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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述 會議 記錄 的 保障 , 所以 縣府 執行 拆除 作業 絕對 依法 有據 。 目前 , 類似 振偉 公司 的 案件 , 全 省 共 有 一百九十餘 個 , 省 建設廳 曾 同意 原 獲准 依法 在 河灘地 設置 臨時 起卸場 , 且 暫緩 執行 取締 拆遷 期限 均 為 八十五年 底 。 高雄縣 砂石 公會 總幹事 鄭禎藩 也 向 媒體 公開 表示 : 對 縣府 拆除 振偉 的 決定 , 將 發動 各 縣市 砂石 公會 聲援 , 並 準備 作 最 激烈 的 抗爭 。 他 表示 砂石 公會 所以 會 替 振偉 力爭 , 除了 有 責任 為 會員 權益 提出 辯護 , 更 是 為 高雄縣 砂石廠 有 同樣 命運 的 十二 家 會員 , 向 縣長 「 乞命 」 。 但 面對 砂石 公會 強力 的 反駁 及 威脅 , 余政憲 不為所動 , 表示 仍 將 依法 徹底 執行 公權力 。 大家 來 比比 魄力 四月 十三日 上午 , 高雄縣 政府 拆除 大隊 , 由 隊長 洪三元 率領 , 抵達 美濃鎮 龜山區 , 進行 拆除 威勳 砂石場 工作 。 威勳 原本 已 立 切結書 , 承諾 在 二月 底 前 自行 拆除 , 但 限期 到達 時 , 該 場 非但 未 拆除 , 而且 還 繼續 營業 。 為 維護 公權力 , 保護 大多數 民眾 利益 , 縣府 決定 強制 予以 拆除 , 當天 共 有 三 部 怪手 待命 , 警方 也 派出 十餘 名 警力 在場 維持 秩序 。 鎮長 鍾新財 及 美濃 愛 鄉 保 民 自救會 總幹事 張聰偉 等 , 也 到 現場 觀察 拆除 情形 。 威勳 負責人 張和雲 在 現場 提出 了 一 份 陳情書 , 指出 該 砂石場 在 現址 設立 的 土石 碎解 洗運場 , 雖 已 在 八十二年 八月 依法 辦理 土地 變更 編定 , 同時 整地 籌備 設 場 , 但 因 手續 繁複 , 延宕 多時 , 而 遭 縣府 發出 勒令 停業 及 強制 拆除 的 通知 。 不過 , 該 場 已 在 今年 二月 二十四日 , 獲 省府 建設廳 同意 將 該 土地 變更為 「 礦業 用地 」 , 並 由 縣政府 於 三月 二十七日 同意 申請 辦理 變更 編定 , 因此 完成 變更 手續 應 無 問題 。 張和雲 更 指出 , 三月 二十七日 該 場 已 停工 , 並 立 切結書 及 提供 二十萬 元 保證金 , 希望 縣政府 緩 拆 至 變更 手續 批准 為止 , 但 該 陳情書 並 未 被 縣府 接受 。 縣府 法制股 認為 該 場 違規 在先 , 而且 切結 自行 拆除 部分 亦 未 履行 諾言 , 乃 決定 仍 依法 強制 拆除 之 。 業者 雖然 抱怨 不已 , 但 並 未 有 任何 抗爭 動作 。 同 日 , 拆除 大隊 也 進行 振偉 砂石場 拆除 工作 , 這 個 案子 在 砂石 公會 及 業者 強烈 抗議 下 , 並 透過 各 種 關係 施加 壓力 , 但 縣府 仍 不為所動 , 執意 如期 拆除 。 砂石 業者 醞釀 發動 員工 , 赴 縣府 及 拆除 現場 採取 激烈 抗爭 行動 , 縣 砂石 公會 基於 職責 所在 , 由 該 會 總幹事長 緊急 聲明 。 聲明 中 呼籲 會員 不得 與 當地 民眾 衝突 , 更 不可 對 執法 人員 有 不 禮貌 行為 。 公會 希望 振偉 砂石場 先 「 認命 」 接受 拆除 , 再 循 法律 途徑 尋求 救濟 。 摸黑 取締 夜間 盜採 砂石 者 在 一連串 強力 拆除 及 取締 下 , 砂石業 違規 問題 , 總算 平息 了 一陣子 , 但 到 了 六月 中旬 , 美濃 一帶 又 再度 傳出 有 夜間 盜採 砂石 的 情事 , 環保局 和 水利課 人員 雖 數 度 前往 勘察 , 卻 不得要領 。 為 展現 整治 高屏溪 濫採 砂石 的 決心 , 余政憲 決心 親自 率隊 前往 取締 。 六月 二十八日 傍晚 , 臨時 編組 的 取締 小組 在 高屏 大橋 集合 , 除 縣長 本人 外 , 包括 建設局長 陳盛奇 、 警察局 副局長 呂馨寧 及 水利課 相關 人員 , 並 雇用 大型 拖板車 三 部 , 警方 也 出動 三 組 警網 保護 。 取締 小組 在 晚上 六時 抵達 美濃 高美 大橋 附近 , 越過 隄防 進入 河床 時 , 當場 並 未 發現 盜採 行為 , 但 河床 上 停放 多 部 挖土機 , 而 地 上 操作 痕跡 明顯 , 挖土機 機身 引擎 熱度 既 高 , 附近 也 發現 桶裝 油料 , 顯然 是 接獲 通報 暫停 作業 , 其 兩 部 挖土機 , 停放 在 較 靠近 行水區 , 且 旁邊 堆置 有 大量 的 砂石 。 