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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位 斷檔 , 由於 流刑 被 立為 正刑 而 得到 了 徹底 的 解決 。 後世 的 隋唐律 , 把 鞭刑 改為 笞刑 , 從而 一直 沿用 到 清 末 。 今天 的 刑法 , 正刑 仍然 是 五 種 : 死刑 、 無期徒刑 、 有期徒刑 、 拘役 、 管制 , 可以 說 是 一 個 更新版 的 「 五 刑 」 。 為什麼 刑罰 必須 是 五 種 呢 ? 在 古代 來 講 , 一 、 三 、 五 、 七 、 九 是 陽數 , 五 是 陽數 之 正中 。 而 殺人 是 陰氣 很 重 的 事情 , 要 用 陽 中 之 五 來 克制 陰氣 。 第四 個 有 特色 的 制度 , 法律 職業化 。 曹魏 時期 的 衛覬 有 句 名言 : 「 刑法 者 , 國家 之 所 貴重 , 而 私 議 之 所 輕賤 ; 獄吏 者 , 百姓 之 所 懸命 , 而 選用 之 所 卑下 , 王政 之 弊 未必 不 由 此 也 。 」 用 一 句 西方 法學家 的 名言 來 表述 就 是 : 「 這 個 國家 最 優秀 的 一 群 法學家 制定 的 法典 , 是 由 這 個 國家 素質 最 低下 的 一 批 人 來 負責 執行 的 。 」 怎麼 解決 這 個 問題 呢 ? 衛覬 提出 要 實現 法律 職業化 , 辦法 就 是 在 廷尉 之下 設立 「 律博士 」 。 律博士 , 專門 負責 培養 司法 官員 。 這 個 職位 從 曹魏 到 宋 , 沿用 不 替 , 直到 元朝 才 被 廢除 。 北齊 時期 , 除了 沿襲 歷代 負責 監察 的 御史台 、 又 把 負責 審判 的 廷尉 改為 大理寺 外 , 還 在 尚書台 之下 設立 了 專門 主管 司法 行政 、 兼理 審判 的 機關 : 都官 尚書 。 都官 尚書 在 隋 唐 有 一 個 很 響亮 的 名字 ── 刑部 尚書 。 至 此 , 中國 當代 三 大 法司 都 有 了 古代 的 對應物 : 最 高 人民 法院 ─ 大理寺 , 最 高 人民 檢察院 ─ 御史台 , 司法部 ─ 刑部 。 第五 個 有 特色 的 制度 , 刑訊 的 規範化 。 口供 在 古代 是 「 證據 之 王 」 , 即便 有 了 充分 的 證據 , 但 如果 得 不 到 犯人 的 口供 , 也 很 難 定罪 判刑 。 無論 中西 , 皆 是 如此 。 所以 , 套取 口供 的 方式 , 也 就 是 刑訊 逼供 , 就 成 了 司法 偵查 的 重要 環節 。 秦 漢 時期 , 已經 有 對 刑訊 的 限制 , 但 並 沒有 可 供 執行 的 細則 。 南朝 的 陳 , 出台 了 兩 項 對 刑訊 加以 限制 的 規定 。 某 甲 成為 犯罪 嫌疑人 , 被 官府 捉拿 。 縣老爺 大喝 一 聲 : 「 你 既然 死活 不 招 , 休 怪 本 縣 無情 ! 測立 ! 」 某 甲 正 莫名其妙 , 早 被 王朝 馬漢 拖到 門 外 。 只 見 門 外 有 一 圓滾滾 滑溜溜 的 小 土包 。 王朝 馬漢 先 將 某 甲 摁倒 在 地 , 打 了 三十 大 板 , 然後 架起 , 戴上 手銬 腳鐐 , 讓 他 站 在 土包 之上 。 某 甲 剛 挨 了 一 頓 毒打 , 身體 虛弱 , 這 小 土包 的 頂部 又 實在 狹小 , 渾身 的 重量 都 吃 在 兩 個 腳底板 上 , 實在 吃不消 。 站 了 約 摸 一 小時 三 刻鐘 的 光景 , 某 甲 已經 腳 軟 筋麻 , 去 了 半 條 性命 了 , 王朝 馬漢 這 才 將 他 架下 土包 , 丟進 大牢 。 深夜 , 聊 公 夜 探 監獄 。 某 甲 見 了 聊公 , 彷彿 見 了 救星 : 「 聊公 ! 救 命 啊 ! 我 真的 是 冤枉 的 啊 ! 」 聊公 寬慰 某 甲 : 「 我 也 知道 , 但是 劇情 需要 , 你 且 吃 幾 日 苦 。 南陳 的 刑訊 已經 規範化 了 。 這 種 測立 之 法 , 每 次 讓 你 站上去 之前 先 打 三十 大 板 , 每 天 頂多 站 兩 次 , 每 次 不 超過 一 小時 三 刻鐘 。 並且 每 十 天 都 只 能 逢 三 、 逢 七 刑訊 。 你 只要 熬過 五 次 , 就 不得 再 對 你 刑訊 啦 。 」 某 甲 堅毅 地 點點頭 。 果然 , 斷斷續續 挨滿 一百五十 大 板 之後 , 縣老爺 只好 將 某 甲 無罪 釋放 。 上面 一 種 是 疲勞 刑訊 法 , 還 有 一 種 南梁 的 飢餓 刑訊 法 。 犯罪 嫌疑人 某 甲 被 抓起來 關 著 , 不 給 他 吃飯 。 