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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緒 的 掌控 能力 就 顯得 特別 重要 , 探討 情緒 的 相關 問題 是 心理學 在 護理 工作 應用 上 的 第六 項 任務 ( 第一 項 是 人格 , 第二 項 是 思維 , 第三 項 是 認知 , 第四 項 是 需要 , 第五 項 是 溝通 ) 。 護理 工作者 本身 除了 必須 對 自己 的 情緒 反應 有所 瞭解 外 , 更 需要 瞭解 病患 在 治療 過程 中 的 情緒 問題 , 以便 提供 更 好 的 醫療 協助 。 本 章 規劃為 三 節 : 第一 節 「 情緒 的 基礎 」 , 第二 節 「 情緒 的 表現 」 , 第三 節 「 情緒 問題 諮詢 」 。 第一 節 「 情緒 的 基礎 」 將 探討 三 項 議題 : (1) 何謂 情緒 ; (2) 情緒 類型 ; (3 ) 情緒 理論 。 在 第一 項 「 何謂 情緒 」 中 , 將 討論 : 心理 活動 、 三 項 特點 , 以及 情緒 的 體驗 等 三 個 項目 ; 在 第二 項 「 情緒 類型 」 中 , 將 討論 : 情緒型 、 理智型 , 以及 理智 情緒 平衡 型 等 三 個 項目 ; 在 第三 項 「 情緒 理論 」 中 , 將 討論 : 情緒 認知 理論 、 情緒 訊息 加工 、 坎農 的 情緒 理論 , 以及 情緒 性格 論 等 四 個 項目 。 第二 節 「 情緒 的 表現 」 將 探討 三 項 議題 : (1) 情緒 的 穩定 ; ( 2 ) 情緒 的 平 護理 心理學 : 護理 工作者 心理 健康 管理 216 衡 ; (3) 情緒 的 掌握 。 在 第一 項 「 情緒 的 穩定 」 中 , 將 討論 : 情緒 穩定 的 意義 、 情緒 穩定 的 類別 等 兩 個 項目 ; 在 第二 項 「 情緒 的 平衡 」 中 , 將 討論 : 三 個 層次 、 人際 關係 和諧 等 兩 個 項目 ; 在 第三 項 「 情緒 的 掌握 」 中 , 將 討論 : 情緒 抗衡力 、 情緒 敏感度 等 兩 個 項目 。 第三 節 「 情緒 問題 諮詢 」 將 探討 三 項 議題 : (1) 情緒 問題 ; (2) 負面 情緒 問題 ; (3) 情緒 的 控制 。 在 第一 項 「 情緒 問題 」 中 , 將 討論 : 情緒 的 基本 問題 、 高度 情緒 問題 等 兩 個 項目 ; 在 第二 項 「 負面 情緒 問題 」 中 , 將 討論 : 人為 因素 、 非 人為 因素 等 兩 個 項目 ; 在 第三 項 「 情緒 的 控制 」 中 , 將 討論 : 擴大 人際 交流 、 理智 克制 情緒 、 學會 心理 按摩 , 以及 整合 生活 和 工作 節奏 等 四 個 項目 。 第一 節 情緒 的 基礎 情緒 是 指 人 對 客觀 事物 的 態度 體驗 。 這 種 體驗 包含 個人 受到 生活 環境 中 的 刺激 時 , 生物 需要 是否 獲得 滿足 , 而 產生 的 暫時性 較 劇烈 的 態度 及 其 體驗 。 本 節 探討 以下 三 個 項目 : (1) 何謂 情緒 ; (2) 情緒 類型 ; (3 ) 情緒 理論 。 壹 、 何謂 情緒 情緒 包含 廣義 與 狹義 兩 種 解釋 : 廣義 是 指 , 人 對 客觀 事物 的 態度 體驗 ; 狹義 是 指 , 有機體 受到 生活 環境 中 的 刺激 時 , 生物 需要 是否 獲得 滿足 而 產生 的 暫時性 、 較 劇烈 的 態度 及 其 體驗 , 有 愉快 、 悲哀 、 忿怒 、 恐懼 、 憂愁 、 讚嘆 等 不同 形態 。 進而 根據 這些 詞彙 之間 的 相互 關係 , 把 它們 分為 四十二 組 , 認為 這些 是 直接 與 環境 相 聯繫 並 表現 於 外在 行為 中 的 人格 表面 特質 , 隱藏 在 它們 後面 的 有 十幾 個 根源 特質 ; 如果 我們 要 知道 一 個 人 的 人格 , 首先 要 測出 這些 根源 特質 在 人格 中 的 表現 程度 。 另 一 位 美國 實驗 心理學家 吉爾福德 ( Joy Paul Guil ford __UNDEF__ , 1897 -1987 ) , 也 把 人格 看作 由 個人 獨特 的 各 種 特質 所 組成 的 模型 , 他 認為 人格 特質 至少 有 七 個 , 包含 : 個人 的 態度 、 氣質 、 能力 傾向 、 形態 、 生理 、 需要 , 以及 興趣 。 二 、 人格 層次 人格 層次 理論 是 第二 次 世界 大戰 後 , 在 德國 興起 的 另 一 種 人格 理論 。 克拉格斯 ( Ludwig Klages ,1872 - 1956 ) 是 其 先驅 , 代表 人物 有 萊爾喜 ( P . H . Lersch ) 和 羅賽克 ( E . Rothacker ) 等 人 。 他們 把 人格 結構 看成 是 由 多層次 所 第四 章 認識 人格 護理 心理學 : 護理 工作者 心理 健康 管理 92 組成 的 整體 , 其中 有 高級 層次 和 低級 層次 之 分 : 無 意識 的 心理 機能 和 低級 情緒 狀態 等 屬於 低級 層次 , 意識 狀態 和 它 的 高級 表現 屬於 高級 層次 ; 它們 雖 有 區別 , 但 相互 聯繫 著 。 