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__UNDEF__ ) 的 政黨 。 不過 說真的 , 現代 稱為 「 社會 國家 」 的 , 從前 一般 稱 之為 「 仁慈 專制 」 ( bene volent despotism ) ; 而 怎樣 在 民主 的 方式 下 達成 這 種 專制 的 真正 問題 — — 亦即 , 如何 保障 個人 自由 , 卻 因為 編織 了 「 社會 民主 」 這 句 空話 而 被 自欺掉 了 。 五 、 「 社會 公平 」 與 「 社會 權利 」 使用 「 社會 的 」 的 方式 , 最 糟糕 的 莫過於 將 它 所 修飾 概念 的 意義 全部 消滅掉 ; 幾乎 到處 看 得 到 、 聽 得 到 的 「 社會 公平 」 大致 便是 這樣 的 一 個 例子 。 雖然 我 在 別的 地方 , 特別 是 在 我 的 《 法律 、 立法 與 自由 》 的 第二 卷 《 社會 公平 的 幻覺 》 ( __UNDEF__ The __UNDEF__ Mirage __UNDEF__ of __UNDEF__ Social Justice __UNDEF__ ) , 對於 這 個 問題 已經 有 相當 詳細 的 討論 了 , 但是 , 在 這裡 , 我 至少 必須 簡略 地 重述 我 的 論點 , 因為 不管 是 支持 或是 反對 社會主義 , 它 居然 都 是 論辯 的 關鍵 。 「 社會 公平 」 這 個 詞兒 , 誠如 一 位 比 我 更 有 勇氣 的 成名 人士 在 很 久 以前 就 直率 地 點出 的 , 只不過 「 是 和 『 人民 民主 』 ( People ' s Democracy ) 同 一 個 廠牌 的 一 個 言辭 圈套 罷了 」 ( Curran __UNDEF__ , 1958:8 ) 。 這 個 詞兒 似乎 已經 嚴重 地 扭曲 了 年輕 一 代 的 思考 能力 , 其 令 人 震驚 的 程度 可以 從 幾 年 前 一 篇 名為 《 社會 公平 》 ( __UNDEF__ Social Justice __UNDEF__ ) 的 牛津 大學 博士 論文 ( Miller __UNDEF__ , 1976 ) 看出來 。 在 那 篇 論文 裡 , 傳統 的 公平 概念 以 如此 這般 非凡 的 按語 得到 注意 : 「 看起來 有 一 個 論述 私 公平 ( private justice __UNDEF__ ) 的 範疇 」 。 我 知道 有 一 種 說法 , 認為 凡是 有助於 降低 或 消除 所得 差距 的 都 可 稱作 「 社會 的 」 。 但 , 為什麼 稱 這 類 行動 為 「 社會 的 」 行動 呢 ? 難道 是 因為 那 是 一 個 獲得 大多數 選票 的 辦法 , 亦即 , 難道 它 是 在 其他 吸引 選票 的 原因 之外 的 一 個 額外 的 籌碼 ? 實際 的 答案 也許 是 肯定 的 。 但 , 這 當然 也 就 表示 , 每 一 句 規勸 我們 應該 「 社會 的 」 一下 的 話語 , 實際 上 是 祈求 我們 朝 社會主義式 的 「 社會 公平 」 再 邁進 一 步 。 如此 這般 地 使用 「 社會 的 」 實質 上 與 主張 「 分配 公平 」 ( distributive justice __UNDEF__ ) 沒有 兩 樣 。 然而 , 這 種 公平 和 競爭性 市場 秩序 卻 是 相 違背 的 , 和 人口 與 財富 的 增加 或 維持 不變 也 不 相容 。 む 譯者 附加 : 濫用 「 社會 的 」 所 導致 的 め 那些 錯誤 層層 相因 的 結果 是 , 人們 竟然 將 真正 妨害 「 社會 」 生存 的 主要 障礙 稱作 「 社會 的 」 。 說真的 , 「 社會 的 」 實在 應該 稱作 「 反 社會 的 」 ( antisocial __UNDEF__ ) 。 有 人 說 如果 人們 覺得 每 個 人 的 地位 相對 是 公平 的 , 那麼 他們 對於 自己 所 擁有 的 經濟 條件 當 會 感到 比較 滿意 。 也許 真的 是 如此 。 不過 , 「 分配 公平 」 這 句 標語 所 代表 的 理念 — — 每 個 人 必須 得到 根據 他 的 德行 努力 應該 得到 的 , 在 延遠 的 人類 合作 秩序 ( 或 交換 秩序 ) 裡 , 這 是 毫無 意義 的 。 因為 在 該 秩序 裡 , 各 種 產出 ( 數量 之 多寡 或 甚至 其 有無 ) 取決 於 一 個 ( 就 某 一 意義 而言 ) 與 道德 無關 的 產出 分派 方式 。 根據 我們 在 別 處 已經 探討 過 的 理由 , 德行 的 大小 是 無法 客觀 地 確定 的 , 而且 不管 怎樣 , 包含 我們 在 內 的 那 個 系統 , 必須 順應 種種 目前 尚未 被 發現 的 事實 而 有所 調適 , 而 這 種 調適 迫使 我們 不得不 接受 「 調適 成敗 繫於 結果 , 而 非 動機 」 ( Alchian __UNDEF__ , 1950 :213 ) 。 