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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 深 義 重 : 別義 親 正 的 人倫 觀 信 愛 , 我們 極其 量 只 能 說 因為 我 愛 某人 , 所以 我 對 某人 有 責任 。 我們 卻 始終 不能 說 , 我 有 責任 愛 某 個 人 。 只有 在 倫常 的 秩序 裏 , 我們 才 能 講到 愛 人 的 責任 。 這 是 愛 和 倫 的 重要 差異 。 一 講 倫常 , 情 與 愛 就 有 了 一 個 可以 依循 的 秩序 。 換句話說 , 愛 就 制度化 了 。 而 之所以 要 把 情愛 納入 制度 , 又 因為 要 滿足 人 的 社會 天性 。 簡單 總結 , 情 與 愛 就 是 個人 的 、 非 社會 的 情 與 愛 ; 倫常 就 是 充分 社會化 的 情 與 愛 。 把 人 的 感情 需要 和 社會 需要 結合 起來 , 就 是 倫常 。 在 五 倫 之中 , 家庭 關係 佔 了 三 項 。 究竟 為甚麼 要 有 家庭 ? 我們 下面 就 以 家庭 為 重點 , 看看 倫常 關係 的 本質 和 價值 。 」 ( 《 論語 . 為政 》 ) 所以 我 想 , 我們 這 個 時代 , 既是 禮樂文明 瀕 於 滅亡 的 時代 , 又 是 禮樂文明 復興 的 大好時機 。 我們 著手 打倒 吃 人 禮教 已經 超過 一 世紀 , 吃 人 的 禮教 早 就 不復 有 了 。 我們 說 過 , 吃 人 的 禮教 根本 不 是 禮教 。 於是 , 偽 禮教 倒下 了 , 真 禮教 就 有 興起 的 希望 。 第二 , 儒家 不 同意 今日 一些 著名 自由 主義 者 , 像 羅爾斯 ( J . R awls ) 、 德我肯 ( R . Dworkin ) 所 講 的 , 政府 必須 對 道德 問題 採 中立 的 態度 。 儒家 深信 , 政府 必須 肩負起 道德 教化 的 義務 。 所以 當 冉 有 問 , 為政 者 在 使 人民 豐衣足食 之後 該 做 甚麼 , 孔子 答 : 「 教 之 。 」 ( 《 論語 . 子路 》 ) 儒家 將 國家 的 文化 政策 視為 治國 的 關鍵 。 一 套 好 的 文化 政策 , 不會 如 今日 的 自由 社會 那樣 , 單單 講求 自由 、 活力 和 多元 , 而是 更 重視 塑造 一 個 淳厚 的 民風 , 使 人民 謙厚 待人 , 克盡己分 。 這 個 意思 , 在 《 禮記 . 樂記 》 裏 有 非常 詳盡 的 分析 : 凡 姦聲 感人 , 而 逆氣 應 之 , 逆氣 成 象 , 而 淫 樂 興 焉 ; 正聲 感人 , 而 順氣 應 之 , 順氣 成 象 , 而 和樂 興 焉 。 顯 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倡 和 有 應 , 回邪 曲直 , 各 歸 其 分 , 而 萬物 之 理 , 各 以 類 相 動 也 。 是故 君子 反 情 以 和 其 志 , 比 類 以 成 其 行 , 姦聲亂色 不 留 聰明 , 淫樂 慝禮 不 接 心術 , 惰慢 邪 辟 之 氣 , 不 設於 身體 , 使 耳目 鼻 口 心 知 百體 皆 由 順正 , 以 行 其 義 。 …… 故 樂 行 而 倫 清 , 耳目聰明 , 血氣和平 , 移風易俗 , 天下 皆 寧 。 大意 是 說 : 事物 的 互相 作用 , 總是 同 類 的 事物 互相 牽動 。 因此 , 正氣 的 感官 素材 培養 正氣 , 邪僻 的 感官 素材 助長 邪氣 。 所以 君子 不 讓 邪僻 的 聲色 停留 在 耳目 之中 。 這樣 的 禮樂 教化 一旦 推行 , 人倫 關係 就 清楚 , 人 的 血氣 就 和平 , 這樣 移風易俗 , 天下 也 就 太平 了 。 文化 政策 必須 能 保護 社會 風氣 , 而 不能 只 保護 言論 和 創作 的 自由 。 這 當然 是 很 危險 的 主張 , 因為 我們 知道 , 一旦 政府 掌握 了 限制 言論 的 權力 , 它 很 可能 就 會 扼殺 一切 反對 政府 的 言論 。 但是 我們 看見 , 事情 並 不 是 非 黑 即 白 的 。 歐洲 多 個 國家 禁止 任何 否定 納粹黨 二戰 罪行 的 言論 , 其中 包括 了 德國 。 這 當然 是 對 言論 自由 的 干預 , 但 我們 不能 簡單 地 將 之 定性為 暴政 ; 同理 , 在 維護 社會 道德 和 維護 言論 自由 之間 , 我們 也 要 做 一 個 平衡 。 這 個 平衡點 , 不用說 , 是 很 難 確定 的 。 但是 , 既然 要 尋找 平衡 , 那麼 任由 傳媒 和 民間團體 濫用 自由 , 和 任由 政府 濫用 權力 , 就 是 性質 相同 ( 雖然 程度 容或 有別 ) 的 罪惡 。 