陳盛奇 當場 向 縣長 建議 , 依 水利法 第七十八 條 規定 , 在 行水區 堆置 足以 妨礙 水流 及 擅 採 砂石 、 堆置 砂石 的 行為 , 可 先 將 挖土機 拖回 縣府 保管 , 余 縣長 即刻 同意 , 當場 下令 執行 。 縣長 那時 跟 我 講 , 如果 我 嫁 他 , 因為 他 很 胖 , 我 結婚 後 就 不會 發胖 。 我 想 以前 相親 的 都 瘦瘦 的 , 這 個 好 吧 , 就 嫁 了 , 以前 真的 很 單純 。 我 看 他 也 很 憨厚 , 雖然 胖胖 的 , 動作 也 很 敏捷 , 他 那 時候 已經 很 忙 , 要 參加 喜喪事 , 我 教課 大概 也 要 九點 以後 才 有空 , 所以 我們 就 常常 到 六合路 夜市 的 路邊攤 去 吃 消夜 , 大部分 就 是 這樣 。 七十六年 年底 認識 的 , 隔年 的 三月 訂婚 , 五月 結婚 。 現在 有 三 個 孩子 , 大女兒 余佳臻 、 小 女兒 余佳縈 是 雙胞胎 , 結婚 第三 年 才 懷孕 生 的 , 兒子 是 余俊陞 。 嫁到 他 家 時 , 他 只 告訴 我 一 句 話 , 他 媽媽 個性 較 強 , 有 責備 時 不要 回嘴 就 好 了 , 也 不用 辯白 , 就是 這樣 。 其實 我 婆婆 也 很 忙 , 大家 相處 機會 不 多 , 所以 也 不會 有 什麼 大 問題 。 我 先生 很 念舊 , 他 很 想 回到 橋頭 的 老家 。 婆婆 的 個性 就 好像 母雞 帶 小 雞 , 照顧 得 非常 多 , 很 怕 孩子 被 老鷹 傷害 了 , 所以 孩子 不 容易 成長 , 這 也 是 我 先生 想 搬回 橋頭 住 , 這樣 才 能 獨立 。 我 先生 不 是 位 很 計較 的 人 , 在 公館 一切 花費 都 算 公家 的 , 搬回 橋頭 費用 就 得 自己 出 , 他 說 這 沒 什麼 大不了 , 最多 了不起 是 水電 及 電話費 , 還 有 請 位 看家 的 小姐 。 他 堅持 要 回 老家 橋頭 , 大家 也 都 知道 橋頭 是 民進黨 在 高雄縣 一 個 最 前衛 的 地方 , 很多 參選 立委 的 人 都 是 橋頭人 , 所以 他 認為 他 應該 回去 關心 那 個 地方 。 回到 橋頭 , 我 開始 接觸 選民 的 服務 案件 , 開始 時 很 笨 、 但 歷練 了 這 幾 年 , 現在 問 我 什麼 事 , 我 大概 都 知道 。 我 懷孕 的 時候 , 家 裡 的 整理 工作 也 都 我 自己 做 , 服務 案件 也 大多 自己 處理 , 我 從早到晚 都 在 接 電話 , 剛 開始 也 不 懂 , 也 要 請教 別人 , 還好 剛 回到 橋頭 , 服務 案件 不 多 , 後來 有 了 口碑 , 大家 就 會 一直 來 。 我 先生 連任 立委 , 很多 人 說 他 服務 工作 很少 , 是 因為 長期 和 我 婆婆 住 在一起 , 她 做 過 省議員 , 也 擔任 過 立委 , 她 通通 知道 該 怎麼 做 , 所以 通通 攬下來 了 , 所以 我 先生 連任 時 , 地方 上 批評 的 聲音 很多 。 從 那 年 起 , 我們 就 很 認真 做 服務 工作 , 請 很多 的 助理 , 分工 也 愈 細 , 我們 只 做 監督 考核 式 指導 的 工作 。 我 婆婆 在 縣長 公館 旁邊 租 了 一 間 房子 當 服務處 , 但 根本 沒有 人 在 那裡 。 省議員 、 立法委員 她 都 做 過 了 。 她 個性 就 是 這樣 , 怕 孩子 做 不 好 , 也 沒有 時間 溝通 或 教導 他們 怎麼 做 , 所以 乾脆 自己 都 把 它 做完 就 對 了 。 她 又 很 勤勞 , 所以 當 她 的 媳婦 也 很 辛苦 。 還 跟 她 住 在一起 的 時候 , 她 早上 出門 常常 會 叫 我 起床 , 她 會 說 : 「 七點 了 , 要 出門 了 , 起來 了 , 要 顧 樓下 哦 ! 」 我 婆婆 就 是 這樣 勤勞 , 這 點 不容 否認 , 但 她 也 因此 沒有 時間 去 輔導 她 的 孩子 。 我 結婚 時 , 我 先生 對 我 說 , 其實 妳 小時 才 好命 , 像 我 小時候 真正 就 像 沒有 人 的 呢 ! 因為 媽媽 很 忙 , 高中 的 時候 就 要 自己 炒飯 、 帶 飯 , 還 有 自己 洗衣服 呢 ! 他們 家 的 小孩 , 從小 什麼 事 都 要 自己 料理 , 是 這樣 長大 的 , 不 像 外面 所 講 的 , 好命 的 公子哥兒 , 我 感覺 他們 都 是 「 真 艱苦 大漢 的 」 。 嫁 他 之前 , 我 先生 告訴 我 , 在 這 個 家庭 中 必須 瞭解 , 有 一 天 妳 可能 也 要 從政 。 我 想 他們 家 這麼多 人 , 應該 輪 不 到 我 , 也 搞 不 清 狀況 , 想 應該 不至於 如此 才 對 , 想不到 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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