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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歸 , 勢 將 人 重於 法 , 有 其 人 焉 , 一言拍板 。 鄧公 既 逝 , 則 今後 「 黨 」 內 國內 將 難 有 任何 個人 可以 一言拍板 ; 無 人 拍板 , 那 只有 依 「 法 」 行事 , 尤其 是 今後 香港 這 個 「 特別 行政區 」 , 它 的 特別 之 處 , 就 是 一切 唯 法 是 倚 。 我國 古法家 說 , 「 上下 貴賤 皆 從 法 」 , 至於 從 個 什麼 法 ? 他們 就 講 不 清楚 了 。 可是 縱使 法理 概念 不清 , 有 法 畢竟 強於 無法 , 不幸 這 句 話 說 了 兩千餘 年 , 卻 一 天 也 沒有 實行 過 。 但是 在 今後 的 香港 , 真 要 維持 它 繁榮 安定 , 恐怕 就 要 非 百分之百 地 依法 而 治 不可 了 。 在 香港 「 當 大事 」 ( 這 是 孟子 的 話 ) 要 由 一 人 拍板 , 甚或 一 黨 拍板 , 都 會 出 紕漏 的 , 甚至 是 無法 善 其後 的 紕漏 , 這樣 的 紕漏 一 出 , 歷史 就 要 立正 向 後 轉 了 。 然後 退回 「 歷史 三峽 」 , 再來 它 個 「 六 出 三峽 」 , 出得了 , 中國 可以 變成 美國 ; 出不了 , 中國 就 要 變成 蘇聯 , 那 問題 就 大 了 。 「 法 」 是 解決 一切 政治 和 社會 問題 , 最 簡單 、 最 有效 的 方法 。 近代 西歐 和 美 、 澳 諸 國 , 以及 現代 日本 , 也 就是 發現 了 這 個 解決 問題 的 捷徑 , 才 搞 起 法治 來 的 。 我們 中華民族 , 謝天謝地 , 今後 也 要 逐漸 走向 法治 了 。 可是 , 我們 的 華裔 同胞 呀 , 法治 也 不 是 好 搞 的 呢 。 兩千多 年 來 , 我們 古往今來 的 上下 貴賤 , 包括 名儒 碩彥 , 甚至 包括 荀卿 以後 的 所謂 古 「 法家 」 李悝 、 韓非 、 商鞅 到 李斯 、 諸葛亮 等等 , 直到 近年 毛澤東 和 四人幫 所 崇拜 的 所謂 「 法家 」 , 都 與 近代 社會 科學 上 所 談 的 「 民主 法治 」 之 「 法 」 , 並 不 是 一 回 事 呢 。 限於 篇幅 , 我們 如 大略 說說 , 則 法 有 三 層 。 在 上 者 , 我國 俗話 叫 「 王法 」 , 我們 看 京戲 《 三 堂 會審 》 那 個 犯 婦 小 婊子 蘇三 所 說 的 什麼 「 王法 條條 不 容情 」 , 就 是 這 「 王法 」 , 這 是 一 種 自 上 而 下 的 , 保護 政府 , 保護 統治 者 , 甚至 保護 所有 的 家長 , 以至於 後來 國民黨 和 共產黨 自保 之 法 ( 如 反 顛覆 法 、 懲治 反 革命 法 ) 皆 是 也 。 「 法 」 的 中層 則 是 一 種 規範 人 與 人 ( 包括 法人 ) 之間 的 社會 關係 法 , 這 種 法 在 馬克思 法學派 的 理論 中 , 則 強調 其 階級性 。 弄得 不 好 , 它 會 被 資本家 和 地主 所 操縱 來 壓迫 工農 ; 但是 搞 得 好 , 那麼 工農 也 可以 用來 向 「 階級 敵人 」 搞 「 無 產 階級 專政 」 。 法 只 是 一 頭 狼犬 , 聽命 於 主人 也 。 毛澤東 雖然 是 個 無法無天 的 暴君 , 但是 為著 冒充 博學 , 他 偶爾 也 要 談談 法律 。 不幸 他 所 知道 的 法律 , 就 只 限於 蘇三 小姐 口 中 的 這 個 王法 ( 我們 可以 從 他 老人家 的 「 選集 」 和 「 未選集 」 中 , 輕鬆 地 舉出 數十 條 ) 。 他 的 老師 胡適之 先生 卻 走向 另 一 極端 。 胡適 當年 曾 篤信 於 杜威 法理 學說 的 片面 之 論 , 說 什麼 「 法 」 可以 節省 「 力 」 的 浪費 云云 。 不才 後學 亦 曾 力辯 其 非 ( 見 拙 譯 《 胡適 口述 自傳 》 , 第四 章 , 註釋 2 @ ) 。 「 法 」 的 最 下 層 , 那 就 是 所謂 「 人權 」 了 , 它 負責 保護 社會 上 每 一 個 「 人 」 的 基本 維持 生存 的 權利 。 保護 的 對象 , 不止於 既生 之 人 , 還 包括 未 出生 的 胎胚 。 這樣 則 「 打胎 」 就 罪 同 殺人 了 。 既 生 為 人 , 那 就 應 享受 做 個 「 人 」 的 基本 權利 , 例如 所謂 「 四 大 自由 」 , 包括 餓 不 死 的 自由 、 無 恐怖 自由 、 說話 自由 , 和 交友 ( 集會 結社 ) 自由 等等 。 