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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 多久 。 一九三七年 中 日 戰爭 爆發 , 小學 剛 畢業 的 他 離鄉背井 逃難 到 了 漢口 , 因為 愛 看書 , 進 了 讀書 生活 出版社 當 學徒 , 跑腿 送信 , 沒想到 這 一 幹 就 是 四十幾 年 , 從 抗戰 幹 到 解放 , 在 ﹁ 有 書 讀 , 而且 讓 你 讀書 , 允許 你 讀 各 種 書 的 地方 ﹂ 、 ﹁ 滿足 了 我 的 讀書 欲望 , 胃口 大開 ﹂ 地 找 書 、 編書 、 校書 、 出書 … … 。 六十 歲 退休 時 , 竟 已 是 中國 最 好 的 出版社 的 總經理 , 還 創辦 了 華文 世界 裡 最 有 影響力 的 閱讀 雜誌 。 老先生 在 北京 文化界 裡 , 素有 ﹁ 三多 先生 ﹂ 之 稱 , 即 ﹁ 書 多 、 酒 多 、 朋友 多 ﹂ 。 家 中 藏書 之多 , 連 書架 隔板 都 被 壓 得 彎曲 了 。 黃裳 先生 稱 他 家 是 ﹁ 寶庫 ﹂ , 三十年代 新文學 書籍 、 雜誌 , 別人 有 的 , 他 幾乎 都 有 ; 別人 沒有 的 , 他 可能 也 有 。 臨 老 退休 時 , 老友 黃永玉 敬贈 巨幅 漫畫 , 畫 中 人 寬 袍 大 袖 , 挾 書 又 煽 扇 , 造型 風趣 , 上 有 題字 : ﹁ 除卻 沽酒 借 書 外 , 更 無 一 事 擾 公卿 ﹂ , 十足 描繪出 ﹁ 書癡 ﹂ 、 ﹁ 酒仙 ﹂ 的 真 本色 。 事實 上 , 要 說到 ﹁ 擾 公卿 ﹂ , 老先生 還 真是 本錢 十足 。 他 在 十六 歲 時 便 加入 共產黨 , 成為 地下 黨員 , 黨名 叫 ﹁ 葉琛 ﹂ 。 出生入死 數十 年 , 常 時 散播 ﹁ 進步 思想 ﹂ ︵ 或 , ﹁ 赤色 毒素 ﹂︶ 、 設計 在 ︽ 中央日報 ︾ 刊登 預約 ︽ 資本論 ︾ 譯本 廣告 、 替 毛澤東 找 書 送 書 , 無所不至 。 最 驚險 的 一 次 是 一九四七年 六月 在 上海 , 被 國民黨 中統局 特務 逮個正著 , 送去 審問 。 ﹁ 用 榔頭 打 我 , 一 打 一 跳 ﹂ 。 幸好 他 夠 機警 , 直覺 苗頭 不 對 時 , 早已 把 身 上 物品 丟 了 個 淨盡 。 在 查 無 證據 下 , 經 斡旋 釋放 了 。 同樣 被 抓 的 三 位 好友 可就 沒 那麼 幸運 。 飽經 酷刑 , 慘遭 槍斃 。 幾十 年 之後 , 在 北京 的 小 公寓 裡 , 映 著 黃昏 夕陽 , 回憶起 這 段 少年 往事 , 老先生 依然 不勝 欷噓 , 表情 黯然 。 一介不取 , 一絲不苟 雖然 黨 資 歷 深 , ﹁ 老 戰友 ﹂ 多 , 可 老先生 天性 耿介 , 非 其 本分 , 一文不取 , 遑論 干謁 種種 。 六十 歲 一 到 , 他 立刻 退休 , 絕不 巧立 名目 , 再 延 再 留 。 八○年代 初 因為 排除 各 種 阻力 , 出版 了 ︽ 傅雷 家書 ︾ , 引起 廣大 回響 。 後來 又 以 藏書 協助 某 出版社 出版 ︽ 傅雷 譯文集 ︾ , 成為 人 所 津津樂道 的 ﹁ 豐功偉業 ﹂ 之 一 。 