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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 法則 , 而 這 個 客觀 的 法則 則 根據 物理 法則 的 必然性 來 運作 , 所以 人們 就 認為 他們 的 自由 在於 調整 他們 的 個人 存在 去 適應 這 個 必然性 。 因此 , 一 種 相當 驚人 的 盲從 因襲 的 懷疑 主義 , 就 伴隨 著 現代 理性 主義 的 發展 而 生 。 理性 越 是 在 工藝 與 自然 科學 上 取得 勝利 , 它 在 要求 人 的 社會 生活 之 自由 上頭 就 越 顯得 遲疑 不決 。 見註 , 頁 256 。 同 註 , 頁 259 。 同 註 , 頁 275 。 同 註 。 見 以上 第三 章 第四 節 。 見 前 引 馬克思 , 《 1844年 經濟學 哲學 手稿 》 ; 又 參見 前 引 麥奎爾 , Marx ' s Paris __UNDEF__ Writings , 頁 125127 。 見 本 章 第二 節 。 前 引 《 理性 與 革命 》 , 頁 293 。 同 註 。 同 註 , 頁 294 。 同 註 。 同 註 , 頁 270271 。 齊克果 被 放 在 關於 馬克思 的 那 一 章節 很 前面 的 部分 む 譯者 按 : 即 《 理性 與 革命 》 第二 篇 第一 章 第二 節 め ; 在 這 整整 的 一 章 , 除了 費爾巴哈 外 , 他 是 唯一 被 提到 的 作家 ; 而 即使 齊克果 與 馬克思 的 關聯 從未 被 呈現為 直接 的 影響 , 但 從 對 齊克果 的 討論 所 獲得 的 洞識 , 則 被 用到 對 費爾巴哈 的 分析 上 , 然後 再 用到 對 馬克思 的 詮釋 上 ; 見註 , 頁 262267 。 衡量 這 個 時期 的 馬庫色 與 弗萊堡 時期 的 距離 的 一 個 事實 是 , 彼時 《 黑格爾 的 存有論 及 其 歷史性 理論 的 基礎 》 是 獻給 海德格 的 , 作為 海德格 對 其 全面 概念 的 重大 影響 之 肯認 , 但 在 整 個 《 理性 與 革命 》 中 , 唯一 隱含 地 提到 海德格 之 處 卻 只 有 少數 幾 頁 。 馬庫色 簡明 地 拒斥 一 個 具有 廣泛 特徵 的 「 存在主義 , 因為 它 否認 「 普遍性 的 神聖 可貴 與 實在 … … 並且 否認 國家 與 社會 的 任何 普遍 有效 的 合理 規範 , 而 誤 把 「 某些 特殊性 ( 如 種族 、 民族 ) 提昇到 最 高 價值 的 地位 。 同 註 。 馬庫色 先前 在 1929年 對 這 位 丹麥 哲學家 的 論述 , 是 出人意外 地 持 著 贊同 態度 的 , 見 前 引 〈 論 具體 的 哲學 〉 , 頁 146150/123125 。 前 引 《 理性 與 革命 》 , 頁 265 。 同 註 , 頁 264 。 同 註 , 頁 272 。 見 S . Lukes ,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Reconsidered , " 收 於 A . Ryan __UNDEF__ 編 , The Philosophy __UNDEF__ of Social Explanation __UNDEF__ ( England : Oxford __UNDEF__ University Press ,1973 ) , 首 載 於 The British Journal __UNDEF__ of Sociology , No . XIX ( 1968) .
「 黑格爾 曾經 闡明 個體 最 完整 的 存在 是 在 他 的 社會 生活 中 完成 。 批判性 地 運用 辯證 方法 , 會 發現 個體 的 自由 是 以 自由 的 社會 為 前提 ; 因此 , 個體 要 獲得 真正 的 解放 , 就 需要 先 解放 社會 。 單單 固著 在 個體 之上 只 會 導致 採取 抽象 的 途徑 , 而 這 是 黑格爾 本人 所 不 願 做 的 。 」 前 引 《 理性 與 革命 》 , 頁 262263 。 同 註 , 頁 278 。 同 註 , 頁 294 , 著重點 為 文本 原有 。 「 在 霍布豪斯 的 書 中 , 經常 可以 看到 他 堅持 人 對 普遍 幸福 的 主張 , 這 種 幸福 總是 為 每 一 個 人 的 幸福 , 這 使得 他 的 書 成為 自由 主義 的 偉大 文獻 。 接著 , 他 又 說 : 就 反對 新 唯心 主義 者 而言 , 霍布豪斯 當然 是 對 的 , 就 像 自由 主義 反對 任何 不顧 個人 命運 的 國家 之 非理性 本質 ( irrational hypostasis __UNDEF__ ) , 也 是 對 的 。 同 註 , 頁 396397 。 同 註 , 頁 312 。 前 引 〈 以 極權 主義 的 國家觀 向 自由 主義 抗爭 〉 , 頁 15/28 。 前 引 〈 本質 之 概念 〉 , 頁 72/25 。 前 引 〈 文化 的 肯定性 特徵 〉 , 頁 101/70 。 前 引 〈 論 享樂 主義 〉 , 頁 194/163 。 同 註 , 頁 194195/163 。 