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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援 體系 與 保障 居住權 的 制度 。 現在 正 應當 藉由 正視 繭居 問題 與 八〇五〇 問題 , 認真 思考 如何 建立 社會 體系 , 促使 年輕人 得以 獲得 自由 並 負起 責任 。 如何 接納 個人 自立 門戶 ? 然而 實際 上 , 大多數 家 有 繭居 子女 的 家長 排斥 孩子 以 這 種 方式 「 自立 門戶 」 。 他們 腦 中 描繪 的 自立 門戶 是 子女 有 能力 賺取 生活費 , 而 非 接受 社會 福利 補助 。 這樣 的 想法 背後 隱藏 一 個 理由 — 由 家庭 支持 孩子 , 直到 他們 完美 自立 , 無可 挑剔 。 反之 , 倘若 無法 做到 完美 自立 則 偏向 「 完全 交由 家人 來 保護 」 。 但是 , 家庭 中 的 人際 關係 不見得 總是 溫馨 美好 , 許多 時候 需要 家人 互相 扶持 , 一同 克服 。 若 發生 家庭 暴力 等 事件 , 必須 提供 全方面 的 支援 , 例如 父母 或 兄弟 姊妹 離家 另 住 ; 協助 繭居 狀態 者 尋找 住處 , 獨自 生活 。 當 繭居 狀態 者 收入 不足 , 可 建議 對方 利用 社會 福利 、 申請 低收入戶 補助 等 。 換句話說 , 繭居 支援 也 應當 把 協助 親子 分開 生活 這 個 選項 納入 考量 。 實現 這 種 支援 方式 , 必須 由 支援 端 多方 蒐集 個人 資訊 ; 家屬 不再 為了 解決 孩子 的 繭居 問題 而 執著 於 各自 的 角色 , 也 就 是 「 復原 」 的 概念 。 如何 界定 單 憑 家屬 守護 的 「 極限 」 ? 筆者 想 藉由 本 節 重新 思考 由 家屬 守護 繭居 子女 的 「 極限 」 。 有些 個案 不僅 子女 繭居 還 家境 貧困 , 最後 發現 時 已經 發生 全 家 一起 垮 的 慘案 ; 有些 則 是 父母 年齡 漸 長 , 身體 狀態 不如 以往 , 無法 自由 行動 , 結果 早 子女 一 步 離開 人世 。 地區 綜合 支援 中心 就 經手 不少 個案 是 , 父母 年老 後 , 子女 暴力 相向 或 放棄 照護 。 關於 如何 判斷 家屬 守護 已經 瀕臨 極限 , 精神科 醫師 齋藤環 列舉 三 大 標準 — 「 金錢 」 「 壽命 」 「 暴力 」 。 首先 分析 「 金錢 」 。 政府 提供給 生活 貧困 者 的 最後 一 道 安全網 是 「 低收入戶 補助 」 。 當 個人 可以 使用 的 現金 等 資產 和 勞動力 等 所有 資源 用 在 生活費 上 也 無法 維持 最 低 限度 的 生活 , 便 能 申請 低收入戶 補助 。 申請 時 , 地方 政府 會 調查 個人 收入 與 資產 , 確認 其他 家屬 「 能否 扶養 申請人 」 。 日本 的 《 民法 》 規定 「 親子 、 夫妻 、 兄弟 姊妹 」 有 扶養 義務 。 儘管 受 扶養 權利 者 有 數 人 , 扶養 義務 則 有 親疏 遠近 之 分 , 「 連 一 片 麵包 都 得分 著 吃 」 的 扶養 義務 僅 限 少數 。 家長 在 子女 成年 之前 必須 提供 「 和 自己 相同 程度 的 生活 水準 」 , 等到 子女 成年 之後 則 以 維持 自己 的 生活 為 優先 , 有餘力 再 扶養 子女 即 可 。 日本 的 老年 基本 保證 年金 規定 , 必須 符合 繳滿 規定 期限 等 條件 , 才 可 於 年滿 六十五 歲 時 開始 領取 。 法律 規定 無力 繳交 保費 時 可以 申請 減免 , 例如 子女 無業 等 情況 即可 考慮 申請 。 至於 「 壽命 」 , 長照 保險 制度 的 目的 是 , 當 受保人 因 高齡 而 罹患 身心 變化 所 造成 的 疾病 , 並 導致 入浴 、 排泄 、 進食 等 日常 生活 需要 他人 協助 時 , 便 給付 所 需 的 照護 服務 。 本 書 也 介紹 了 父母 利用 長 照 服務 促成 子女 獲得 外界 援助 。 家長 因為 自己 邁入 晚年 , 積極 使用 長照 服務 也 能 避免 全 家 陷入 孤立 。 再來 是 「 暴力 」 , 子女 繭居 的 個案 中 , 據說 一 到 兩成 會 對 家人 暴力 相向 。 齋藤 表示 面對 家庭 暴力 時 , 最 重要 的 是 貫徹 「 徹底 反對 暴力 」 的 態度 , 基本 方針 是 「 公開 、 報警 、 避難 」 。 厚生 勞動省 於 二〇一〇年 頒布 的 《 繭居 評估 與 支援 方針 》 指出 , 極 可能 自殘 或 傷害 他人 時 , 可以 使用 《 精神 保健 福祉 法 》 所 制定 的 行政 機關 命令 , 強制 住院 3 與 醫師 同意 住院 等 醫療 安置 制度 。 