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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結婚 也 不 是 那麼 難 。 結婚 的 真正 意義 , 無非 是 給 兩 人 一 個 社會 認可 的 關係 。 這 個 社會 認可 的 關係 , 通常 透過 一 個 儀式 來 確定 , 所以 我們 有 所謂 婚禮 ﹙ 其實 婚儀 應該 是 更 貼切 的 名稱 ﹚ 。 另外 , 由於 今日 社會 崇尚 法治 , 我們 又 有 一定 的 法律 程序 , 來 確定 二 人 的 法定 關係 。 你 要 結婚 , 所 需要 的 不外乎 一 個 儀式 , 一 個 法律 手續 , 一點 不 難 。 有 些 人 覺得 要 大排 筵席 才 算是 結婚 , 那 其實 和 婚姻 的 本義 無關 。 」 問道 說 : 「 別 說 現在 韓誠 不肯 娶 她 , 就是 他 肯 , 婚後 住 哪 ? 」 尚仁 答 : 「 這 問題 得 分 兩 部分 回答 了 。 第一 , 在 古代 , 答案 很 簡單 , 住 在 男家 呀 ! 古代 的 婚姻 是 為 了 延綿 家族 的 血脈 , 住 男家 是 理所當然 的 。 現代 社會 流行 小家庭 , 大家 都 不 想 住 男家 了 。 但是 不 想 歸 不 想 , 並非 不 可以 。 而 今日 家庭 的 結構 改變 了 , 住 娘家 也 未嘗不可 。 第二 , 即使 是 現代 的 家庭 , 也 有 很多 是 在 比較 惡劣 的 居住 環境面 生活 的 。 」 若虛 點點頭 : 「 我 爹 媽 就 住 了 很多 年 『 床位 』 , 一 家 住 在 一 張 床 上 。 」 第一 章 小 故事 ── 珠胎暗結 005 尚仁 答 : 「 對 , 若虛 現在 也 很 不錯 呀 。 『 君子 食 無 求 飽 , 居 無 求 安 。 』 ( 《 論語 . 學而 》 ) 有 良知 的 人 , 是 不會 為了 生活 苦 一些 就 逃避 責任 的 。 住 得 壞 一些 , 不 等於 不能 生活 。 」 問道 瞄 了 守法 一 眼 : 「 但是 韓誠 現在 不肯 娶 她 嘛 ! 」 守法 說 : 「 我 去 和 他 講 , 要是 他 不肯 娶 小珠 , 我 就 把 他 拉上 警察局 。 」 尚仁 罵道 : 「 你 這 個 人 , 除了 法律 就 不 懂 別的 東西 嗎 ? 慢慢 來 好不好 ? 」 轉向 小珠 : 「 所以 說 嘛 , 婚前 性行為 就 永遠 有 這 個 麻煩 , 要不然 聖人 也 不會 制定 婚姻 之 禮 。 《 禮記 . 昏義 》 說 『 敬慎重正 , 然後 親 之 』 , 就 是 這 個 意思 。 在 『 上床 』 之前 對 女孩 說 永遠 愛 她 是 很 容易 的 , 事 後 要 結婚 就 是 另 一 回 事 了 。 不過 我們 回來 談 這 個 問題 : 韓誠 的確 是 要不得 的 。 如果 我們 有 方法 讓 他 回心轉意 , 大徹大悟 , 當然 最 好 。 否則 , 你 仍 只有 負責 一 途 。 」 問道 不服 地 說 : 「 韓誠 一 走 了事 , 小珠 卻 要 獨力 承擔 , 這 不 是 很 不 公平 嗎 ? 」 尚仁 說 : 「 怎樣 對待 韓誠 是 另 一 回 事 , 現在 我們 談 的 是 小珠 。 對 , 要是 韓誠 不 負責任 , 當然 對 小珠 不 公平 。 所有 事情 , 只要 有 人 推卸 責任 , 就 有 不 公平 。 簡單 如 坐 公共車輛 時 見到 孕婦 , 比 你 年輕 的 人 不 願 讓座 , 你 老人家 看不過眼 而 起身 讓座 , 也 是 對 你 不 公平 的 。 但 這 不能 成為 不 負責任 的 藉口 。 反過來說 , 要是 小珠 不 願意 負責任 , 而 今天 坐 在 這 的 是 韓誠 , 我 也 會 叫 他 負責任 。 」 問道 仍然 不服 : 「 你 在 掩飾 你 對 男性 的 偏袒 。 在 生育 一 事 上 , 吃虧 的 永遠 是 女性 。 你們 這些 自稱 儒家 的 人 就 是 這樣 , 時時 為 父權 開路 。 」 尚仁 說 : 「 剛好 相反 。 我們 就 是 明白 吃虧 的 永遠 是 女性 , 才 更 要 強調 責任 。 正 是 韓誠 的 不 負責任 , 造成 了 現在 小珠 的 痛苦 。 未婚 性行為 本來 就 對 女性 不 公平 。 就算 你 叫 小珠 去 墮胎 , 那麼 韓誠 一 走 了事 , 小珠 卻 要 獨自 承受 墮胎 帶來 的 身心 痛苦 , 難道 這樣 又 對 小珠 公平 嗎 ? 」 問道 答 : 「 我 還是 寧可 讓 小珠 去 墮胎 。 」 小珠 打斷 問道 , 說 : 「 不 , 人家 說 墮胎 很 痛 的 。 