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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腦 反映 客觀 事物 的 特性 與 聯繫 , 並 揭露 事物 對 人 的 意義 與 作用 的 心理 活動 。 同時 , 認知 也 是 指 記憶 過程 中 的 一 個 環節 , 過去 感知 過 的 事物 在 當前 重新 出現 時 , 仍 能 認識 。 由此可見 它 在 護理 心理學 應用 上 的 重要性 。 本 節 討論 下列 三 個 項目 : (1) 何謂 認知 ; (2) 認知 結構 與 類型 ; ( 3 ) 認知 心理學 。 壹 、 何謂 認知 「 認知 」 是 一般 生活 上 的 常用 詞 之 一 , 與 「 認識 」 的 概念 相同 。 2 .
羅賽克 認為 人格 作為 整體 結構 , 可 分為 哪 五 層 ? 3 .
依據 人格 主義 的 基本 理論 觀點 與 實踐 準則 , 人格 有 哪些 共同 特徵 ? 4 .
艾瑞克森 認為 人格 發展 可以 分為 哪 八 個 階段 ? 5 .
人格 測驗 的 方式 主要 有 哪 三 大 類 ? 第四 章 認識 人格 護理 心理學 : 護理 工作者 心理 健康 管理 100 第二 節 人格 的 表現 針對 人格 的 表現 主題 , 本 節 探討 下列 五 個 項目 : (1) 人格 社會化 ; (2) 人格 動力 ; (3) 人格 障礙 ; (4) 人格 改變 ; (5) 人格 心理 。 壹 、 人格 社會化 人格 表現 是 個人 經過 成長 發展 的 結果 。 社會 透過 滿足 個體 需要 , 使 個人 接受 該 社會 存在 所 必須 的 行為 模式 。 隨著 個體 的 成長 , 在 思想 、 行為 上 逐漸 接近 成人 , 最後 變成 一 個 被 家庭 與 社會 所 接受 的 社會 成員 。 這 種 經由 社會 薰陶 與 學習 訓練 , 而 從 自然人 轉變成 社會人 的 過程 , 就 稱為 人格 社會化 過程 。 一 、 社會 規範 社會 、 文化 與 個人 總是 處在 一 個 相互 影響 、 相互 制約 的 過程 中 。 個人 與 社會 的 關係 , 必須 遵從 一定 的 規範 才 能 取得 平衡 ; 社會 和 文化 對 個體 人格 的 形成 會 產生 重大 影響 ; 個體 所 受到 的 社會化 程度 決定 其 在 社會 中 的 地位 。 與 社會化 過程 相 伴隨 而 生 的 , 在 個體 身 上 會 發生 兩 種 過程 , 即 反射 與 內化 。 這 兩 個 過程 的 完成 程度 不同 , 則 個體 適應 社會 與 反抗 社會 的 程度 也 會 不同 。 二 、 人格 內化 新生 嬰兒 生活 在 被 人類 所 特定 安排 的 社會化 環境 中 , 隨時 隨地 都 會 受到 周圍 環境 的 潛移默化 作用 , 它 會 將 所屬 團體 特有 的 價值 觀念 、 態度 體系 和 行為 規範 等 「 反射 」 到 人格 體系 中 , 經過 「 內化 」 而 形成 人格 的 重要 組成 部分 。 關於 人格 社會化 的 研究 , 目前 西方 較 有 代表性 的 學派 是 以 艾瑞克森 ( Erik __UNDEF__ Homburger Erikson __UNDEF__ ) 為 代表 的 新 精神 分析 理論 、 以 班杜拉 ( Albert Bandura ,1925 - ) 為 代表 的 社會 學習 論 , 以及 以 柯爾伯格 ( Lawrence __UNDEF__ Kohlberg __UNDEF__ ,1927 -1987 ) 為 代表 的 道德 發展 認知 論 等 。 此外 , 犯罪 心理學家 莫雷爾 認為 , 犯罪 心理 的 產生 始於 對 反 社會 心理 的 屈服 , 這 是 人格 內化 不良 的 結果 , 也 是 人格 衝突 的 不良 結局 。 他 發現 在 人格 對 反 社會 心理 屈服 之前 , 有 一 個 等待 與 求助 的 時期 , 即 個體 在 人格 衝突 時 並 不 甘心 屈服 , 會 焦急 地 等待 著 援助 和 關心 。 如果 在 此 期間 進行 就算 是 極為 輕微 的 開導 和 勸告 , 也 能 使 其 恢復 意志 。 這 個 等待 與 求助 的 時期 相當 長 , 即使 在 屈服 於 反 社會 心理 之後 仍 有 相當 時間 存在 , 因此 不能 認為 他 已 形成 反 社會 心理 , 人格 就 已 完全 改變 , 而 應 盡力 挽救 。 貳 、 人格 動力 人格 除了 被動 的 社會化 之外 , 還 具備 有 動態 的 能量 , 此 稱為 「 人格 動力 」 ( personality dynamics ) , 這 是 精神 分析 學派 關於 人格 的 一 種 理論 。 該 理論 認為 , 人格 結構 中 不同 部分 之間 的 動態 平衡 關係 , 影響 著 個體 心理 發展 的 狀況 與 水準 。 一 、 人格 組成 弗洛伊德 認為 , 人格 包含 三 個 組成 部分 : 本我 、 自我 , 以及 超我 。 