二○○三年 , 另 一 家 出版社 出版 ︽ 傅雷 全集 ︾ , ﹁ 主編 ﹂ 竟 也 列成 他 的 名字 。 他 深感 不安 , 大感 不解 , 特別 在 報 上 撰文 說 : ﹁ 實際 上 我 絲毫 未 盡力 , 出版社 讓 我 掛 個 名 ﹂ 。 這 是 ﹁ 私 領域 ﹂ 的 不 欺 暗室 。 葛里遜 在 知道 自己 至少 可以 從 ﹁ 雙 日 出版社 ﹂︵ Doubleday ︶ 和 派拉蒙 影業 公司 總共 獲得 八十萬 美元 的 版稅 後 , 即刻 辭去 律師 工作 , 專心 當 作家 去 了 。 日後 為 人 所 熟知 的 所謂 ﹁ 葛里遜 事業體 ﹂ ︵ Grisham __UNDEF__ Business ︶ 也 就此 展開 。 寫 律師 要 比 當 律師 好玩 太多 了 葛里遜 從 ﹁ 律師 ﹂ 轉行 當 ﹁ 作家 ﹂ , 其 勇敢 果決 , 幾乎 可以 用 ﹁ 迫不及待 ﹂ 四 個 字 形容 。 也 因此 不免 讓 人 疑惑 , 倘若 ﹁ 寫作 ﹂ 僅 是 葛里遜 口 中 所 說 的 一 種 ﹁ 嗜好 ﹂ ︵ __UNDEF__ hobby ︶ 而已 , 為何 他 會 如此 瘋魔 , 一旦 新作 大賣 , 便 彷彿 搭上 救生艇 一般 , 急忙 脫離 律師 這 一 行業 呢 ? 到底 是 葛里遜 很 愛 寫作 , 還是 他 根本 不 愛 當 律師 ? 二○○四年 , 為了 慶祝 新 書 ︽ 最後 陪審員 ︾︵ The Last Juror ︶ 的 成功 , 葛里遜 罕見 地 接受 媒體 專訪 , 談到 當年 律師 生涯 時 , 透露 了 一些 蛛絲馬跡 : ﹁ 我 非常 不 快樂 , 作夢 都 想 逃跑 ! ﹂﹁ 十三 年 前 , 我 的 律師 事務所 關門大吉 , 那 是 我 這 輩子 最 快樂 的 一 天 , 我 一點 都 不 懷念 那 段 日子 。 寫 律師 要 比 當 律師 好玩 太多 了 ! ﹂ 當 律師 — — 尤其 在 美國 當 律師 — — 不 好玩 。 熟讀 葛里遜 小說 的 人 , 大概 很少 不 贊成 這 種 說法 的 。 從 西方 傳統 來 看 , 律師 , 一如 醫師 和 牧師 , 應該 是 這 個 社會 中 具有 能力 確認 和 追求 公共 利益 的 少數 階層 , 社會 所以 同意 其 高 收入 的 根源 , 乃是 期望 他們 因此 能 從 經濟 壓力 之中 解放出來 , 更 專心 一致 地 為 公共 利益 而 奮鬥 。 因此 , 高 收入 絕非 首要 目標 , 而是 附帶 的 結果 。 在 美國 , 直到 上 個 世紀 七○年代 之前 , 這 一 傳統 大致 都 能 確保 , 以 其 ﹁ 自傳 ﹂ 而 為 世人 所 熟知 的 丹諾 ︵ Clarence Darrow ︶ 和 理曼 ︵ Arthur L . Liman ︶ 這 兩 位 律師 , 恰 足 為 其 代表 。 然而 , 自從 七○年代 中期 之後 , 由於 資本主義 的 不斷 侵蝕 , ﹁ 法律 重 商 主義 ﹂ ︵ __UNDEF__ Legal __UNDEF__ commercialism ︶ 盛行 , 竟 使得 律師 這 一 ﹁ 為 公眾 服務 ﹂ 的 職業 , 也 轉而 強調 投資 報酬率 , 一切 向 錢 看 了 。 其 最後 結果 則 是 律師 事務所 不斷 擴大 其 規模 , 務使 合夥人 獲得 更多 利潤 與 回報 , 並 將 之 作為 成功 與否 的 標誌 。 