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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援 」 在 香港 卻 是 莫大 的 污名 ( stigma ) , 於是 阿文 父親 失去 自尊 和 兒子 除了 希望 父親 不要 領 綜援 , 也 希望 父親 多 關心 他 , 但 他 卻 無法 做到 。 他 的 孤立 、 他 與 至親 的 隔閡 難以 消除 。 應該 反思 : 我們 是否 把 父親 和 母親 的 形象 及 職責 定型 得 太 狹窄 ? 家庭 角色 的 扮演 能否 更 靈活 、 更 因時制宜 ? 儘管 我們 的 行為 受到 社會 和 文化 的 重重 限制 , 但 人 不一定 要 完全 服從 。 我們 是否 想 過 , 其實 爸爸 也 能 照顧 子女 , 媽媽 也 能 出外 工作 ? 家人 之間 互相 協調 , 因應 情況 扮演 最佳 角色 , 跳脫 理所當然 的 刻版 模式 ( stereotypes ) , 才 能 最 大 發揮 一家人 的 力量 , 創造 更 好 的 生活 。 所謂 「 窮 則 變 , 變 則 通 」 , 便是 教 人 永遠 保持 開放 的 思維 , 抱持 靈活 的 態度 。 如是 , 「 窮 而 不 困 」 , 「 窮 」 終 能 「 通 」 , 也 就 實現 Berger __UNDEF__ (1963) 所 說 的 「 轉化 」 ( trans formation ) 。 2 .
譴責 受害 者 ( blaming __UNDEF__ the victim __UNDEF__ ) 歧視 的 社會性 體現 於 它 是 人為 的 和 ?
體性 的 。 一 個 ?
體 欲 對 另 一 個 ?
體 不利 , 往往 貶抑 該 ?
體 , 以 合理化 自己 的 行為 。 通過 醜化 、 貶抑 ( 甚至 妖魔化 ) 對象 ?
體 , 使 他們 「 罪有應得 」 , 那麼 即使 自己 對 他人 做 了 殘酷 、 非人道 的 行為 , 也 能 「 心理 安得 」 。 另外 , 一 個 ?
體 的 成員 有時 會 藉 參與 認同 , 他 便 選擇 了 從 家庭 中 退隱 , 將 社交 重心 完全 放 在 外面 的 世界 , 與 家庭 只 保留 最 低 限度 的 接觸 ── 吃飯 。 他 越 是 逃避 , 便 越 是 不 受 家人 認同 。 總而言之 , 阿文 父親 的 孤立 始 發 於 經濟 失敗 , 繼而 啟動 了 一 個 惡性 循環 ( vicious circle __UNDEF__ ) ( 見 圖 表 二 ) 。 圖表 二 「 一家之主 」 由 經濟 失敗 至 陷於 孤立 的 流程 經濟 失敗 不 受 認同 退隱 孤立 七 本 難 唸 的 經 集體 歧視 來 獲取 認同感 。 換言之 , 歧視 一方面 是 非理性 的 , 因為 歧視 者 歪曲 了 對象 ?
體 的 特性 , 並 融入 了 各 種 情緒 ( 例如 憎惡 ) ; 但 另一方面 , 它 同時 是 理性 的 , 因為 這 是 有意識 、 有 計劃 的 迫害 , 並 故意 對 受害 者 的 慘況 和 理性 的 反 歧視 證據 視而不見 。 「 人 是 道德 的 動物 」 , 常人 只 知 道德 可以 阻止 人 為 惡 , 卻 往往 不 知 道德 也 能 變為 助紂為虐 的 武器 。 歧視 本身 固然 涉及 道德 問題 , 但 若 更 深入 地 剖析 則 會 發現 , 歧視 早已 含有 道德 操作 。 以 新 移民 為 例 , 社會 主流 論述 同時 向 這 個 ?
體 貼上 「 懶惰 、 沒 修養 、 盲目 來 港 」 等 負面 人格 和 「 低學歷 、 貧窮 、 老夫少妻 」 等 負面 處境 標籤 , 這樣 做 一來 使 新 移民 變成 有 道德 問題 的 ?
體 , 二來 使 他們 的 問題 與 其 道德 掛? , 構成 「 思考 短路 」 : 每當 發生 關乎 新 移民 的 社會 事件 , 大眾 的 解釋 往往 便 因循 思考 短路 , 從 新 移民 的 個人 特性 上 找 原因 。 這 種 傾向 經過 政府 、 媒體 推波助瀾 , 逐漸 變為 牢固 的 集體 意識 。 即使 不 是 與 新 移民 直接 有關 的 負面 社會 事件 , 新 移民 也 會 成為 「 代罪羔羊 」 。 制度 是 意識 形態 具現化 的 結果 , 是 維護 有 權 者 利益 的 工具 , 所以 我們 不 難 發現 制度 與 意識 形態 一致 不利 於 新 移民 。 (五) 居住 環境 的 影響 日常 居所 之中 隱藏 ?
很多 「 潛在 環境 」 ( ambient environment ) — — 環境 中 的 聲音 、 溫度 、 氣味 和 照明 等 非 視覺 的 部分 — — 它們 在 我們 不知不覺 的 情況 下 影響 ?
我們 ( Mc Andrew , 1995 ) 。 1 .
