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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 , 郵傳部 尚書 空缺 , 奕劻 示意 眾人 , 此 缺 當 售 銀 三十萬 兩 。 盛宣懷 要 買 , 奕劻 說 : ﹁ 別人 三十萬 可以 , 你 就 非 六十萬 不可 。 ﹂ 後來 經 盛宣懷 活動 , 奕劻 總算 答應 , 說 : ﹁ 那 就 三十萬 吧 , 但 須 交 現金 , 不 收 他 物 。 ﹂ ◎ 巨額 贓款 存入 匯豐 銀行 奕劻 接受 賄銀 時 , 頗為 厚顏 無恥 。 常常 是 行賄 者 用 紅 紙封 裝上 銀票 , 當面 呈交給 他 , 並 說 : ﹁ 請 王爺 備賞 。 ﹂ 奕劻 接 閱 後 說 : ﹁ 您 還要 費心 。 ﹂ 說 畢塞 進 坐墊 下 , 一 場 交易 就算 成功 。 奕劻 將 受賄 得來 的 許多 錢 都 存入 了 外國 銀行 。 蔣式瑆 曾 參奏 他 說 : ﹁ 奕劻 將 私產 一百二十萬 送交 東交民巷 英商 匯豐 銀行 收存 。 ﹂ 對 此 , 慈禧 曾 派 戶部 尚書 鹿傳霖 ﹁ 徹查 ﹂ 。 ︽ 官場 現形 記 ︾ 寫 了 一 個 藩臺 到 上海 匯豐 銀行 查賬 , 為 的 是 有 個 大官 的 贓款 存 在 該 行 , 所 影射 的 就 是 奕劻 事 。 御史 不 掌握 任官 之 權 , 無 官 可 賣 , 但 ﹁ 靠山吃山 , 靠水吃水 ﹂ , 御史 便 靠 著 有 參奏 的 權力 而 ﹁ 賣奏 ﹂ 。 ︽ 見聞瑣錄 ‧ 賣奏 ︾ 談到 同光 間 御吏 ﹁ 賣奏 ﹂ 時 云 : ﹁ 本 朝 祖制 , 不 殺 言官 。 御史 可以 風聞 言事 , 雖 劾 人 無 實跡 亦 不 加罪 。 惟 受 人 賄 囑 上章 謂 之 『 賣奏 』 , 察出 則 必 處斬 。 道咸 以前 , 未 聞 賣奏 之 事 。 近 二十 年 漸 聞 。 御史 有 賣 奏 者 , 謂 自 慶某 始 。 數千 金 、 數百 金 、 數十 金 不等 。 ﹂ __UNDEF__ 御史 有 風聞 言事 之 權 , 本 應 仗義執言 , 彈劾 謀私 之 官 , 相反 卻 以權謀私 , 把 奏文 變成 了 賣 錢 的 商品 。 ﹁ 賣 奏 ﹂ 價格 之 差 , 大概 是 視 奏文 徇私 枉法 的 程度 而 定 。 ﹁ 賣 奏 ﹂ 之 事 的 出現 , 反映 了 晚清 官場 腐敗 的 深化 。 ◎ 賄賂 太監 換取 ﹁ 免罵權 ﹂ __UNDEF__ 清代 官場 上 可 供 賣錢 納賄 的 不只 是 官職 和 參奏 文字 , 還 有 其他 許多 籌碼 。 例如 , 清代 有 皇帝 下旨 申斥 違紀 官員 的 制度 : 地方官 由 督撫 代 宣 皇帝 的 旨意 , 加以 申斥 ; 京官 由 太監 傳旨 申斥 。 所謂 申斥 , 就 是 違紀 官員 跪 聽 諭旨 後 接受 叱責 , 若是 京官 , 則 往往 要 受到 太監 破口辱罵 , 罵 的 都 是 ﹁ 混帳 王八蛋 ﹂ 之類 。 如果 想 免去 辱罵 , 就 要 花錢 賄通 太監 。 如果 花 的 錢 是 太監 索要 的 一半 , 那麼 太監 就 罵 一半 , 免 一半 。 