這些 大 事務所 , 為 了 廣 闢 財源 , 其 客戶 一無 例外 , 幾乎 都 是 大 公司 、 大 財團 。 另一方面 , 以 財產 多寡 來 評價 成功 與否 的 職場 文化 既 經 形成 , 律師 往往 自覺 或 不自覺 地 把 自己 定位為 ﹁ 商人 ﹂ , 為了 追逐 私利 , 而 不惜 犧牲 公共 利益 或 第三者 利益 。 他們 可以 跟 著 救護車 跑 以 爭取 車禍 賠償 官司 ; 登報 徵求 醫藥 、 環保 受害人 , 好 提起 集體 賠償 訴訟 , 並 將 大半 賠償金 撈進 自己 腰包 之中 。 最後 的 結果 則 是 , 律師 成 了 富人 的 打手 , 窮人 根本 無力 透過 訴訟 來 保障 自己 的 權益 。 今日 美國 , 每 九千 個 低收入戶 才 擁有 一 個 律師 , 而 每 二百四十 個 中高 收入 家庭 便 擁有 一 個 律師 。 法律 之前 , 或許 人人 平等 。 但 律師 之前 , 只 怕 貧富懸殊 , 難得 被 平等 看待 了 。 葛理遜 是否 因為 受困 於 這 種 大 環境 , 對於 當代 美國 律師 文化 深 有 不滿 , 所以 才 急於 逃之夭夭 , 大概 很 難 獲得 明證 。 不過 , 從 文學 成就 來 看 , 評論家 普遍 公認 , 美國 通俗 文學 中 , ﹁ 法律 驚悚 ﹂︵ Legal thrillers ︶ 這 一 類型 書寫 , 是 經由 他 的 灌溉 耕耘 而 確立 的 。 有趣 的 是 , 其 小說 中 的 驚悚 成分 , 與其 說 是 小說 情節 的 曲折 離奇 , 緊張 刺激 , 倒不如 說 是 司法 運作 的 重重 黑幕 , 以及 律師 這 一 職業 的 墮落 與 不堪 。 美國 出版界 總 愛 把 葛里遜 的 小說 情節 比喻為 ︽ 聖經 ︾ 裡 少年 大衛 ︵ David ︶ 與 巨人 哥利亞 ︵ Goliah ︶ 的 對抗 。 主人翁 幾乎 都 是 站 在 窮人 這 一 邊 , 憑藉 其 道德 勇氣 與 一些 偶然 的 機遇 , 最後 終於 打敗 了 邪惡 的 大 財團 、 企業 或 大型 律師 事務所 。 而 葛里遜 往往 也 會 在 結局 時 , 讓 主角 找到 一 條 生路 , 不用 繼續 在 律師 這 行業 裡 討生活 。 ﹁ 我 先 是 個人 , 然後 才 是 個 律師 ﹂ , ︽ 街頭 律師 ︾︵ The Street Lawyer ︶ 裡 的 這 一 句 話 , 大概 也 足以 說明 他 對於 屈服 於 商業 利益 之下 的 美國 律師界 的 觀感 了 。 逃 得 了 和尚 , 逃不了 廟 不無 諷刺 的 是 , 葛里遜 可能 因為 受不了 ﹁ 法律 重 商 主義 ﹂ , 而 不 想 當 律師 。 只是 , 回 過 頭 細看 , 作為 一 名 當紅 暢銷 作家 , 他 所以 能夠 獨領 風騷 十餘 年 , 賺進 億萬 財富 , 個人 的 天賦 才情 固然 是 最 主要 因素 , 但 假如 沒有 ﹁ 出版 重 商 主義 ﹂ 之 推波助瀾 , 只 怕 他 也 不會 這麼 快 就 出頭天 了 — — 逃 得了 和尚 , 他 畢竟 還是 沒 能 逃掉 廟 ! 如 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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