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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去 時 , 即 莫 隨 去 , 去心自絕 ; 若 住 時 , 亦 莫 隨 往 , 住 心 自絕 。 即 無住心 , 即 是 住 無住處 也 。 」 〈 荷澤 大師 顯宗記 〉 : 「 自 世尊 滅 後 , 西天 二十八 祖 共 傳 無住 之 心 , 同 說 如來 知見 。 」 ❻ 真實 示行 喻 — 真理 實義 , 教 人 如何 奉行 、 悟解 。 鄧文寬 《 敦博本禪籍錄校 》 及 其 所 校注 的 《 敦煌壇經讀本 》 , 皆 以為 「 示 」 或為 「 亦 」 字 之 訛 , 「 行 」 或為 「 辟 」 字 之 訛 , 故 將 此 句 改作 「 真實 亦 譬喻 」 , 可 備 一 說 。 ❼示 旨於 凡度 — 示 其 宗旨 大意 給 塵世間 度濟 眾生 的 人 。 是 說 頓悟 之 教 , 只 能 說 與 想 度濟 眾生 的 大 智者 , 如 根性 鈍 下 , 材量 不足 , 則 不 傳授 。 此 句 以上 八 句 , 斷為 二 偈 。 ❽ 違 立 不得 者 二 句 — 對於 違背 頓教 所 立 宗旨 , 不得 其門而入 的 人 , 不可以 輕易 傳授 《 壇經 》 給 他 。 結語 的 「 密意 」 , 即 指 此 而言 。 【 直譯 】 這 一 部 《 壇經 》 , 是 法海 上座 彙輯 而 成 。 法海 上座 去世 後 , 交給 同學 道際 。 道際 去世 之後 , 才 傳給 門人 悟真 。 悟真 在 嶺南 的 曹溪山 法興寺 , 目前 正在 傳授 此 一 法門 。 如 想 傳付 此 一 法門 , 必須 要 他 具有 上根 高智 , 深信 佛法 , 站 在 普度 眾生 的 大悲 立場 , 敬 持 這 部 經書 來 做為 稟承 的 信物 , 從 今天 起 , 不 斷絕 這 種 信念 。 法海 和尚 , 本來 就 是 韶州 曲江縣 人 啊 。 如來佛祖 進入 了 所謂 涅槃 的 彼岸 , 佛法 頓教 從此 流傳到 了 東方 中土 ; 遞相 傳授 無 所 執著 的 無住 的 法門 , 就 使 我們 的 心念 , 無去 而 又 無住 。 這些 都 是 真正 的 菩薩 所 說 的 道理 , 真實 道理 顯示 了 如何 去 奉行 悟解 ; 只 能 用來 教導 那些 上 根 大智 的 人 , 顯示 宗旨 大義 給 世間 普 度 眾生 者 。 發下 誓願 修持 奉行 , 即使 遭遇 困難 也 不 退避 , 碰到 痛苦 也 能 忍受 , 這樣 福德 深厚 的 人 , 才 能 授給 此 一 法門 。 如若 根性 不 到位 , 材量 不 夠格 , 即使 想 求 此 一 法門 , 對於 這 種 違反 頓悟 宗旨 、 不得 其門而入 的 人 , 不可 隨便 傳授 《 壇經 》 給 他 。 奉告 所有 同道 的 人 , 使 大家 都 知道 這 密 傳 的 心意 。 【 新繹 】 此 章 呼應 卷首 , 說明 《 壇經 》 係 惠能 大 弟子 法海 彙集 諸 人 所 記 而 成 , 而且 還 交代 了 該 書 傳付 的 對象 及 經過 。 從 目前 所 見 敦煌 諸 本 的 《 壇經 》 來 看 , 第四十二 章 「 一時 盡散 」 以前 , 是 記錄 惠能 在 大梵寺 講經 的 內容 以及 與 韋據 等 人 的 問答 , 這 是 第一 大 部分 , 也 是 全 書 的 主幹 , 應該 最近於 《 壇經 》 底本 的 原貌 ; 從 第四十三 章 到 第五十二 章 , 是 記敘 惠能 在 「 往 曹溪山 , 韶 、 廣 二 州 行化 四十餘 年 」 間 , 比較 傑出 的 幾 位 門人 與 比較 有 禪悟 代表性 的 一些 問題 討論 , 所謂 「 弟子 請益 機緣 」 , 這 是 第二 大 部分 。 那 是 因為 神 會 還 執著 於 無情 有情 、 凡夫 不 凡夫 的 緣故 。 前面 第四十二 章 〈 無相頌 〉 所 說 的 : 「 若 真 修道人 , 不 見 世間 過 ; 若 見 世間 非 , 自非 卻 是 左 。 」 「 他 非 我 不 罪 , 我 非 自有 罪 ; 但 自去非心 , 打破 煩惱 碎 。 」 就 是 同樣 的 道理 。 修行 悟道 , 是 靠 自修 , 是 必須 講求 「 於 念 而 不 念 」 、 「 於 相 而 離 相 」 的 。 宗寶 本 記 敘 本 章 有關 的 文字 , 見於 〈 頓漸品 〉 , 前後 都 有 補加 的 情節 。 