」 問道 答 : 「 你 不 墮胎 就 把 孩子 生下來 , 生 孩子 比 墮胎 痛 多 了 。 」 小珠 不 語 。 問道 回頭 對 尚仁 說 : 「 你 說 撫養 孩子 是 小珠 的 責任 。 這 『 責任 』 是 哪來 的 ? 小珠 難道 不 是 對 自己 的 身體 有 自主權 嗎 ? 墮胎 不過 是 決定 不要 讓 另 一 個 生命 在 自己 的 身體 生長 而已 。 難道 她 沒有 這 個 權利 嗎 ? 」 尚仁 說 : 「 在 儒家 思想 中 , 權利 能不能 佔 一 個 位置 , 該 佔 怎樣 的 位置 , 是 一 個 可以 進一步 探討 的 問題 。 今日 大多數 儒家 都 會 接受 權利 的 觀念 。 但是 很 清楚 的 , 不能 說 因為 我 有 某 個 權利 , 我 就 可以 不惜 一切 代價 地 行使 這 個 權利 。 在 足球場 上 , 守門員 也 有 權利 走上 前線 爭取 入球 , 但是 他 行使 這 個 權利 之前 , 必須 優先 考慮 他 身為 守門員 的 職責 。 小珠 是 胎兒 的 母親 , 她 有 一 個 職責 , 她 不能 拋開 她 的 職責 來 行使 她 的 所 第一 章 小 故事 ── 珠胎 暗結 007 謂 自主權 。 隨 社會 開放 , 情人 之間 開始 為 這 個 問題 而 感到 困惑 甚至 爭執 了 。 這 當然 提高 了 社會 生活 的 成本 , 可是 這 種 社會 成本 , 卻 是 自由 社會 時常 忽略 的 。 社會 要 運作 得 好 , 我們 就 必須 建立 許多 社會 生活 的 默契 , 其中 不少 默契 都 多少 帶有 任意 的 成分 。 比如說 駕駛 汽車 , 究竟 是 左上 右 落 好些 , 還是 右上 左 落 好些 , 本 無 一定 的 答案 。 但是 , 一旦 默契 形成 了 , 這 個 默契 就 成為 一 個 秩序 , 而 我們 就 有 遵守 秩序 的 義務 。 禮 的 第三 層 意義 是 符號義 , 也就是說 , 它 是 用來 表達 某 種 道德 的 情感 或 態度 的 。 禮 的 這 個 意義 最 常見 於 各 種 各 樣 的 儀式 。 為 了 表達 政權 的 莊嚴 , 國家 元首 就任 時 一定 有 就任 的 儀式 。 此外 , 畢業 時 有 畢業禮 , 結婚 時 有 婚禮 , 人 死 了 有 喪禮 , 甚至 是 尋常 百姓 的 生辰 , 也 要 辦 個 生日會 , 這 個 生日會 當然 也 是 一 個 儀式 。 這些 儀式 雖然 意義 有別 , 但 作為 符號 , 則 同樣 是 用以 表達 對 某些 事情 的 重視 。 人 是 很 奇怪 的 , 沒有 符號 則 可 , 一旦 有 了 符號 , 而 符號 若 用 得 不 對 , 我們 的 內心 就 會 感到 不 舒服 。 人家 叫 你 的 名字 時 , 把 你 的 名字 讀錯 了 , 你 並 不 因此 受到 侮辱 , 但 你 就是 渾身 不 舒服 。 更 重要 的 是 , 一旦 用慣 了 某 個 符號 來 思考 , 這 個 符號 就 會 左右 你 的 思維 。 情人 吵架 了 , 一方 問 另 一方 : 你 把 我 當 什麼 人 了 ? 另 一方 答 「 丈夫 」 或是 答 「 男朋友 」 , 那 是 力量 很 不 相同 的 答案 。 所以 孔子 強調 : 「 必 也 正名 乎 」 、 「 名 不 正 則 言 不 順 」 ( 《 論語 . 子路 》 ) 。 沒有 一 個 恰如其分 的 符號 或 名字 , 行事 的 理據 就 得 不 到 充分 的 表達 , 結果 就 由 理直氣壯 變成 詞 窮 理屈 , 正義 也 就 不能 得到 伸張 了 。 禮 的 最後 一 層 意義 , 筆者 稱 之為 教化義 。 禮 之所以 能 教化 人 , 有 兩 個 理由 。 第一 , 人 是 居 的 動物 , 因此 我們 都 有 一 種 融入 體 的 天性 。 為 了 融入 體 , 我們 就 難免 以 體 生活 的 既定 秩序 來 作為 自己 行事 的 參照 系統 。 我們 大概 都 說 過 如下 一 類 說話 : 「 哪 有 人 赴宴 不 送 賀禮 的 ? 」 「 哪 有 人 把 內衣 穿 在 外面 的 ? 」 當 我們 這樣 說 的 時候 , 我們 就 是 在 假設 , 按照 社會 實際 的 常規 行事 ( 至少 一般而言 ) 是 合理 的 。 不但 這樣 說 , 實際 上 我們 也 時常 這樣 做 。 因此 , 當 好 的 行為 成為 了 社會 的 常規 時 , 人們 就 會 不 費力 地 做出 許多 好 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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