本我 又 稱為 「 生物 我 」 , 是 代表 追求 滿足 生物 本能 慾望 的 人格 結構 的 最 基本 部分 ; 本我 遵循 快樂 原則 , 要求 毫無 掩飾 地 尋求 快感 , 以 滿足 基本 的 生物 需要 , 是 人類 行為 的 基礎 動力 。 自我 又 稱為 「 現實 我 」 , 是 透過 與 現實 環境 的 接觸 本我 中 , 所 發展出來 的 人格 結構 部分 , 是 本我 和 外界 現實 之間 的 調節 者 ; 自我 遵循 現實 原則 。 自我 和 本我 的 關係 就 像 騎士 和 馬 的 關係 : 馬 提供 能量 , 而 騎士 則 指導 馬 的 能量 朝著 它 想 去 遊歷 的 現實 路程 前進 。 超我 又 稱為 「 道德 我 」 , 是 童年 早期 在 父母 的 影響 下 所 形成 的 , 代表 良心 和 道德 力量 的 人格 結構 部分 。 第四 章 認識 人格 護理 心理學 : 護理 工作者 心理 健康 管理 102 二 、 自我 成就 超我 一旦 形成 , 人 就 按 其 價值 觀念 和 各自 的 理想 而 獨立 行事 。 如此一來 , 自我 就 必須 同時 協調 與 滿足 本我 、 超我 和 現實 等 三 方面 的 要求 。 也就是說 , 在 使 本我 ( 即 本能 慾望 與 衝動 ) 的 要求 獲得 滿足 時 , 不僅 要 考慮 外界 現實 是否 允許 , 還要 考慮 超我 是否 認可 。 本我 、 自我 和 超我 三 者 所 占據 的 意識 水準 是 不同 的 , 它們 的 相互 關係 即 構成 人格 動力 結構 。 人 的 心理 活動 可以 從 三 者 之間 的 人格 動力 關係 中 得以 闡明 。 參 、 人格 障礙 人格 障礙 是 指 , 一 個 人 在 社會化 過程 中 產生 不良 的 結果 ; 按照 不同 程度 的 表現 , 包含 以下 三 個 項目 : (1) 人格 偏差 ; (2) 人格 障礙 ; (3) 精神 病質 人格 。 一 、 人格 偏差 人格 偏差 是 指 , 一 個 人 的 行為 反應 超越 社會 規範 的 範圍 , 這 種 不 正常 的 行為 通常 會 反應 在 性格 失常 , 嚴重 者 則 會 反應 在 人格 障礙 犯罪 上 。 (一) 人格 失常 人格 偏差 又 稱為 「 人格 失常 」 , 是 多 種 變態 行為 的 總稱 , 其中 包含 : 反 社會 人格 、 性變態 、 妄想性 人格 、 精神 分裂 性 人格 、 酗酒 、 吸 等 。 各 類 性格 失常 者 的 共同 特徵 是 , 他們 的 行為 失常 並 不 給 他們 自己 帶來 痛苦 , 因為 這些 變態 行為 在 社會化 過程 中 , 已 成為 他們 人格 結構 的 一 部分 。 人格 失常 者 因 違背 社會 規範 與 社會 生活 適應 的 標準 , 不但 不能 從事 正常 的 社會 生活 , 有時 甚至 會 危害 社會 。 人格 失常 與 遺傳 有關 , 但 主要 是 受到 社會 因素 的 影響 。 心理學家 對 人格 正常 與 人格 失常 的 區分 , 多 從 以下 四 個 方面 來 進行 分析 : 1 .
以 個人 行為 符合 社會 標準 與否 來 劃分 正常 與 失常 。 2 .
以 個人 對 其 環境 適應 的 優劣 來 劃分 正常 與 失常 。 3 .
以 個人 的 主觀 感受 來 劃分 正常 與 失常 。 4 .
採用 統計學 上 常態 分配 的 概念 來 區分 正常 與 失常 。 ( 二 ) 人格 障礙 犯罪 犯罪 心理學 研究 顯示 , 犯罪 心理 的 產生 與 人格 社會化 問題 有 密切 聯繫 , 人格 的 不 完全 社會化 和 人格 社會化 的 缺陷 , 孕育 著 犯罪 心理 的 基礎 , 因此 提高 人 的 人格 水準 , 即 能夠 預防 犯罪 心理 的 產生 。 社會化 人格 和 反 社會 人格 的 區別 , 是 一般人 與 犯罪 者 之間 的 一 個 重要 界限 。 認識 和 解決 人格 的 積極 和 消極 改變 , 已 成為 犯罪 心理 分析 和 矯治 上 的 重要 研究 課題 。 人格 障礙 犯罪 是 犯罪 理論 之 一 , 屬於 精神 醫學派 的 犯罪 學說 , 其 認為 人 之所以 犯罪 是 由於 犯罪 者 的 人格 障礙 所致 。 人格 障礙 又 稱為 病態 人格 、 人格 異常 。 德國 的 施奈德 ( K . Schneider ) 認為 , 人格 障礙 者 的 特點 是 : 情緒 控制 差 、 心情 浮躁 、 行為 衝動 、 缺乏 自信心 、 缺乏 主見 、 缺乏 罪惡感 、 不 負責任 、 反 社會性 、 自我 表現 、 自我中心 、 不 愛 他人 、 愛 整 他人 、 不能 適應 團體 等 , 這些 特點 與 犯罪 都 有 著 密切 關係 。 但是 美國 的 精神 醫學界 並 不 同意 施奈德 等 人 重視 遺傳 素質 的 人格 障礙 理論 , 美國 精神病 醫學 協會 確定 了 「 反 社會 人格 」 這 一 術語 , 認為 反 社會 人格 者 經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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