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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 人 的 價值 取向 和 價值 評價 。 基督教 用 人 對 上帝 的 愛 代替 了 人 對 人 的 愛 。 人 為了 對 上帝 盡義務 犧牲 對 人 的 義務 , 「 為了 對 上帝 的 關係 而 犧牲 對 人 的 關係 」 。 在 費爾巴哈 看來 , 基督教 在 道德 方面 的 嚴重 危害 , 就 在於 它 砍斷 了 人 與 人 之間 的 聯繫 , 加深 了 人 與 人 的 分裂 。 基督教 信仰 的 黨派性 不僅 使 「 信仰 揚棄 了 人類 之 合呼 自然 的 紐帶 , 以 一 種 分裂 的 小 團結 代替 普遍 的 、 屬 自然 的 大 團結 」 , 而且 「 用 超自然 的 統一 即 信仰 的 統一 , 來 代替 基於 自然 的 統一 和 愛 」 , 亦即 用 信仰 的 、 存在 於 天國 世界 的 統一 取代 世俗 世界 的 統一 。 基督教 把 一切 最 好 的 東西 都 賦予 上帝 , 把 罪惡 和 墮落 賦予 人 。 祖先 的 原罪 使 代代人 都 要 為 之 贖罪 。 由 此 基督教 也 就 用 對 天國 的 生活 的 愛 代替 對 世俗 生活 的 愛 。 它 要 人 「 徹底 根除 一切 自然 的 慾望 和 興趣 , 刻苦 修行 , 熬 苦 受罪 」 , 使 人 成 了 一 個 太監 , 雖 有 肉體 但是 一 個 幽靈 , 、 鬼怪 般 的 存在物 。 基督教 的 統治 和 基督教 倫理學 的 說教 , 使 「 人 把 一切 應當 用 在 生活 上面 、 用 在 人 上面 的 意念 , 把 自己 全部 最 好 的 精力 , 都 耗費 在 無 所 需求 的 存在者 身 上 」 , 即 「 一 位 絲毫 無功 於 人 、 唯利是圖 、 迫切 追求 虛榮 的 上帝 」 的 身 上 。 「 人 就是 這樣 為了 上帝 而 犧牲掉 人 ! 」 基督教 自詡 以 上帝 的 完善 圓滿 向 人們 提供 了 追求 的 目標 ( Muster __UNDEF__ ) 或 理想 ( Ideal __UNDEF__ ) 。 《 舊約 》 說 : 「 我 是 主 , 是 你們 的 神 , 因此 你們 應當 使 你們 自己 成為 神聖 的 , 因為 我 是 神聖 的 」 。 對 此 , 費爾巴哈 指出 , 人 的確 是 應當 有 一 個 努力 追求 的 目標 、 理想 。 「 但是 , 作為 一般 宗教 對象 以及 基督教 對象 的 那 種 理想 , 並 不能 作為 我們 的 努力 目標 。 」 因為 , 作為 宗教 理想 的 神 或 上帝 雖然 是 一 個 人性 的 東西 , 但 實際 是 抽去 了 人 的 實在 內容 從而 只 是 人性 的 一 種 記號 , 一 個 殭死 的 沒有 實在 生命 的 東西 , 是 在 幻想 中 存在 的 東西 。 有 血 有 肉 的 感性 現實 存在 的 人 怎麼 能夠 把 它 當作 自己 生活 和 行為 的 準則 和 榜樣 呢 ? 如果 硬是 要 以 它 為 榜樣 , 「 其 必然 結果 只是 殘酷 的 折磨 、 禁慾 、 自我 摧殘 和 自殺 」 。 正 是 這 種 所謂 理想 使 無數 的 虔誠 教徒 戕害 自己 、 虐待 自己 、 犧牲 自己 , 以便 表白 自己 對 神 、 上帝 的 無限 敬畏 、 崇拜 。 至於 基督教徒 在 精神 上 和 肉體 上 的 自我 摧殘 , 也 是 如此 。 基督徒 的 宗教 理想 「 便 在於 脫離 世界 , 脫離 物質 , 脫離 類 生活 」 。 他們 撇開 人 的 感性 的 物質 需要 , 視 吃 喝 等等 人 的 生存 需要 是 最 卑賤 、 最 庸俗 、 最 獸性 的 事情 , 把 肉體 看作 是 對 靈魂 的 玷污 , 是 個 「 臭皮囊 」 。 如是 , 他們 要 過 禁慾 的 生活 , 沒有 物質 要求 的 精神 生活 。 費爾巴哈 還 指出 , 宗教 理想 之所以 具有 巨大 的 威力 , 就 在於 理想 這 一 原本 是 思想 的 、 道德 的 東西 , 「 宗教 把 它 同時 設想 作 一 種 物理 的 東西 」 , 「 一 個 實體 , 他 的 意志 操縱 著 人 的 命運 , … … 人 應當 崇拜 他 、 愛 他 和 害怕 他 」 。 該 是 拋棄 宗教 理想 的 時候 了 。 「 人 現在 必須 拿 另 一 種 理想 來 代替 宗教 的 理想 。 我們 的 理想 不 應當 是 什麼 閹割 了 的 、 失去 肉體 的 、 抽象 的 東西 , 而 應當 是 完全 的 、 實在 的 、 圓滿 的 、 各 方面 開展 了 的 人 」 , 也 就 是 不僅 靈魂 幸福 、 精神 高尚 , 而且 肉體 上 也 健康 、 健美 、 幸福 的 人 , 是 全面 發展 的 人 。 