人生 於 世 , 如果 失業 就 會 餓死 , 或者 時時 有 「 夜半 敲門 」 的 恐怖 , 那 他 所 生存 的 這 個 社會 這 個 國家 , 就 沒有 「 人權 」 了 。 沒有 人權 的 國家 , 就 是 個 野蠻 國家 了 。 毛 主席 的 中國 搞 大躍進 , 一下 就 餓死 貧 下 中農 數千萬 , 那 這 個 中國 便是 個 罔顧 人權 的 野蠻 之 國 。 鄧小平 的 中國 把 坦克 送上 大街 , 殺 了 數十百 人 還 死 不 改悔 、 死 不 認帳 ( 你 看 老美 的 那 個 推動 越戰 的 戰爭 販子 ── 麥納瑪拉 ( Robert Mc Namara ) , 最近 為 打 越戰 作 懺悔 , 在 電視 上 當眾 流淚 , 多麼 大 的 道德 勇氣 。 再 看 , 德國佬 搞 了 個 猶太 大屠殺 , 他們 今日 懺悔 之 虔誠 和 賠償 之 徹底 , 真 令 人 感動 。 相形之下 , 你 看 日本 小鬼 , 搞 了 南京 大屠殺 , 搞 了 七三 一 活 解剖 , 至今 還 死 不 認帳 , 何等 下流 無恥 ) 。 所以 , 朋友 , 西方人 搞 個人 主義 , 一 人 做 事 一 人 當 。 良心 有虧 , 會 勇敢 認錯 , 我們 東方人 面對 這 種 道德 勇氣 , 就 不如 遠 甚 矣 。 今日 在 祖國 當權 的 那 位 揚中 和 交大 畢業 的 江 大 主席 , 這 方面 比 他 那些 山洞 裡 出來 的 革命 老前輩 , 似乎 寬廣 多 矣 。 江公 能 背誦 林肯 的 《 蓋茨堡 講辭 》 民有 、 民治 、 民享 的 原文 ( 那 是 他 當年 在 揚州 中學 讀 《 揚 中英文 背誦 選 》 學來 的 小 本事 , 當年 很多 中學生 都 有 這 本事 ; 筆者 癡 長 主席 數 歲 , 當年 讀 中學 時 也 有 這 小 本事 ) 。 朋友 , 這 雖然 只 是 一 種 雕蟲小技 , 但是 一葉知秋 , 它 與 老輩 職業 革命家 ( 如 鄧小平 、 楊尚昆 ) 所 受 者 是 截然不同 的 兩 種 教育 , 他們 之間 也 就 存在 著 前後 不 相 連續 的 兩 個 階段 和 兩 個 截然不同 的 次文化 。 前者 難免 褊狹 過激 ; 後者 就 寬容 多 矣 。 胡適 說 , 「 容忍 重於 自由 」 , 至少 能 容忍 才 能 有 自由 , 容忍 是 進入 自由 的 第一 步 。 記得 某 次 媒體 報導 , 江公 接見 國外 訪客 , 談到 中國 民主 法制 和 開放 的 問題 , 曾 提到 「 胖子 不 是 一 口 吃成 的 」 一 句 成語 。 可 驚異 的 是 , 當 《 人民日報 》 等 中國 媒體 , 把 江氏 講辭 的 原文 發刊 時 , 竟 將 此 句 成語 刪去 了 ; 更 可笑 的 則 是 英 美 媒體 中 的 一些 假 內行 , 竟 將 這 句 極 重要 的 Chinese slang 誤 譯 ── 正 如 他們 把 毛公 的 歇後語 「 和尚 打 傘 , 無法無天 」 誤 譯為 “lonely monk ” 孤獨 和尚 ( 編 按 : 全 句 被 翻成 “a lonely monk walking the world with a leaky umbrella ” 帶 著 破 傘 雲遊 四方 的 孤獨 和尚 ) 一樣 , 毛 主席 孤獨 則 有 之 , 和尚 則 是 個 吃 狗腿 的 魯智深 了 。 我輩 兩 頭 不 通 、 兩 頭 通 的 天朝 棄民 , 讀 此 電訊 , 擲 報 沉思 , 真 感慨 係 之 。 民主 中國 雖 不能 一蹴而幾 , 然 有 此 新生代 , 則 終 必 轉型 也 。 吾 於 鄧公 的 黑 貓 白 貓 , 江公 的 胖子 瘦子 之 遠景 中 見 之 也 。 朋友 們 知道 嗎 ? 近代 世界 史 上 民主 法治 這 一 制度 之 興起 , 都 不 是 在 上位者 所 恩賜 也 , 相反 的 , 它們 都 是 當權者 不得已 , 讓步 而 為 之 也 。 在 中國 憲政 史 上 , 最早 的 要 算是 , 慈禧太后 派 五 大臣 出洋 , 預備 下詔 立憲 了 。 下詔 立憲 , 不用說 老太后 有點 口是心非 , 而 真正 的 阻力 , 實在 是 出於 那些 已 享 了 近 三百 年 特權 的 滿 朝 親貴 也 。 所以 他們 才 搞出 所謂 「 寧 贈 朋友 , 不 與 家奴 」 的 千古 名言 來 。 今日 的 情形 又 何 獨 不然 呢 。 鄧 大人 、 江 元首 未嘗 不 想 搞 點 真正 的 改革 開放 也 。 但是 他們 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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