前 引 〈 文化 的 肯定性 特徵 〉 , 頁 102/7071 。 同 註 , 頁 102/71 。 儘管 傑 依 如此 認定 , 但 馬庫色 所 作 的 分野 和 古代 快樂 主義 哲學 不同 , 也 和 現代 的 功利 主義 對手 如 穆勒 所 持 的 看法 不同 。 見 前 引 傑依 , 《 辯證 的 想像 》 , 頁 59 。 前 引 〈 論 享樂 主義 〉 , 頁 190/138 。 同 註 , 頁 184/152 。 同 註 , 頁 189/157 。 同 註 , 頁 178/156 。 同 註 , 頁 178179/147 。 前 引 〈 文化 的 肯定性 特徵 〉 , 頁 116/84 。 前 引 〈 論 享樂 主義 〉 , 頁 116/84 。 他 也 堅持 道 : 嚴峻 的 道德 違背 人類 所 存活 的 無趣 形式 。 一切 的 享樂 主義 都 反對 它 。 同 註 , 頁 191/159 。 同 註 , 頁 187/156 。 同 註 , 頁 193/161 。 同 註 。 前 引 〈 哲學 與 批判 理論 〉 , 頁 157/125 。 而且 , 對於 從 馬克思 主義 傳統 觀點 來 看 , 凡是 明顯 的 或 瑣碎 的 事情 , 馬庫色 都 不 贊 一 詞 。 在 這 方面 以及 其他 方面 , 馬庫色 假定 他 的 讀者 擁有 脈絡性 的 常識 ( contextual in formation __UNDEF__ ) , 而 如果 沒有 的話 , 則 他 的 文本 就 會 變 得 即使 不 是 較少 暗示性 、 至少 也 會 很 難 抓住 重點 。 二 、 自由 主義 , 自由 以及 馬克思 主義 傳統 最後 一 個 觀察 , 指出 了 烘托出 馬庫色 著作 之 基層 結構 所 需要 的 詮釋 方法 。 若要 獲得 一 個 馬庫色 自由觀 之 完整 的 圖景 , 就 必須 把 他 的 著作 所 根據 的 未 說出 的 假設 , 明白 而 有 系統 地 呈現出來 。 由 上 一 章 的 分析 以及 上述 的 視野 , 重建 馬庫色 的 完善 社會 視境 是 可能 的 : 馬庫色 對 《 巴黎 手稿 》 獨特 的 解讀 , 是 由 他 在 1928年 至 1932年 所 發展出來 的 關切 跟 觀念 所 引導 的 ; 而 對 馬克思 早期 著作 的 詮釋 , 反過來 又 重塑 了 那些 關切 和 觀念 , 變成 一 個 植根 於 馬克思 主義 傳統 的 確定 的 自由 理論 。 只要 我們 把 自由 理念 重新 嵌入 馬克思 主義 的 脈絡 之中 , 就 有 可能 展開 這 個 概念 在 馬庫色 思想 中 的 完整 圖景 。 經過 重建 的 這 個 完善 社會 圖景 , 可 作為 瞭解 馬庫色 爾後 的 著作 以及 有時 烏托邦 色彩 較 濃厚 之 著作 的 鎖鑰 。 而 這 個 圖景 闡明 這些 爾後 文本 的 能耐 , 則 又 可 反過來 檢證 其 有效性 。 然而 , 這裡 所 採用 的 研究 途徑 , 並 不 是 提出 一 個 馬克思 主義 之 自由 觀點 的 完整 說明 , 而是 把 焦點 放 在 一些 馬克思 主義 明顯 有別於 其他 政治 或 哲學 學說 的 基本 特徵 。 在 這 方面 最 突出 的 特徵 , 無疑 的 是 馬庫色 和 馬克思 兩 人 在 自由 跟 工作 之間 所 建立起 的 關係 , 這 也 將 作為 此 處 討論 的 導線 。 認為 真正 的 自由 只有 在 工作 中 和 透過 工作 才 有 可能 , 是 早期 馬克思 和 早期 馬庫色 的 中心 主題 。 這 也 以 其他 形式 重現 , 遍及 兩 者 後來 的 著作 之中 。 關於 馬庫色 這 方面 , 我們 將 在 底下 比較 詳細 地 考量 ; 至於 馬克思 , 在 此 僅 須 指出 , 視 自由 為 工作 或 勞動 的 觀念 竟然 遲 至 〈 哥達 綱領 批判 〉 才 出現 , 在 其中 馬克思 談到 , 未來 的 社會 裡 , 「 勞動 已 不僅僅 是 謀生 的 手段 , 而且 本身 成 了 生活 的 第一 需要 。 雖然 其他 的 系統 陳述 也 曾 出現 , 並 遍及 馬克思 的 著作 之中 ; 然而 , 馬克思 仍 認為 , 自由 並 沒有 獲得 適切 的 論述 , 未 能 把 自由 看作 和 工作 緊密 聯繫 , 並且 ( 不管 積極 地 或 消極 地 從 它 和 工作 的 關係 來 界定 。 這 一 點 適用 於 資本主義 社會 中 與 未來 社會 中 的 工作 ; 而 在 後者 之中 , 工作 被 視為 「 社會 地 必要 ( socially necessary __UNDEF__ ) , 同時 也 是 真正 的 「 自由 工作 ( free work __UNDEF__ ) 。 認定 自由 本質 上 和 工作 相關 , 反過來說 , 如果 不能 考量 工作 在 人類 生活 中 的 角色 , 則 不能 得到 自由 的 有效 概念 , 這 對 自由 理論 的 傳統 關切 領域 有 著 重大 的 影響 。 以下 我們 所 要 討論 的 五 個 領域 分別 是 : 自由 與 法律 的 、 政治 的 權利 , 自由 與 憲政 安排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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