任何 延遠 的 合作 系統 都 必須 不斷 地 因應 其 自然 環境 ( 包括 其 成員 的 生命 週期 、 健康 和 氣力 等等 的 變化 ) 而 自動 調整 ; 要求 任何 改變 的 效果 都 應該 是 公平 的 , 未免 太過 荒唐 。 它 荒唐 的 程度 幾乎 不下於 相信 針對 那些 變化 而 著意 安排 的 反應 可以 是 公平 的 。 如果 沒有 既 非 取決 於 、 也 不 見容 於 任何 著意 的 道德 判斷 的 不平等 , 人類 是 既 不可能 達到 、 也 不可能 維持 目前 這樣 的 人數 的 。 努力 進 德修業 當然 可以 增加 個人 的 機會 , 但 努力 無法 單方面 地 確保 成功 。 一樣 努力 卻 遭致 不幸 的 那些 人 , 心懷 猜忌 憤憤不平 , 雖然 是 完全 可以 理解 的 , 然而 , 這 種 猜忌 卻 不利 於 大家 共同 的 利益 。 因此 , 如果 我們 真的 在乎 大家 共同 的 利益 , 我們 就 不 該 遷就 人類 這 種 本能 的 猜忌 心理 特性 , 而 該 放手 讓 市場 過程 來 決定 由 誰 獲得 獎賞 。 不過 , 在 自命為 理性 主義 者 的 思想家 當中 , 有 洛克 這樣 的 見解 的 , 終究 是 鳳毛麟角 。 第二 個 向 延遠 的 秩序 挑戰 的 相關 發展 , 其 始作俑者 是 盧梭 。 這 位 與眾不同 的 思想家 , 雖然 時常 被 說成 是 非理性 主義 者 或 浪漫 主義 者 , 其實 骨子裡 卻 離不開 對 笛卡兒 的 倚賴 。 盧梭 那些 令 人 目眩神迷 的 理念 , 後來 主導 了 所謂 「 進步 的 」 思想 , 竟然 使 一般人 忘 了 : 政治 自由 , 不 是 「 爭取 自由 的 」 人類 掙脫 了 各 種 限制 而 獲致 的 , 而是 爭取 範圍 明確 的 私人 領域 的 人們 , 爭得 了 個人 安全 保障 而 實現 的 。 盧梭 使 一般人 忘 了 , 各 種 行為 規範 對於 個人 的 行為 必然 有所 限制 ; 忘 了 秩序 是 行為 規範 的 產物 ; 也 忘 了 , 這些 行為 規範 , 就是 因為 對 每 個 人 為 了 各自 的 目的 所 能夠 採取 的 手段 有所 限制 , 所以 才 大幅 地 擴增 了 每 個 人 能夠 實現 的 目的 範圍 。 正是 這 一 位 在 《 社會 契約 論 》 ( The Social __UNDEF__ Contract __UNDEF__ ) 一 書 裡 , 劈頭 就 說 「 凡人 皆 生 而 自由 , 可是 他 現在 卻 到處 拖 著 手銬 腳鍊 」 — — 這 一 位 企圖 把 人類 從 所有 的 「 人為 」 桎梏 中 解脫出來 的 盧梭 , 使得 過去 一直 被 當作 是 野蠻人 的 東西 , 竟然 變成 是 所謂 進步 的 知識分子 心目中 的 英雄 偶像 ; 他 極力 鼓吹 人們 應該 甩掉 的 那些 限制 , 正 是 讓 他們 得以 提高 生產力 、 並 得以 維持 其 人口數 的 行為 約束 ; 他 所 構想 的 自由 概念 , 正 是 達成 自由 的 最 大 障礙 。 首先 , 他 硬說 , 依 人類 的 動物性 本能 來 引導 人群 合作 , 所 達成 的 效果 要 比 傳統 或 理智 來得 更 有 秩序 而且 也 更 好 。 然後 , 他 憑空 杜撰 了 所謂 人民 的 意志 , 或者 說 「 一般 意志 」 ( general will __UNDEF__ ) ; 他 認為 通過 這 種 子虛烏有 的 集體 意志 , 人們 「 便 成為 一 個 整體 的 生命 , 成為 一 個 人 」 ( 《 社會 契約 論 》 : 第一 卷 , 第七 章 ; 也 請 參見 Popper __UNDEF__ , 1945/66 : 第二 卷 , 54 ) 。 現代 所謂 知識分子 的 那 種 不 要 命 的 自負 , 也許 主要 根源於 此 一 集體 意志 的 迷惘 ; 那 種 不 要 命 的 唯理 主義 竟然 自負 地 說 , 它 可以 引領 我們 回到 一 個 天堂 般 樂園 , 在 那裡 將 是 我們 人類 天生 本能 的 衝動 , 而 不 是 我們 學來 約束 那些 衝動 的 道德 規範 , 讓 我們 得以 像 《 舊約 • 創世紀 》 所 說 的 那樣 「 治理 這 地 」 。 無可 否認 地 , 此 一 見解 具有 強大 的 誘人 魅力 ; 然而 它 的 吸引力 卻 不 是 來自於 它 有 什麼 堅強 的 道理 , 或 有 什麼 事實 的 證據 ( 不管 它 本身 怎麼說 ) 。 正 如 我們 在 前面 所 說 的 那樣 , 從前 的 野蠻人 距離 自由 是 非常 遙遠 的 ; 而且 事實 上 他 也 沒有 能力 治理 或 馴服 大地 。 除非 得到 他 所屬 的 整 個 社群 的 同意 , 否則 他 的確 是 幾乎 什麼 事情 也 不能 作主 的 。 個別 行動 的 前提 是 必須 有 個別 控制 的 範疇 ; 因此 , 除非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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