因為 在 這 種 情況 下 , 理性 否認 它 的 感性 來源 , 斷言 個別 由 一般 、 個體 由 類 、 世界 由 上帝 而 來 。 從 歷史 過程 看 , 基督教 的 上帝 就 其 原始 形態 來 說 , 是 和 抽象 思維 相 聯繫 的 想像 的 產物 , 是 從 人 的 心靈 或 精神 抽象 出來 和 發生 出來 的 神 。 而 在 基督教 以後 的 歷史 中 , 基督教徒 特別 是 基督教 神學家 和 哲學家 在 精神 王國 的 範圍 內 編織 種種 思想 之 網 , 用 思辨 的 理性 闡發 上帝 , 從 哲學 上 論證 上帝 存在 及 其 種種 規定 。 基督教 的 上帝 作為 理智 實體 就 是 這樣 地 實現 了 人 的 理性 本質 的 異化 。 費爾巴哈 指出 , 宗教 特別 是 基督教 關心 它 的 對象 最好 不同於 人 , 但 更 關心 這 對象 最好 同時 又 是 屬於 人 的 。 前者 關係到 對象 的 存在 , 後者 關係到 對象 的 內在 本質 。 如果 神 在 本質 上 不同於 人 , 人 又 怎麼 會 關心 它 的 存在 或 不 存在 呢 ? 對 基督教 說來 , 它 關注 上帝 屬於 人 , 不僅 屬於 人 的 理智 , 更 重要 的 是 屬於 人 的 情感 。 作為 理智 實體 的 上帝 , 當 它 只 是 「 普遍 的 、 非 人格 的 、 抽象 的 、 亦即 形而上學 的 實體 」 時 , 就 如同 數學 上 只 表示 座標 位置 但 無可 量度 性 的 點 一樣 , 是 純粹 抽象 的 實體 或 純粹 抽象 的 出發點 , 是 一 個 沒有 人格化 或 擬人化 的 實體 。 而 一 個 抽象 的 理智 實體 對 希求 上帝 拯救 自己 的 人 信徒 來 說 , 是 一 個 沒有 人性 的 實體 因而 也 就 是 一 個 與 人 不同 的 實體 。 這樣 一 個 上帝 不 是 宗教 所 需要 的 , 「 它 不 是 宗教 的 上帝 」 。 因為 理智 作為 認識 能力 不僅 關注 人 , 而且 也 關注 自然 。 宗教 只 關注 人 。 作為 理智 實體 的 上帝 也 就 不能 滿足 宗教 最 需要 的 東西 , 即 讓 人 專注 於 自己 愛 自己 勝於 愛 自然 , 從而 使 神 成為 人 的 或 具有 人性 的 神 。 因此 , 「 如果 信教 的 人 希望 和 應當 在 宗教 中 滿足 自己 , 那 就 必須 還 有 完全 不同於 理性 實體 的 某 種 東西 成為 信教 者 的 對象 , 並且 這 某 種 東西 將 包含 並 必然 包含 宗教 的 真正 核心 」 。 這 某 種 東西 就 是 作為 道德 實體 的 基督教 上帝 。 並且 上帝 的 道德 完善性 的 規定 先於 上帝 的 其他 一切 明顯 的 理智 規定 或 理性 規定 。 費爾巴哈 接著 指出 , 作為 道德 實體 的 上帝 同樣 是 人 的 本質 的 異化 , 是 人類 道德 的 理想化 完善化 的 虛幻 反映 。 「 作為 道德 的 完善 本質 的 上帝 , 不外乎 就 是 實現 了 的 道德 理念 、 人格化 了 的 道德 神 , 不外乎 就 是 人 之 設定為 絕對 本質 的 道德 本質 。 」 也就是說 , 作為 道德 上 完善 實體 的 上帝 也 就 是 道德 的 完善 本質 的 間接 意識 。 所謂 道德 完善 的 意識 從 根本 上 說 不外 就 是 人 對應 具有 的 東西 的 意識 。 但是 , 人 要 意識到 道德 的 完善性 , 就 必須 把 它 也 意識為 人 的 行為 準則 ( Gesetz ) 。 就是說 , 人 只有 把 道德 完善 的 思想 變為 意志 , 變為 人 實踐 上 「 應當 」 的 準則 或 規範 , 變為 行動 上 「 應當 」 效法 的 榜樣 或 範型 , 或 「 應當 」 追求 的 目標 , 人 才 能 對 道德 的 完善性 有所 意識 。 然而 , 人 應當 具有 的 並 不 等於 實際 就 有 的 , 理想 的 並 不 就 是 現實 的 , 行為 也 不 總是 「 應當 」 的 行為 。 人 感到 自己 和 自己 的 本質 發生 了 分裂 並 為 此 而 苦惱 、 痛苦 。 人 為了 「 求得 擺脫 自己 跟 完善 本質 的 這 種 決裂 , 擺脫 罪惡 意識 之 苦痛 , 擺脫 虛無感 之 苦惱 」 , 只好 「 把 心 、 愛 意識 成為 至高 的 、 絕對 的 威力 和 真理 」 , 把 心 、 愛 和 善 賦予 上帝 。 於是 , 「 愛 就 是 上帝 本身 , 除了 愛 以外 , 就 沒有 上帝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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