對照 來 看 , 是 承襲 契嵩本 而 來 , 顯然 是 在 敦煌 寫本 的 基礎 上 加工 而 成 。 【 宏 一 偈 曰 】 打 汝 痛 不 痛 , 亦 痛 亦 不 痛 。 何謂 見 不 見 , 盡 是 亂 起鬨 。 第49 章 三 科 法門 大師 遂 喚 門人 法海 、 志誠 、 法達 、 智常 、 智通 、 志徹 、 志道 、 法珍 、 法如 、 神會 。 大師 言 : 汝等 十 弟子 近 前 。 汝等 不同 餘 人 。 吾 滅 度❶ 後 , 汝 各 為 一 方師 〔 一 〕 ❷ 。 吾 教 汝 說法 〔 二 〕 , 不失 本宗 : 舉 三 科 法門 , 動 三十六 對 , 出沒 即 離 兩 邊 ❸ 。 說 一切 法 , 莫 離於 性 相❹ 。 若 有 人 問 法 , 出 語 盡 雙 , 皆 取 法 對 ❺ , 來去 相 因❻ , 究竟 二 法 盡除 , 更 無 去處 。 三 科 法門 者 : 蔭 〔 三 〕 、 界 、 入 。 ❼蔭 是 五 蔭 , 界 是 十八 界 , 入 是 十二 入 〔 四 〕 。 何 名 五 蔭 ? 色 蔭 、 受 蔭 、 想 蔭 、 行蔭 、 識 蔭 是 。 何 名 十八 界 ? 六 塵 、 六 門 、 六 識 。 ❽何 名 十二 入 ? 外 六 塵 、 中 六 門 。 何 名 六塵 ? 色 、 聲 、 香 、 味 、 觸 、 法 是 。 何 名 六 門 ? 眼 、 耳 、 鼻 、 舌 、 身 、 意 是 。 法性 起 六 識 ❾ : 眼識 、 耳識 、 鼻識 、 舌識 、 身識 、 意識 ; 六 門 、 六 塵 。 自性 含 萬 法❿ , 名為 「 含 〔 五 〕 藏識 」 。 思量 即 轉 識 , 生 六 識 , 出 六 門 、 六 塵 , 是 〔 六 〕 三六十八 。 由 自性 , 邪 起 十八 邪 , 含 自性 十八 正 〔 七 〕 ⓫ 。 合 〔 八 〕 ⓬ 惡用 即 眾生 , 善用 即 佛 。 【 校記 】 〔一〕 「 師 」 , 敦煌本 作 「 頭 」 。 宗師 、 頭領 , 意 同 。 〔二〕 原 無 「 法 」 字 , 據 敦煌本 補 。 〔三〕 「 蔭 」 字 或 作 「 陰 」 , 二 字 通用 。 〔四 〕 原本 「 界 」 、 「 入 」 下 各 無 「 是 」 字 , 參 敦煌本 、 惠昕本 加 。 〔五〕 「 含 」 , 原本 作 「 合 」 字 , 據 敦煌本 改 。 〔六〕 原 無 此 「 是 」 字 , 據 敦煌本 加 。 〔七〕 此 句 惠昕 本 改作 「 自性 若 正 , 起 十八 正 」 。 〔八〕 「 合 」 , 敦煌本 作 「 含 」 , 楊 校本 據 惠昕本 改作 「 若 」 。 【 注釋 】 ❶ 滅度 — 梵語 「 涅槃 」 的 漢譯 , 或 作 「 圓寂 」 、 「 入滅 」 , 皆 指 僧人 死亡 。 ❷ 汝 各 為 一 方 師 — 你們 每 一 位 各 將 成為 一 方 的 宗師 。 汝 是 「 汝等 」 的 簡稱 , 因 強調 「 各 為 一 方 師 」 , 故 稱 汝 。 佛家 以 四面 四隅 加上下 為 十 方 , 一 方 為 十 方 之 一 。 ❸ 出沒 即 離 兩 邊 — 是 說 一 有出入 動靜 , 就 要 脫離 事物 的 兩 個 極端 而 守住 中道 , 不要 偏執 任何 一方 。 ❹莫 離於 性相 — 不可 離開 本性 和 形相 。 本性 內隱 , 是 諸 法 ( 宇宙 萬有 ) 之 體 ; 形相 外顯 , 則 為 諸 法 之 象 。 ❺ 皆 取 法 對 — 都 要 採取 上述 三 科 法門 和 三十六 對 的 法門 。 一 說 偏重 三十六 對法 , 取 其 對立 關係 , 故 惠昕本 以下 , 多 改 此 句 為 「 皆 取 對法 」 。 ❻ 來去 相 因 — 有 來 才 有 去 , 有 去 才 有 來 。 來去 二 者 是 相因 相生 的 。 下文 第五十一 章 所 說 的 明 、 暗 亦 是 。 ❼ 蔭 界 入 — 即 下文 所 說 的 五 蔭 、 十八 界 和 十二 入 。 五 蔭 , 即 色 、 受 、 想 、 行 、 識 等 五蘊 , 又 作 五陰 、 五 聚 、 五 眾 。 蔭 、 蘊 皆 有 「 類聚 」 之 意 。 十八 界 , 一 作 十八 持 , 指 十八 種 法界 的 類別 。 界 , 種類 。 十二 入 , 一 作 十二 處 。 入 , 指 六 門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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