地 、 學校 、 出境 及 醫療 等 ; 而 共同 監護 , 則 由 父母 雙方 共同 決定 未 成年 子女 的 權利 或 義務 。 但 監護權 約定 的 內容 可以 彈性 調整 , 例如 以 單方 監護 為 原則 , 但 例外 的 是 , 如 子女 的 重大 醫療 或 移民 需 經過 雙方 同意 ; 或 雙方 以 共同 監護 為 原則 , 但 如 子女 緊急 醫療 、 銀行 開戶 或 保險 等 則 由 單方 決定 。 此 部分 詳細 狀況 , 請 參考 本 書 附錄 中 由 律州 聯合 法律 事務所 所 製作 的 未 成年 子女 權利 義務 行使 或 負擔 建議書 。 未 成年 子女 探視權 亦即 未 與 子女 共住 的 父母 一方 與 子女 會面 交往 的 約定 。 通常 約定 子女 十六 歲 之前 , 每 月 兩 次 週末 的 過夜 探視 , 寒暑假 另外 增加 共同 生活 的 期間 , 特殊 節日 如 農曆 新年 、 子女 生日 及 中秋節 、 清明節 等 , 另 以 奇數 年 及 偶數 年 輪流 。 十六 歲 以後 由 子女 決定 , 此 部分 詳細 狀況 可以 參考 附錄 中 的 建議書 。 105 麒麟花 子女 的 繼承權 該 名 子女 與 被繼承人 的 配偶 及 其他 婚生 子女 均分 遺產 。 亦即 , 如 故事 中 的 尼爾 日後 結婚 並且 生 了 子女 , 日後 發生 繼承 事件 後 , 除了 依 夫妻 財產制 分配 財產 給 妻子 外 , 裴玲 所 生 的 子女 與 尼爾 的 配偶 及 其他 子女 均 分 遺產 。 婚前 協議 、 婚姻 契約 至於 婚前 協議 或 婚姻 契約 , 一般 內容 包括 : 夫妻 共同 住所 地 、 家務 分工 、 夫妻 財產制 、 夫妻 是否 冠姓 、 子女 姓氏 及 婚姻 忠誠 、 防止 家庭 暴力 條款 等 。 請 參考 本 書 末 所 附 的 現代 婦女 基金會 受 暴 訴訟 扶助 委員會 的 婚姻 契約 內容 。 但 婚前 協議 或 婚姻 契約 內容 如 有 違反 公序 良俗 , 就 會 無效 。 下文 用 一 個 真實 案例 說明 被 法院 認定 婚前 協議 無效 的 情形 。 有 一 對 夫妻 在 結婚 時 簽署 了 婚前 協議書 , 大致 內容 : 婚後 分工 , 打雜 由 夫 負責 , 款項 分配 、 決策 則 由 妻 負責 。 夫 收入 款項 全部 交由 妻 支配 , 用以 支付 雙方 全部 開銷 後 , 全部 做為 妻 的 自由 處分 金 ︵ 即 零用金 ︶ , 如 有 不足 夫 應 補足 , 並 以 欠款 方式 處理 。 家 中 大小 事 , 如 協議 不成 , 由 妻 決定 。 雙方 如 有 爭吵 , 不 問 是非 , 一律 視為 夫 犯錯 , 夫 必須 道歉 , 妻 可 不用 道歉 。 自衛 的 心 106 因此 , 婚後 夫 每 月 把 薪資 交付給 妻 做為 家用 , 扣除 家用 還 有 剩餘 者 全 歸 妻 所有 , 妻 每 週 再 撥付 些許 零用金 給 夫 。 而且 如 因 家用 較 高 , 所 交付 薪資 扣除 後 若 有 不足 , 夫 還 必須 補足 妻 的 自由 處分金 。 夫 苦不堪言 , 希望 調整 , 可是 妻 依然 堅持 遵循 婚前 協議書 。 因此 短短 幾 年 , 縱有 百萬 年薪 , 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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