這 其中 被 拿來 作 交易 的 籌碼 , 可以 名 之 為 ﹁ 免罵權 ﹂ 。 清 末 張百熙 、 唐紹儀 二 官 受 御史 彈劾 後 , 均 著 傳旨 申斥 。 唐 暗中 賄賂 太監 銀 四百 兩 , 免去 辱罵 。 張 不 知 此中 規矩 , 沒有 交 錢 , 因而 太監 頓足 大罵 ﹁ 混帳 王八蛋 滾下去 ﹂ , 嚇 得 張 面 無 人 色 。 翰林 劉廷榮 因 破例 遞 摺 , 傳旨 申斥 。 劉 知道 交 四百 兩 銀子 可 免 , 但 因 窮 只 交 了 二百 兩 , 便 又 請 人 找 太監 說情 , 想 以 此 二百 兩 免 罵 。 結果 , 太監 收下 二百 兩 銀 後 , 申斥 時 仍 罵 了 劉 , 但 只 罵 了 ﹁ 混帳 下去 ﹂ , 免去 了 ﹁ 王八蛋 滾 ﹂ , 這 算是 對 二百 兩 銀 的 報償 。 這 種 罵法 被 稱為 ﹁ 半罵 ﹂ 。 ◎ 在 磕頭 中 發現 商機 __UNDEF__ 又 如 清代 皇帝 召見 大臣 , 如果 詔令 中 言及 大臣 的 祖父 、 父親 , 算是 皇帝 對 大臣 的 極 大 恩寵 , 這時 大臣 要 磕頭 謝恩 , 磕 的 頭 必須 很 響 , 以 能 讓 皇帝 聽 得 清楚 為 對 皇帝 的 至敬 。 但 這樣 往往 把 頭 磕腫 , 大臣 深 以為 苦 。 若 想 免 受 此 苦 , 就 須 重 賄 太監 , 太監 會 告 以 向 來 大臣 磕頭 的 地方 , 在 此 處 磕頭 , 既 可 聽到 敲鼓 般 的 蓬蓬聲 , 又 不 怎麼 痛 。 在 這裡 , 太監 索 賄 撈錢 靠 的 是 所 掌握 的 免 痛 的 竅門 。 清代 京官 與 外官 之間 有 一 種 通過 饋贈 相 交結 , 從而 各自 受益 的 關係 , 即 外官 向 京官 饋贈 銀錢 禮物 而 得到 京官 的 照應 , 京官 則 以 這 筆 收入 補充 俸祿 的 不足 或 作為 聚 財 的 一 種 手段 。 這 種 饋贈 實質 是 一 種 賄賂 , 但 表面 上 又 似乎 看 不 大 出來 , 雙方 也 不 認為 有傷 廉潔 , 這 是 一 種 雅化 了 的 賄賂 。 饋贈 銀錢 禮物 的 名目 很多 , 都 被 加上 了 好聽 的 字眼 。 稱為 什麼 ﹁ 敬 ﹂ 、 什麼 ﹁ 儀 ﹂ , 如 冰敬 、 炭敬 、 別敬 、 瓜敬 、 年敬 、 節敬 、 筆帕敬 、 文儀 等 。 夏天 送 的 叫 冰敬 , 冬天 送 的 叫 炭敬 ︵ 意思 是 送 一點 買 炭錢 ︶ , 離 京 時 送 的 叫 別敬 , 也 叫 別儀 , 年節 送 的 叫 年敬 、 節敬 , 按 時令 送 西瓜 等 叫 瓜敬 , 雅潔 的 禮品 稱為 筆帕敬 。 ◎ 賄賂 京官 有恃無恐 __UNDEF__ 為什麼 外官 要 花錢 賄賂 京官 ? 因為 ﹁ 朝 中 有 人 好 做官 ﹂ 。 京官 權 重 且 信息 靈 , 外官 有求於 京官 。 ︽歧路燈 ︾ 說 : ﹁ 這 官場 中 椒 料兒 , 全 憑著 聲氣 相通 , 扯撈 的 官場 中 都 有 線索 , 才 是 做官 的 規矩 。 ﹂ 京官 掌握 任免 、 參撤 官員 等 權力 , 官場 人際 關係 較 熟 , 信息 又 非常 靈通 , 所以 外官 要 想通 聲氣 、 添 臂翼 、 保 官位 、 求 升擢 , 就 要 與 京官 廣為 交遊 , 深 相 結納 , 而 這 就 需要 給 京官 送 銀錢 禮物 。 否則 , 即使 是 督撫 , 京官 也 往往 不 買賬 。 ︽ 官場 現形 記 ︾ 寫道 : ﹁ 大凡 在 外省 做 督 、 撫 的 人 , 裡頭 軍機 大臣 上 , 如果 有 人 關切 , 自然 是 極 好 的 事 ; 即使 沒有 , 什麼 達拉密章京 ││ 就 是 所 稱為 小 軍機 的 那 幫 人 , 總得 結交 一 兩 位 , 每 年 饋送 些 炭敬 、 冰敬 , 凡事 預先 關照 , 便是 有 了 防備 了 。 ﹂ __UNDEF__ ︽ 歧路燈 ︾ 裡 也 有 生動 的 描寫 : ﹁ 這些 京官 , 大概 都 是 眼孔 大 的 , 外邊 道 、 府 、 州 、 縣 、 都 瞧 不 著 。 有 知竅 的 進京 來 , 若 有 個 筆帖 之 敬 , 自然 禮尚往來 ; 若 白白 說 些 瞻依昵 就 話頭 , 就是 司空見慣 矣 , 不如 學 禰 正平 懷 刺 漫滅 罷 。 ﹂ 禰 正平 即 東漢人 禰衡 , 因 其 名 刺︵ 名 帖︶ 無 所 投 , 刺 上 的 字跡 都 快 磨掉 了 。 外官 如果 不 以 錢財 賄賂 京官 , 而 只是 空口 說 白話 , 那麼 京官 根本 不 理睬 他們 , 外官 也 就 只好 學 禰衡 的 樣子 了 。 ◎ 曾國藩 也 要 撒 錢 __UNDEF__ 外官 饋贈 的 對象 , 主要 是 同鄉 同年 京官 和 朝 中 權貴 , 其 數目 視 官階 高低 、 交情 厚薄 而 有所 不同 。 京官 為 了 能 得到 饋贈 , 常 主動 與 外官 聯絡 和 宴請 外官 。 有的 人 與 外官 原來 毫無 瓜葛 , 也 千方百計 地 拉扯 。 往往 一 個 外官 進京 , 眾多 京官 爭相 邀請 。 張集馨 在 自敘 年譜 中 說 : ﹁ 京官 俸入 甚 微 , 專 以 咀嚼 外官 為事 。 每 遇 督撫 司道 進京 , 邀請 宴會 , 迄無 虛日 。 瀕 行 時 分 其 厚薄 各 家 留別 。 予 者 力量 已 竭 , 受 者 冀期 未 饜 , 即 十分 周到 , 亦 總 有 惡言 。 甚而 漠不 相識 , 絕不 相關 者 , 或 具 帖 邀請 , 或 上書 乞幫 。 怒 其 無 因 , 閔 其 無賴 , 未嘗 不 小 加 點 染 。 ﹂ __UNDEF__ 張集馨 多 次 外任 大吏 , 每 次 ﹁ 出京 留別 ﹂ ︵ 留別 , 即 送別 敬 ︶ , 都 花錢 甚多 。 任 陝西 糧道 出 京 前 留別 一萬七千餘 兩 , 任 四川 臬司 留別 一萬三四千 兩 , 任 貴州 藩司 留別 一萬一千餘 兩 , 調任 河南 藩司 留別 一萬二三千 兩 。 同治 年間 任 直隸 總督 的 曾國藩 , 在 給 兒子 曾紀澤 的 一 封 信 中 說到 , 他 曾 給 三 江 兩 湖 五 省 的 京官 送 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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