那麼 , 禮 治 社會 的 文化 政策 , 應該 是 甚麼 樣子 的 呢 ? 我們 說 , 符號 是 文化 的 靈魂 , 語言 文字 又 是 符號 的 靈魂 。 因此 , 禮治 的 文化 政策 首重 「 正名 」 。 ( 《 論語 . 子路 》 ) 不但 要 第七 章 是非曲直 : 仁禮 共成 的 價值觀 正名 , 實 亦 要 匡正 所有 文化 活動 裏 的 符號 運用 。 所以 當 孔子 看見 祭器 的 樣式 不 對 辦 之 時 , 就 慨嘆 說 : 「 觚 不 觚 , 觚 哉 ! 觚哉 ! 」 ( 《 論語 . 雍 也 》 ) 總言 之 , 一切 文化 活動 , 以及 其中 一切 的 符號 運用 , 都 要 符合 稱 的 原則 : 「 惡 紫 之 奪 朱 也 。 惡 鄭聲 之 亂 雅樂 也 。 惡 利 口 之 覆 邦家 者 。 」 ( 《 論語 . 陽貨 》 ) 名號 用對 了 , 符號 就位 了 , 文化 的 性格 就 確定 了 , 社會 就 能 推上 正軌 。 但是 , 既 說 禮教 先於 刑律 , 文化 政策 就 不能 單單 依賴 法律 的 力量 。 像 今日 , 不論 是 政府 抑或 平民 , 一 想到 色情 泛濫 的 問題 , 就 想到 用 查禁 來 對治 。 結果 正 如 孔子 所 預測 的 , 我們 不外乎 就是 得到 一 個 「 民 免 而 無恥 」 的 社會 而已 。 與 刑律 相比 , 文化 政策 的 優點 有 二 : 其一 是 政策 擁有 刑律 所 不 具 的 彈性 ; 其二 是 政策 的 的 柔性 手腕 , 比較 容易 避開 社會 人士 的 激烈 反抗 。 所有 的 政策 都 有 一 個 相同 的 功能 , 就 是 引導 社會 朝 特定 的 方向 發展 。 每 個 政策 都 決定 了 政府 要 為 人民 做 一些 事 而 不 是 別的 事情 ; 每 個 政策 都 為 人民 做 某些 事情 提供 方便 , 而 不 為 其他 的 行為 提供 方便 。 如是 者 , 都 會 引導 社會 朝 某些 特定 的 方向 發展 。 由 是 而言 , 禮治 政策 的 基本 方向 很 簡單 : 要 為 一切 合禮 的 行為 開路 , 要 提供 最多 的 誘因 , 促使 人民 守禮 。 這些 柔性 手腕 的 設計 和 構思 , 最 考 執政 者 的 想像力 。 以下 有 一些 不成 系統 的 建議 , 和 先前 的 政制 一樣 , 目的 在於 激發 想像 , 而 非 提出 最終 定案 。 基本 原則 是 : 要 為 所有 不 想 接觸 違禮 資訊 的 人 提供 最多 的 方便 。 類似 的 原則 實 可 應用到 一切 政策 之上 。 要 使 守禮 者 得到 最多 的 方便 和 鼓勵 , 不 守禮 者 要 忍受 較多 的 不便 。 具體 措施 列舉 如 下 : 1 .
成立 文教局 。 文教局 掌管 社會 上 的 教育 、 文化 和 傳媒 事 顯魅 與 和樂 — — 對 生命 意義 的 逆流 探索 務 。 文教局 須 制訂 一 套 文教 人員 專業 守則 和 釐定 其 資格 。 所有 文化 、 教育 及 傳媒 從業員 ( 包括 傳媒 擁有 者 ) 都 必須 考取 文教 專業 資格 , 專業 資格 由 文教局 頒發 , 其中 包括 文教 專業 工作 操守 要求 。 傳媒 守則 仍 由 文教局 制訂 , 傳媒 機構 及 從業員 若 有 違反 守則 可 受 除牌 處分 , 判決 仍 交 法庭 處理 。 2 .
由 文教局 以 最 嚴格 的 禮教 標準 編輯 及 發行 免費 報章 , 製作 各 式 多媒體 廣播 及 文娛 節目 , 供 人民 觀賞 。 3 .
所有 電台 、 電視台 的 節目 和 廣告 , 一律 予以 分類 ( 例如 非禮 的 衣著 , 包括 裸體 ) 、 言語 、 行為 ( 如 暴力 ) 、 價值 ( 如 鼓吹 不倫 的 戀情 ) 等等 ( 尚 有 其他 可能 的 類別 , 執政 者 大可 發揮 想像 ) 和 評級 ( 比方說 一 至 五 級 ) , 並 內置 密碼 。 所有 收音機 和 電視機 必須 內置 程式 , 讓 家長 可以 輕易 按 個人 心意 過濾 有關 資訊 。 一方面 , 家長 可以 一 次 過 設定 過濾 的 準則 : 比方說 , 我 可以 設定 : 自動 過濾 所有 含有 二 級 以上 之 色情 內容 , 三 級 以上 粗鄙 語言 , 以及 三 級 以上 暴力 場面 的 所有 節目 ; 另一方面 , 因為 有 內置 密碼 的 緣故 , 家長 也 可 按 個人 標準 選擇 過濾 任何 個別 節目 。 所有 過濾掉 的 節目 時段 , 預設 由 文教 節目 取代 。 4 .
由 政府 開發 不良 資訊 過濾 軟件 , 供 人 免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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