3 蔡伯鑫 醫師 特別 補充 , 在 臺灣 根據 《 精神 衛生 法 》 , 必須 有 「 與 現實 脫節 之 怪異 思想 及 奇特 行為 」 ( 指 醫療 健康 行為 的 處理 能力 , 而 非 一般 日常 生活 自理 ) , 致 不能 處理 自己 事務 的 嚴重 病人 才 足以 構成 「 強制 住院 」 , 因此 臺灣 的 繭居 問題 很 難 走上 強制 住院 這 條 途徑 。 然而 若 確實 注意到 家人 有 自殘 或 傷害 他人 風險 時 , 可 聯絡 警消 人員 至 現場 評估 , 啟動 「 強制 就醫 」 , 到 院 後 再 由 精神科 醫師 協助 判斷 是否 有 任何 症狀 表現 達 強制 住院 之 可能 。 若 介於 強制 邊緣 或 需 更多 時間 判斷 , 《 精神 衛生 法 》 亦 訂有 「 緊急 安置 」 , 可 在 違背 病人 意願 下 強制 住進 精神 病房 , 持續 相關 評估 並 同步 進行 申請 強制 住院 程序 , 此 「 緊急 安置 」 最 長 以 五 天 為限 。 如何 拯救 極限 家庭 ? 日本 在 一九九〇 到 二〇一〇年代 之間 出現 許多 新 名詞 , 例如 想 結婚 的 「 婚活 」 、 想 完美 結束 人生 的 「 終活 」 、 想 懷孕 的 「 孕活 」 , 以及 想 把 孩子 送進 公立 托兒所 的 「 托活 」 。 無論 是 結婚 、 生子 還是 托兒 , 都 不再 像 過去 那樣 順其自然 , 必須 做出 抉擇 , 採取 行動 , 否則 無法 實現 。 然而 , 想要 建立 何 種 家庭 與 如何 生活 , 個人 真的 有 選擇 的 自由 嗎 ? 現代 社會 的 生活 方式 的確 日益 多元化 , 選擇 的 前提 卻 一點 也 不 平等 。 大家 看到 虐童 事件 總會 感同身受 , 正 是 因為 孩子 無法 選擇 父母 。 日本 政府 儘管 速度 緩慢 , 還是 慢慢 建立起 保護 兒童 的 體系 , 好 讓 這些 出生 於 不幸 家庭 的 孩子 也 能 安心 生活 。 回想起 一九九〇年代 , 相信 不少 人 都 認為 : 「 父母 怎麼 可能 虐待 自己 的 親生 孩子 ? 日本 一定 沒有 嚴重 的 虐童 問題 。 」 然而 日本 的 《 防止 兒童 虐待 法 》 成立 於 二〇〇〇年 , 同 一 年 成立 的 還 有 長 照 保險 制度 , 這 代表 一般 認為 家務事 的 育兒 和 照護 都 需要 行政 支援 。 這 三十 年 來 的 時代 變化 緩緩 推翻 了 過往 的 常識 。 過去 鄰里 互相 扶持 , 大家 都 是 當地 社會 的 一 分子 。 現在 則 逐漸 轉換為 小家庭 , 家務事 不容 他人 置喙 的 價值觀 也 因而 普及 。 這 種 家庭 型態 出現 於 第二次世界大戰 結束 之後 。 然而 , 小家庭 不 是 只有 家人 相互 扶持 , 真正 從 各 方面 支持 家庭 的 , 其實 是 戰後 以 企業 為 中心 的 社會 , 而 現在 企業 已經 無法 保障 員工 的 生活 。 無論 是 育兒 還是 照護 , 單 憑 家屬 個人 負起 責任 可能 導致 家庭 瀕臨 「 極限 」 。 日本 政府 因此 記取 教訓 , 建立 了 各 類 社福 制度 。 八〇五〇 問題 正 是 時代 變化 中 乏 人 關心 的 一 塊 。 這些 家長 視 戰後 形成 的 小家庭 為 理想 的 家庭 型態 , 並 依 此 養育 子女 。 他們 早 在 政府 建立 育兒 支援 與 青年 就業 輔導 等 支援 體系 之前 便當 上 父母 , 「 子女 獨立 是 父母 的 責任 」 的 觀念 在 心 中 根深柢固 。 如今 , 父母 被 送進 長照 機構 與 銀髮族 離婚 都 已 成為 常態 , 因此 對 子女 灌注 親情 、 負起 責任 , 可 說 是 家庭 中 最後 一 塊 不容 他人 侵犯 的 聖地 。 在 此 情況 下 , 愈來愈 多 家庭 因為 親子 只 能 彼此 扶持 忍耐 , 最後 一家人 的 體力 與 金錢 耗盡 而 一同 倒下 。 現在 不僅 得 拯救 每 一 個 瀕臨 極限 的 家庭 , 還 得 思考 何謂 符合 新 時代 的 家庭 型態 。 跨越 「 親子 依賴 共生 」 的 方法 __UNDEF__ 過去 的 繭居 支援 與 青年 支援 都 以 戰後 的 小家庭 模式 為 前提 。 這 種 家庭 觀念 鼓勵 子女 依賴 父母 , 等到 子女 成長 之後 要求 他們 以 父親 或 母親 作為 學習 典範 , 賺取 足夠 的 薪水 以 自立 門戶 。 所謂 的 自立 指 的 是 失去 雙親 建立 的 生活 基礎 , 自己 養活 自己 。 然而 經濟 能力 不足以 自立 門戶 時 , 就算 和 父母 同住 造成 嚴重 的 心理 負擔 也 無法 搬離 原生 家庭 。 父母 看似 渴望 尋求 外援 , 其實 還是 想 自行 支援 子女 。 倘若 強迫 子女 一定 要 自己 建立 新 的 生活 基礎 , 自然 會 陷入 孤立無援 。 在 此 情況 下 , 小兒科 學者 熊谷晉一郎 針對 自立 的 觀念 提出 嶄新 的 建議 : 增加 依靠 對象 。 這 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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