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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 一 個 人 , 就是 這麼 自然而然 , 旁人 無法 幫忙 定義 , 也 沒有 必要 糾結 在 是 先天 還是 後天 造成 的 。 # 社會 大眾 對於 同志 的 態度 變遷 __UNDEF__ Q1 : 台灣人 不會 接受 同性戀 吧 ? 我 認識 的 人 沒有 一 個 能 接受 的 ! Q2 : 你 做 同性戀 , 以後 在 社會 上 抬 得 起 頭 嗎 ? 在 公司 裡頭 不會 被 看不起 嗎 ? A : __UNDEF__ 社會 對於 同性戀 的 態度 變化 相當 快速 , 許多 同志 的 父母 擔心 孩子 身為 同志 , 未來 一 輩子 會 被 歧視 。 事實 上 , 在 最近 這 短短 的 十 年 中 , 社會 大眾 對於 同志 的 態度 已經 發生 了 劇烈 變化 , 尤其 是 越 年輕 的 族群 對於 同志 的 接受度 越 高 , 覺得 同志 就 是 常見 的 、 正常 的 一般人 而已 。 未來 的 社會 , 同性戀 很 可能 會 越來越 得到 平等 與 尊重 , 漸漸 不再 因為 性傾向 的 身分 而 被 異樣 看待 。 從 這 幾 年 對於 同性 婚姻 的 社會 討論 , 也 可以 看出 端倪 。 根據 中央 研究院 於 二○一三年 四月 發表 之 《 台灣 社會 變遷 基本 調查 計畫 第六 期 第三 次 調查 計畫 執行 報告 》 17 , 面訪 了 兩千一百三十四 位 民眾 , 其中 五十二•五% 的 民眾 認為 「 同性戀 者 也 應該 享有 結婚 的 權利 」 ( 含 同意 及 非常 同意 ) , 三十•一% 則 反對 此 命題 ( 含 不 同意 及 非常 不 同意 ) 。 該 研究 為 近年 來 針對 類似 議題 最為 嚴謹 的 調查 方式 , 顯示 台灣 社會 逐步 變遷 , 支持 同性 婚姻 的 民眾 已 超過 反對 者 。 由於 儒家 文化 對於 家庭 親族 系統 相當 重視 , 同性 關係 挑戰 了 儒家 主義 所 強調 的 延續 家庭 血脈 價值 , 但 台灣 是 亞洲 民主化 程度 最 高 的 國家 之 一 , 近 二十 年 來 , 台灣 對 同志 寬容度 之 提升 幅度 比起 中國 、 日本 以及 韓國 還要 高 , 有 研究 指出 此 一 態度 轉變 主要 受到 世代 更替 , 以及 世代 內 長期 態度 改變 影響 , 其中 較 年輕 的 、 高 教育 程度 者 、 女性 與 非基督徒 , 對 同志 寬容度 較 高 18 。 # 醫學 對於 同志 的 觀點 __UNDEF__ Q1 : 雖然 醫生 說 同志 不 是 病 、 不用 治療 , 為什麼 我 還是 覺得 「 怪怪 的 」 ? Q2 : 新聞 上 看到 的 同性戀 , 感覺 都 很 有 問題 啊 ! 難道 不 是 這樣 嗎 ? A : __UNDEF__ 我們 生活 在 媒體 的 時代 , 對於 平常 不 熟悉 的 族群 , 常 會 被 媒體 形塑 了 刻板 印象 , 但是 媒體 上 會 被 報導 的 同志 , 往往 是 比較 極端 或是 有 新聞 可 看 性 的 , 並 不 代表 同志 的 全貌 , 甚至 有時 會 被 媒體 凸顯 負面 形象 , 這 其實 歸因於 社會 對於 少數 族群 的 歧視 與 汙名 仍 無法 輕易 消解 , 也 因為 這樣 的 「 性 偏見 」 ( sexual prejudice ) 19 , 造成 同志 持續 受到 壓迫 與 歧視 。 為了 改善 此 一 現象 , 全 世界 多 個 著名 的 專業 學會 , 如 世界 精神 醫學會 20 、 美國 精神 醫學會 21 、 美國 心理 學會 22 、 英國 皇家 精神 醫學院 23 , 近年 來 陸續 對於 性 少數 議題 發表 立場 聲明 , 希望 能夠 改變 社會 偏見 。 我 將 這 幾 個 專業 學會 強調 的 觀念 整理 如下 : __UNDEF__ 一 、 「 非 異性戀 」 的 性傾向 、 性行為 、 以及 伴侶 關係 , 並非 疾病 , 而是 人類 發展 多樣性 之 正常 展現 。 二 、 同性性 傾向 本身 並 不會 造成 心理 功能 的 障礙 。 三 、 如今 科學界 對於 人類 性傾向 ( 包括 異性戀 、 雙性戀 、 同性戀 ) 的 成因 尚 無 明確 答案 , 但 已 知 在 絕大部分 情況 下 , 性傾向 並非 一 種 「 個人 選擇 」 , 亦 無 可信 的 研究 能夠 證實 性傾向 是 由 某些 特定 教養 或 環境 因素 所致 。 四 、 許多 研究 明確 指出 : 只要 同性戀 、 雙性戀 、 跨 性別 族群 的 權利 和 平等 受到 保障 , 該 族群 的 精神 疾病 罹患率 就 會 下降 。 五 、 聲稱 能 藉由 所謂 「 轉化 」 或 「 修復 」 步驟 , 將 同性戀 者 的 性傾向 轉變 的 行為 , 已 被 許多 醫學 專業 組織 以 「 缺乏 有效 證據 」 加以 駁斥 。 因為 這些 方法 不僅 不 具 醫療 上 之 適應症 , 還 會 嚴重 危害 接受 治療 者 的 健康 與 人權 , 同時 滋長 對於 同性戀 與 雙性戀 的 偏見 和 歧視 。 # 跨 性別 ( transgender ) Q1 : 同性戀 和 跨 性別 有 什麼 不 一樣 ? Q2 : 什麼 是 MtF 、 FtM ? Q3 : 變性人 、 跨性別 … … 這些 是 一 種 病 吧 ? A: __UNDEF__ 「 同志 」 是 個 集合 名詞 , 最 常 涵蓋 的 是 LGBT 等 族群 ( 當然 也 不止於此 ) , 其中 LGB 分別 是 lesbian/gay/bisexual 的 縮寫 , 亦即 女 同性戀 、 男 同性戀 、 雙性戀 ; 而 T 指 的 是 transgender , 翻譯為 「 跨性別 」 。 跨 性別 其實 也 是 一 個 很 廣泛 的 族群 , 在 醫學 、 社會學 、 性別 研究 , 乃至 同志 社群 當中 , 對於 跨 性別 的 定義 可能 都 有 一些 差異 。 粗淺 來 說 , 跨 性別 者 是 指 「 自我 的 性別 認同 與 生理 性別 不 一樣 的 人 」 ; 但 廣義 來 講 , 跨 性別 者 是 「 跨越 或 超出 了 社會 所 定義 的 性別 分類 , 跨 性別 者 的 性別 認同 與 性別 表現 , 與 他們 出生 時 被 認定 的 性別 不 一致 」 24 。 同 、 雙性戀 指 的 是 性傾向 ( 我 喜歡 什麼 性別 的 人 ? ) , 跨性別 指 的 是 自己 的 性別 認同 ( 我 是 什麼 性別 ? ) , 因此 同 雙性戀 和 跨性別 是 不 一樣 的 。 大部分 同 、 雙性戀 認同 自己 的 原生 性別 , 並非 跨 性別 者 ; 而 跨 性別 者 也 有 異性戀 、 同性戀 、 雙性戀 、 無性戀 、 泛性戀 等 各 種 性 傾向 。 跨 性別 族群 當中 , 有 一 部分 人 強烈 地 感受到 自己 的 性別 與 原生 性別 不 一致 , 進一步 符合 醫學 中 的 「 性別 不安 」 ( Gender Dysphoria ) 診斷 。 性別 不安 者 可能 會 經由 賀爾蒙 替代 療法 、 整形 手術 、 性別 還原 手術 ( 俗稱 變性 手術 ) 或 各 種 心理 健康 服務 來 減輕 其 不安 。 並 經由 變更 身分證 性別 的 方式 , 以 取得 與 自我 性別 認同 一致 的 法律 身分 。 跨 性別 當中 想要 變性 的 人 , 會 稱為 MtF ( Male to __UNDEF__ Female , 從 原本 男性 身體 轉變為 女性 ) 或 FtM ( Female to __UNDEF__ Male , 從 原本 女性 身體 轉變為 男性 ) 。 全球 關於 變性者 人口 比例 的 研究 主要 集中 在 歐洲 國家 。 MtF 在 人口 中 的 比例 , 大約 介於 一萬一千九百 至 四萬五千分之一 , FtM 大約 介於 三萬零四百 至 二十萬分之一 25 。 但 要 注意 的 是 : 這些 是 有 變性 需求 的 人 , 實際 上 廣義 的 跨性別 人口 比例 應該 是 高出 這 個 數字 許多 的 。 國內 的 數據 , 以 內政部 的 統計 資料 來 看 , 自 民國 八十七年 至 一○三年 十一月 , 台灣 進行 性別 變更 之 現住 人口 統計 共 五百一十二 人 , 其中 MtF 共 二百九十五 人 , FtM 共 兩百一十七 人 。 隨著 這 幾 年 的 社會 包容度 略微 改善 、 醫療 資訊 的 流通 增加 , 到 醫院 進行 變性 評估 的 人數 也 是 逐步 上升 。 推薦文 __UNDEF__ 為什麼 這 個 社會 需要 出櫃 ? 立法委員 __UNDEF__ 許毓仁 __UNDEF__ 接觸 婚姻 平權 議題 開始 , 因為 對 許多 不實 且 針對 同志 族群 的 謠言 感到 生氣 與 不捨 , 讓 我 被 媒體 封為 「 新 戰神 」 。 同時 也 因為 這 個 緣故 , 有 越來越 多 的 同志 朋友 們 來 向 我 訴說 他們 自己 的 故事 , 讓 我 開始 重新 思考 : 「 為什麼 這 個 社會 需要 出櫃 ? 」 從 成立 大哉 問 ( The __UNDEF__ Big __UNDEF__ Question __UNDEF__ Conference ) , 到 後來 的 TEDx Taipei , 甚至 是 後來 站 在 立法院 的 質詢台 上面 , 「 問 一 個 最 有 價值 的 問題 」 一直 是 我 的 中心 思想 。 而 「 出櫃 」 這 個 行為 , 不正 是 因為 我們 這 個 社會 給 同志 太多 的 框架 限制 , 讓 他們 無法 好好 做 自己 、 選擇 自己 喜歡 的 對象 嗎 ? 如果 我們 每 個 人 都 可以 尊重 他人 的 喜好 、 每 位 父母 都 自然 接受 孩子 的 性傾向 , 抑或 是 在 職場 上 不再 以 性傾向 作為 評估 他人 品德 的 標準 , 我們 還 有 必要 進行 「 出櫃 」 的 動作 嗎 ? 法律 的 修訂 可以 保障 有形 的 權益 , 但 歧視 卻 是 無形 的 。 這些 根深蒂固 在 我們 腦海 裡 的 偏見 與 歧視 , 需要 被 再 教育 。 這 本 書 教導 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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