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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忍 施暴 者 的 漫 不 在乎 。 儘管 如此 , 沒有 人 能夠 在 支配 權力 的 敵意 下 生活 。 除非 施暴 者 自發性 地 尋求 改變 , 否則 他 的 行為 會 一直 持續 下去 。 如果 受害 者 正面 迎戰 , 如果 受害 者 意識到 言語 暴力 的 存在 , 如果 受害 者 要求 改變 卻 遭到 斷然 拒絕 , 如果 施暴 者 的 態度 是 ( 這 句 話 出自 某 個 施暴 者 之 口 ) 「 我 愛 說 什麼 , 就 說 什麼 」 … … 那麼 , 受害 者 可能 會 發現 他 確實 可以 愛 說 什麼 就 說 什麼 , 但 受害 者 也 能 明白 , 乖乖 留在 原地 聽 他 胡說 , 對 自己 有害 無益 。 第五 章 個人 權力 : 相互 理解 與 支持 __UNDEF__ 愛 因 自由 而 生 , 絕非 支配 的 產物 。 || 埃里希 . 佛洛姆 ( Erich Fromm ) __UNDEF__ 本 章 探討 現實 二 , 分析 處於 這 種 現實 的 人 如何 看待 生活 , 以及 如何 建立 親密 關係 。 至於 施暴 者 在 現實 一 之中 追求 權力 、 支配 與 控制 而 危害 關係 的 情況 , 則 留待 下 一 章 討論 。 個人 權力 是 經由 互相 溝通 、 共同 創造 的 關係 而 實現 。 這 種 權力 是 源自 個人 與 自我 感受 的 連結 , 並且 隨著 與 他人 合作 和 參與 彼此 生活 而 增強 。 兩 個 不會 懷疑 自身 感受 的 人 一起 生活 , 會 形成 共同 的 現實 , 這 個 現實 也 就 是 他們 這 段 關係 本身 。 在 這 種 現實 二 的 關係 中 , 雙方 均 清楚 認知 自己 的 個人 權力 , 互相 支持 與 包容 , 兩 人 都 生活 在 現實 二 之中 。 毫無 疑問 , 現實 二 是 一 種 理想 的 關係 模式 。 如果 你 與 伴侶 正 面臨 困境 , 也許 會 納悶 : 「 該 如何 改善 現狀 , 建立 相互 支持 的 現實 二 關係 呢 ? 」 你 必須 了解 , 單 憑 一 人 之 力 是 無法 建立 這 種 關係 的 。 這 是 一 種 共有 的 關係 , 需要 雙方 共同 努力 才 能 建立 。 同樣地 , 只要 有 一 方 不 配合 , 就 會 阻礙 這 種 關係 的 達成 。 與 他人 合作 和 參與 生活 , 需要 一 個 人 全心 投入 , 發揮 充滿 創造力 的 生命力 。 如此一來 , 會 創造出 一 種 「 個人 現實 」 , 這 種 現實 也 就 是 一 個 人 與 自身 的 關係 。 透過 我們 與 充滿 創造力 的 自己 所 建立 的 關係 , 我們 才 能 體驗到 個人 權力 , 若 我們 無法 好好 認知 內心 的 感受 , 就 無法 發揮 個人 權力 。 個人 權力 是 根據 自我 ( 即 感受 的 來源 ) 去 意識 、 選擇 和 創造 的 能力 。 有 了 感受 , 我們 才 知道 自己 想要 什麼 、 不 想要 什麼 、 什麼 能 帶來 最 大 的 滿足 。 如果 我們 與 自己 及 周遭 環境 建立起 這 種 關係 , 我們 不僅 會 體驗到 自身 的 創造力 與 個人 權力 , 也 會 將 世界 視為 一 個 相互 扶持 、 創意 無窮 的 地方 。 這樣 的 現實 與 支配 權力 的 現實 截然不同 , 在 支配 權力 的 現實 中 , 世界 是 一 種 階級 分明 的 權力 結構 , 而 人類 身處 金字塔 頂端 , 掌握 了 最 高 權力 。 藉由 對 個人 權力 的 體驗 , 我們 會 產生 一 種 相互 依存 與 合作 的 嶄新 世界觀 , 抱持 這 種 世界觀 的 人 即 是 生活 在 現實 二 , 我們 透過 現實 二 的 觀點 看待 世界 。 生活 在 這 種 現實 的 人 必須 具有 高度 的 自尊 , 極為 信任 生命 的 發展 過程 , 更 需要 意識到 有 些 人 並非 生活 在 這 種 現實 當中 , 並 提防 這些 人 可能 會 以 帶來 傷害 的 態度 與 手段 行事 。 隨著 我們 在 這 個 現實 中 長大 , 我們 會 逐漸 了解 自己 不能 接受 或 容忍 貶低 他人 的 行為 , 否則 就 等於 貶低 自己 。 在 現實 二 的 關係 中 , 個人 權力 需要 經由 相互 依存 與 共同 創造 來 維繫 。 雙方 全心 投入 關係 , 同時 也 保有 自我 , 在 與 自身 的 關係 中 充滿 安全感 , 根本 不 需要 利用 支配 權力 控制 他人 來 獲得 安全感 。 在 這樣 的 關係 中 , 雙方 都 知道 要 : ⚫ 表達 自己 , 並 傾聽 對方 的 想法 。 ⚫ 展現 熱情 , 也 分享 對方 的 快樂 。 ⚫ 表現 自我 , 也 顧慮 對方 。 ⚫ __UNDEF__ 尊重 自己 , 也 尊重 對方 。 ⚫ 樂於 創新 , 並 欣賞 對方 的 創意 。 ⚫ 尋求 成長 , 也 幫助 對方 進步 。 ⚫ __UNDEF__ 珍惜 獨處 的 時光 , 也 尊重 對方 獨處 的 時間 。 ⚫ __UNDEF__ 追求 自己 的 興趣 , 也 鼓勵 對方 做 喜歡 的 事 。 ⚫ 依照 自己 的 步調 行事 , 也 尊重 對方 的 步伐 。 ⚫ 寵愛 自己 , 也 滿足 對方 。 ⚫ 全心 投入 自己 的 工作 , 也 幫助 對方 。 ⚫ 保護 自己 , 也 安慰 對方 。 ⚫ 了解 自己 , 也 了解 對方 。 ⚫ 做 自己 , 也 接受 對方 。 ⚫ __UNDEF__ 愛 自己 , 也 愛 對方 。 以上 列舉 的 是 理想 的 情況 。 現實 中 , 從 互相 支持 、 富 創造力 的 關係 , 到 毀滅性 的 關係 , 中間 可能 發生 各式各樣 的 互動 , 難以 預料 , 每 一 種 互動 行為 都 極其 複雜 。 然而 , 在 這 個 範疇 內 , 我們 可以 從 比較 宏觀 的 角度 加以 檢視 , 標誌出 特定 的 轉捩點 或 分界線 , 以 識別 一 段 關係 中 的 問題 究竟 只是 尋常 的 溝通 不良 , 抑或 是 明確 的 言語 暴力 。 判斷 言語 暴力 的 標準 在於 , 說話 者 是否 有 意圖 告知 或 幫助 對方 , 還是 刻意 不 告知 或 幫助 對方 。 如果 他 的 言語 或 態度 削弱 對方 、 不 尊重 或 貶抑 對方 , 就 是 言語 暴力 。 這裡 的 「 告知 」 意義 非常 廣泛 , 例如 , 如果 我 向 對方 要求 一 件 事 , 等於 是 將 某 種 渴望 或 需求 告知 對方 ; 與 對方 打招呼 , 廣義 來 說 也 是 在 幫助 他人 。 要 辨別 自己 是否 遭到 他人 貶低 , 必須 先 擁有 高度 自尊 。 若 一 個 人 擁有 現實 二 程度 的 自尊 , 會 知道 自己 在 交往 關係 中 擁有 以下 權利 : __UNDEF__ __UNDEF__ 受到 尊重 __UNDEF__ 分享 感受 __UNDEF__ 得到 感謝 __UNDEF__ 受到 親切 的 言語 對待 __UNDEF__ 擁有 尊嚴 __UNDEF__ 得到 準確 訊息 __UNDEF__ 保有 自尊 __UNDEF__ 進行 坦誠 開放 的 溝通 __UNDEF__ 獲得 欣賞 __UNDEF__ 獲得 關注 __UNDEF__ 擁有 溫暖 __UNDEF__ 得到 照顧 __UNDEF__ 受到 體諒 __UNDEF__ 享有 平等 __UNDEF__ __UNDEF__ 為了 讓 大家 更 了解 現實 二 所 需要 的 自尊 , 以下 我 將 比較 擁有 高 自尊 和 缺乏 自尊 的 受害 者 。 以上 一 章 提到 的 安 與 齊 這 對 伴侶 為 例 , 如果 安 的 自尊 低落 , 會 這麼 想 : 「 齊 會 對 我 大吼 大叫 , 是 因為 他 不 了解 我 不 是 有意 要 惹 他 生氣 , 我 不 是 故意 那樣 說 跟 那樣 做 的 。 只要 我 解釋 清楚 , 他 就 會 寬心 , 我 也 會 感覺 比較 好過 。 」 反之 , 如果 安 具有 恰當 的 自尊 , 就 會 這樣 想 : 「 齊 對 我 大吼 大叫 , 只是 把 臭 脾氣 發洩 在 我 身 上 。 我 要 請 他 立刻 住手 , 因為 他 沒有 理由 這樣 做 。 」 她 擁有 充分 的 自尊 , 明白 自己 不 需要 接受 任何 人 對 自己 大吼 大叫 。 現實 二 的 伴侶 關係 中 , 雙方 難免 都 會 犯錯 。 儘管 如此 , 只要 兩 個 人 都 保持 個人 權力 , 就 能 了解 自身 的 錯誤 , 藉由 相互 支持 來 解決 令 人 煩擾 的 問題 。 以上 的 關係 模式 可 供 各位 讀者 評估 、 比較 自己 的 關係 , 並 提醒 自己 在 關係 中 應該 注意 哪些 事 。 下 一 章 , 我 也 將 以 施暴 者 與 受害 者 生活 在 不同 現實 為 前提 , 詳細 描述 施暴 者 的 生活 狀態 、 支配 權力 的 現實 以及 言語 虐待 關係 。 第六 章 支配 權力 : 施暴 者 與 虐待 關係 __UNDEF__ 只要 找出 權力 遊戲 中 的 潛在 規則 及 正當 運用 權力 的 方式 , 就 能 改變 局勢 。 ── 愛麗絲 . 米勒 ( Alice __UNDEF__ Miller ) __UNDEF__ 從 過往 案例 可 知 , 許多 受害 者 難以 認識 與 辨別 言語 暴力 的 存在 , 因此 , 本 章 將 探討 施暴 者 的 生活 狀態 , 了解 他們 對待 伴侶 的 態度 或 方式 , 並 從中 歸納出 多數 施暴 者 的 共同 特徵 , 以及 虐待 關係 的 常見 情況 。 施暴 者 如同 受害 者 , 是 在 現實 一 中 成長 , 不同 之 處 在於 施暴 者 從未 進入 現實 二 。 如果 他 想 融入 現實 二 , 必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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