餓 到 第三 天 , 某 甲 已經 眼冒金星 , 官府 通知 某 甲 家屬 聊公 前來 送 飯 。 送 飯 也 有 規格 : 稀粥 八 兩 。 某 甲 狼吞虎嚥 喝完 粥 , 感覺 這 是 世界 上 最 美好 的 食物 , 胃部 漸漸 恢復 了 知覺 , 更加 強烈 的 飢餓感 一陣陣 襲來 , 官府 繼續 讓 某 甲 餓 著 。 但是 這 種 飢餓 刑訊 法 , 不能 超過 十 天 。 雖然 刑訊 在 制度 上 的 真正 禁止 與 廢除 最 起碼 要 到 清 末 , 但 在 南北朝 已經 有 了 規範化 , 使得 暗無天日 的 牢獄 之中 也 見到 了 一 線 制度 的 光明 。 除此之外 , 死刑 奏報 制度 現在 也 開始 實行 : 各 地 的 死刑 案件 , 必須 上報 中央 , 由 皇帝 進行 書面 審核 ; 會審 制度 開始 萌芽 : 南陳 每 年 三月 由 眾多 中央 高官 共同 審理 囚犯 ; 直訴 制度 開始 形成 : 朝廷 門 外 設立 「 登聞鼓 」 , 有 重大 冤情 者 可以 直接 擊鼓 鳴冤 … … 本 是 同 根 生 , 相煎 何 太 急 ? 叔魚 很 高興 自己 當上 了 司寇 。 叔魚 姓 羊舌 , 名 鮒 。 羊舌 一家子 在 當時 的 晉國 是 望族 , 他 的 兄長 叫 叔向 。 叔魚 爬到 這 個 司寇 位子 可 不 容易 。 這 是 他 鑽營 許久 幹 了 好幾 件 詭詐 的 事情 , 才 弄到 的 職位 。 漢朝 開國 宰相 陳平 先生 說 過 : 「 我 多 陰謀 , 道家 之 所 禁 , 其 無後 乎 ? 」 這 是 頭腦 清醒 的 人 說 的 話 。 叔魚 頭腦 不 清醒 , 他 絕對 想不 到 這 個 他 千辛萬苦 得來 的 位子 要 了 他 的 性命 。 雍子 告 邢侯 , 執政 韓宣子 令 司寇 叔魚 接手 這 個 案子 。 雍子 打探 好了 , 叔魚 預備 判 自己 敗訴 。 雍子 也 打探 好了 , 叔魚 這 人 沒 別的 毛病 , 就 是 貪財 好色 。 雍子 挑揀 了 自己 一 個 如花似玉 的 女兒 , 給 叔魚 送過去 。 這 大約 是 中國 歷史 上 首 起 對 司法官 的 性 賄賂 吧 ? 但 直到 今天 , 關於 「 性 賄賂 」 基本 上 還是 立法 空白 。 叔魚 得 了 如花美眷 , 便 開庭 審理 , 判 了 雍子 勝訴 。 邢侯 一 怒 之下 , 情緒 失控 , 殺 了 叔魚 , 又 殺 了 雍子 。 就 是 這麼 個 案件 。 韓宣子 犯 了 難 : 這樣一來 案情 就 複雜 了 , 該 怎麼 判 呢 ? 沒奈何 , 把叔 向 找 了 來 。 放 在 洋人 那裏 , 是 反對 這樣 做 的 。 叔向 乃是 叔魚 的 大哥 ( 同父 ) , 這 裏面 涉及到 一 個 回避 的 問題 的 。 而 在 中國 , 韓宣子 全 不 考慮 這 個 問題 。 召你叔 向來 , 正 是 對 你 的 信任 。 叔向 並 不 辜負 韓宣子 的 信任 , 他 說 : 「 三 個 人 都 是 死罪 。 」 韓宣子 問 他 : 「 依據 何在 ? 」 叔向 說 : 「 夏朝 的 刑法 規定 : 己 惡 而 掠 美 曰 『 昏 』 , 貪 以 敗官 曰 『 墨 』 , 殺人 無忌 曰 『 賊 』 。 這 三 樣 , 按 夏朝 的 刑法 都 是 死罪 。 一 個 沒 死 的 , 殺頭 ; 兩 個 已 死 的 , 戮屍 。 就 這麼 簡單 。 」 韓宣子 鄭重 地 點 了 點頭 。 叔向 出來 , 遇到 一 童子 , 曰 : 「 某 奉 軍師 將令 , 在 此 等 你 多時 。 」 叔 向 問 : 「 你 家 軍師 是 誰 ? 」 童子 曰 : 「 隨 我 來 便 知 。 」 說罷 , 領 著 叔 向 三 繞 兩 繞 , 至 一 處 茅舍 , 舍 中 傳出 琴聲 錚然 。 叔 向 入 內 , 見 一 人 拊掌 大笑 : 「 先生 做 得 好 大 事 ! 」 孰 視 之 , 正 是 聊 公 。 叔向 皺皺 眉頭 , 用 表情 示意 : 「 我 很 忙 , 你 有事 快 說 。 」 聊公 笑笑 , 問道 : 「 請教 先生 可 知道 什麼 叫做 罪刑 法定 原則 ? 」 叔 向 : 「 ? 」 聊 公 心 想 諒 你 也 不 知 , 嘴 上 卻 說 : 「 此 乃是 現代 社會 的 一 項 基本 刑法 原則 。 基本 內涵 乃是 : 法 無 明文規定 不 為 罪 , 法 無 明文規定 不 處罰 。 先生 判決 叔魚 一 案 , 請教 晉國 哪 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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