低級 層次 在 時間 上 發展 成熟 較 早 , 是 下 層 結構 , 並 成為 支持 高級 層次 的 基礎 ; 高級 層次 是 在 低級 層次 的 基礎 上 產生 , 同時 又 可以 控制 低級 層次 , 發揮 著 指導 和 控制 低級 層次 的 衝動 作用 。 層次 的 個體 發展 過程 和 層次 的 種族 發展 過程 相 一致 , 個體 發展 過程 重複 著 種族 發展 過程 , 他們 對 人格 分 層次 數目 的 見解 和 分 層 方法 不盡 相同 。 羅賽克 認為 , 人格 作為 整體 結構 可 分為 五 層 : 生命層 、 植物層 、 情緒層 、 人格層 , 以及 自我層 。 萊爾喜 則 把 人格 分為 基礎層 ( 指 身心 發展 的 生物 因素 ) 和 上 建築層 ( 指 身心 發展 的 社會 歷史 因素 , 其 產生 於 大腦 皮層 ) 。 三 、 人格 主義 人格 主義 ( Personalism ) 是 一 種 以 基督教 中 的 新教徒 為 主要 對象 的 唯心 主義 哲學 流派 。 「 人格 主義 」 一 詞 雖然 早 在 1860年代 即 有 人 使用 , 但 直到 二十世紀 初期 , 法國 哲學家 雷諾維葉 ( Charles Renouvier ,1815 - 1903 ) 才 在 《 人格 主義 》 ( Le __UNDEF__ Personnalisme ,1903 ) 一 書 中 , 用 「 人格 主義 」 來 闡述 其 關於 世界 規律 的 先驅性 哲學 觀點 , 比較 系統 地 提出 了 人格 主義 的 理論 。 人格 主義 在 美國 影響 最 大 , 在 英 、 法 、 德 及 拉丁美洲 , 甚至 東方 的 某些 國家 也 有 流傳 , 其 思想 淵源 主要 是 基督教 神學 、 笛卡兒 ( R . Descartes ,1596 -1650 ) 、 萊布尼茨 ( 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, 1646 -1716 ) 、 貝克萊 ( George __UNDEF__ Berkeley ,1685 -1753 ) 、 康德 ( Immanuel Kant ,1724 -1804 ) 、 黑格爾 ( Georg W.F . He - gel ,1770-1831 ) , 以及 尼采 ( Friedrich Wilhelm __UNDEF__ Nietzsche ,1844 -1900 ) 等 人 的 學說 。 美國 人格 主義 的 創始人 為 牧師 鮑恩 ( __UNDEF__ Borden __UNDEF__ Parker __UNDEF__ Bowne __UNDEF__ , 1847 - 1910 ) , 他 與 同 時代 的 霍伊森 ( __UNDEF__ George __UNDEF__ Holmes __UNDEF__ Howison , 1834 - 1916 ) 為 第一 代 美國 人格 主義 者 的 主要 代表 。 第二 代 美國 人格 主義 者 的 主要 代表 為 佛留耶林 ( Ralph __UNDEF__ Tyler Flewelling ,1871 - 1960 ) 和 布萊特曼 ( Edgar Sheffield Brightman ,1884 - 1953 ) 等 人 , 以 前者 為首 組成 了 加利福尼亞 學派 , 以 後者 為首 組成 了 波士頓 學派 。 此外 , 法國 的 穆尼埃 ( E . Mounier , 1905 - 1950 ) 、 俄國 的 別爾加耶夫 ( Nikolai Alexandrovich Berdyaev ,1874 -1948 ) , 以及 德國 的 施特恩 ( William Stern ,1871 -1938 ) 也 是 人格 主義 的 著名 代表 。 人格 主義 沒有 嚴密 統一 的 理論 體系 , 但 在 某些 基本 理論 觀點 與 實踐 準則 方面 , 卻 有 如下 的 共同 特徵 : 1 .
認為 人 的 自我 、 人格 是 獨立 存在 的 第一 性 實體 , 是 創造 外部 世界 的 精神 基礎 。 2 .
強調 認識 過程 是 單 個 主體 的 自我 創造 之 內部 過程 , 認為 只有 經過 認識 主體 創造 的 東西 才 能 成為 認識 的 對象 , 人們 只 能 認識 自己 創造 的 對象 。 3 .
認為 自我 是 具有 自由 意志 和 道德 價值 的 有限 人格 , 上帝 是 無限 的 最 高 人格 , 是 一切 存在物 的 根基 和 有限 人格 的 創造 者 , 現實 世界 是 無數 單 個 有限 人格 所 組成 的 系統 , 要 由 上帝 這 個 最 高 人格 來 協調 和 統治 , 並 按照 其 旨意 來 發展 。 4 .
調和 科學 與 宗教 , 並 要 科學 服從 於 宗教 , 認為 用 上帝 這 個 無限 的 人格 可以 解釋 一切 生命 現象 並 說明 科學 , 要 科學 以 宗教 為 本質 的 前提 之下 進行 研究 。 5 .
提倡 以 人格 主義 理論 為 基礎 來 建立 統一 的 世界 宗教 , 進而 彌補 分裂 , 實現 世界 統一 。 6 .
認為 人格 的 完善 與 道德 的 再生 是 改造 社會 的 唯一 途徑 。 由於 與 天主教 神學 思想 的 復甦 緊密 結合 , 人格 主義 得到 了 發展 。 貳 、 人格 的 形成 一般來說 , 人格 的 形成 是 先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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