居住 環境 之 負面 影響 一 項 於 香港 進行 的 城市 高密度 居住 研究 發現 , 居住 在 密度 高 的 環境 下 , 人們 較 傾向 出現 心理 問題 , 身體 健康 狀況 較 差 , 個人 幸福感 相對 低落 , 更 缺少 生活 享受 ( Millar __UNDEF__ , 1976 ) 。 社協 (2003) 的 一 項 貧窮 兒童 研究 (2003) 指出 , 木板 隔間房 等 不 適切 居所 對 兒童 的 骨骼 發育 及 身體 健康 、 心理 及 精神 健康 、 隱私 觀念 及 價值觀 、 社交 發展 等 方面 造成 不良 影響 。 而 兒童 缺乏 適切 居所 、 成長 基本 所 需 及 平等 發展 之 機會 , 亦 會 令 他們 難以 轉移 所屬 的 社會 階層 , 形成 貧窮 循環 。 2 .
居住 環境 之 非 負面 影響 儘管 不少 研究 指出 高密度 的 居住 環境 對 人們 有 不良 影響 , 但 高密度 的 居住 環境 亦 有 其 正面 影響 。 若 人們 鍾愛 對方 , 讓 他們 處於 一 個 擁擠 的 空間 反 會 增強 他們 之間 的 友好 ( friendliness ) , 使 其 有 可能 不會 在 高密度 的 處所 中 受到 損害 或 感到 痛苦 。 情況 有如 音樂 能 誘發 人 的 正面 情緒 一樣 , 高密度 亦然 , 唯 達 某 一 程度 便有 可能 令 人 感到 厭惡 、 壓迫 ( Myers __UNDEF__ , 1988 ) 。 另 一 典型 研究 高密度 居住 的 「 密度 — 強度 」 ( density-intensity ) 模型 亦 顯示 , 高密度 本質 並 無 好壞 之 分 , 它 只 會 加強 正常 反應 ( intensity normal reaction __UNDEF__ ) , 令 一 個 好 經驗 更 好 、 一 個 壞 經驗 更 壞 ( Freedman __UNDEF__ ,1975 ) 。 唯 人們 往往 將 其他 因素 引致 的 不快 歸咎於 擁擠 ( Gochman and Keating __UNDEF__ ,1980 ) , 使 人們 誤以為 擁擠 是 引發 負面 影響 的 元兇 。 社會 科學 研究 亦 顯示 , 屋宇 面積 無礙於 居住 者 健康 , 高密度 居住 跟 心理 壓力 、 身體 病徵 、 生活 不 愜意 等 只 有 微小 關係 。 居住 者 之 擔憂 與 不 快 反而 是 與 低收入 、 跟 非 親屬 同住 , 或 居住 高層 ( 七 樓 或 以上 ) 而 難以 往 外 走 等 因素 有關 。 簡而言之 , 引致 壓力 的 主因 並非 客觀 環境 , 而是 由 人們 身處 高密度 居所 所 受 的 過度 刺激 ( overload and over-stimulation __UNDEF__ ) 和 行為 局限 ( behavioural constraint __UNDEF__ ) , 如 「 覺得 其他 家庭 成員 對 他 作出 過分 要求 」 及 「 缺乏 隱私 」 等 ( 梁錦萍 , 2004 ) 的 主觀 感覺 ( subjective perception __UNDEF__ ) 所致 。 (六) 個人 的 能動性 與 創造性 __UNDEF__ Giddens __UNDEF__ (1984) 認為 , 社會 結構 一方面 在 限制 我們 , 但 同時 亦 賦予 我們 超越 限制 的 能力 。 儘管 人 處於 社會 中 有如 木偶 般 被 操控 , 身不由己 , 但 人 作為 具 自主性 ( agency __UNDEF__ ) 的 主體 亦 有 其 自由 ( freedom ) 、 創造性 ( makeability __UNDEF__ ) 及 進行 抗衡 、 應對 的 可能性 ( Berger __UNDEF__ , 1963 ) 。 因此 , 若 能 適當 地 積極 對 環境 作出 回應 , 人們 亦 能 透過 改變 實況 來 獲取 自由 ( Lewis __UNDEF__ , 1976 ) 。 五 、 研究 結果 分析 (一) 住屋 陳家 居住 的 單位 , 空間 、 基本 設施 、 照明 、 通風 以至 安全 皆 不 合格 , 其 業主 更 未 有 為 住客 提供 水廁 兩 個 及 應 有 的 消防 設備 。 此外 , 其 室 內 通道 更 只 有 0.68 米 , 遠 少於 法定 的 0.75 米 。 明顯 地 , 陳家 居住 的 單位 不 符合 「 適足 的 住房 」 及 「 ?
位 寓所 條例 」 之 基本 條件 , 住客 的 人權 與 住屋權 均 未 被 實現 , 有關 條例 未 有 全面 落實 。 不但 業主 未 有 依照 條例 行事 , 就 連 普羅 大眾 亦 對 有關 條例 全 不 知情 , 使 條例 形同虛設 , 令 低下 階層 的 住屋 問題 未 獲 改善 。 安 · 樂 · 窩 ( 二 ) 空間 1 .
客觀 空間 運用 從 平面圖 可 見 , 居室 內 未 有 任何 間隔 , 基本 上 起居 飲食 皆 在 狹小 的 空間 中 進行 ( 見 圖 六 、 圖 七 ) 。 可是 , 陳家 各 成員 一同 發揮 其 能動性 與 創造力 , 打破 客觀 空間 上 的 局限 , 創造出 他們 心目中 的 「 安樂窩 」 。 空間 運用 方面 , 他們 極 富 創意 地 創造 窗戶 電視機 趟門 衣物 衣物 出口 枕頭 繩索 及 衣物 垃圾袋 膠椅 膠椅 膠椅 日曆 窗戶 及 衣物摺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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鋪 ◎ 電掣 分插器 ◎◎ 小 櫃子 電風扇 報章 電風扇 鞋履 門口 被鋪 圖 六 陳家 家居 平面圖 ( 總面積 約 三十 平方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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