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起 , 與 各 類 熟食 中心 小販 市場 內 的 熟食檔 分道揚鑣 , 走上 兩 道 截然不同 的 發牌 制度 。 當時 的 工友 吃飯 有 多 難 ? 〈 世上 莫如 吃飯 難 ! 低薪 女工 中午 下班 光顧 街 邊 廉價 飯檔 〉 ( 《 華僑日報 》 , 1961年 5月 25日 ) , 標題 短短 三 句 已 把 工廠 女工 吃飯 難 畫龍點晴 , 「 …… 月入 二百 元 以下 的 工友 們 , 中午 吃飯 , 不得不 從 最 慳儉 ?
想 , 工廠區 裏 的 熟食 大檔 , 每 天 中午 時 別 熱鬧 , 顧客 以 工廠 工友 佔 了 絕大多數 , 食品 種類 繁多 , 由 白粥 、 油器 、 糕 、 餅 、 以至 粉飯麵 、 小菜 、 應有盡有 , 工友 們 知慳識儉 , 吃 兩 碗 蛋粉 或 一 碟 牛腩 飯 , 花 了 幾 毫 錢 , 便 算是 吃 了 一 頓 午飯 了 。 」 低處 未 見 低 , 有緣 進入 工廠 做 其 「 工廠妹 」 或 「 工廠仔 」 尚 算 走運 , 在 廠 內 擔當 清潔 女工 的 , 或 在 工廠區 內 建築 地盤 擔擔 抬抬 的 女 泥工 等 , 每 日 僅 賺得 微薄 的 三數 元 , 現代 用語 就 是 「 在職 貧窮 」 。 收入 與 勞力 顯 不 成 正比 , 由於 她們 屬 體力 勞動 者 , 所 花 力氣 較 大 , 為 求 填飽 肚子 , 往往 是 白飯 撈 雜菜 。 「 …… 中午 下班 到 飯店 吃飯 , 也許 要 花 了 工資 的 一半 , 若袛 吃 兩 碗 魚蛋粉 , 又 怕 不 夠 飽 , 於是 改就 街頭 廉價 飯檔 , 一 大 兜 白飯 ( 摻雜 有 米碌 , 飯焦 等 , 原文 照 錄 ) , 一 小 碟 ?
菜 售價 僅 五 毫 至 七 毫 , ?
菜 中 有 魚 、 有 牛 、 有 菜 、 有 瓜 , 像是 一 碟 雜碎 。 」 專欄 作家 陳思國 曾 談到 一九六零年代 中 某 天 光顧 大牌檔 , 與 一 名 女 泥工 同 ?
吃飯 的 經歷 。 其時 由於 陳氏 身 上 銀根 短絀 , 精打細算 點 了 一 碗 五 毫 的 例湯 及 兩 碗 共 兩 毫 的 白飯 , 花去 七 毫 草草 充飢 。 當 作者 自問 頗 慳儉 時 , 乍 見 同 ?
最終 哄 得 李 醫生 說出 : 「 我 並 不 認為 大牌檔 及 流動 熟食販 應該 在 市區 範圍 內 進行 販賣 , 個人 歡迎 對 之 作出 適切 管制 , 以 達致 最終 取締 的 目標 。 」 李樹芬 一 番 話 立此 存照 於 會議 紀錄 內 , 成為 杜德 獲得 華人 議員 支持 的 有力 證據 , 多 年 來 市政局 每 給 華人 議員 批評 時 , 李樹芬 的 名言 便 不時 給 翻出來 炒作 。 李樹芬 被 殖民地 政府 看高 一 線 , 或者 說 得 白 一點 被 「 擺上 ?
」 , 實 乃 政府 瞄準 李氏 在 醫學界 具有 一定 權威 , 且 左右逢源 。 人 所 共知 , 養和 醫院 為 李樹芬 於 1926年 所 創辦 , 卻 鮮有 知悉 此 君 原來 對 近代 中國 的 醫學 發展 亦 有 相當 卓越 的 貢獻 。 成長 於 香港 的 李氏 1908年 在 香港 西醫 書院 畢業 後 , 旋 獲 中國 政府 保送 英國 愛丁堡 大學 攻讀 內外科 醫學士 , 並 考獲 熱帶病學 及 衛生學 碩士 , 學成 歸國 後 多 番 出任 要職 , 如 民國 政府 衛生部 部長 、 廣東 衛生司長 、 廣東 公醫科 大學 校長 、 大元帥府 醫官 。 1925年 省港 大 罷工 期間 , 借用 其 在 內地 的 人脈 , 李氏 承 港督 金文泰 ( C . Clement ) 之 託 , 在 粵 港 政府 間 進行 調解 。 其後 因 廣州 政府 將 公醫科 大學 收歸 國有 , 與 廣州 大學 合併 , 李毅然 於 1925年 夏天 返 港 發展 , 初時 在 中環 擺花街 懸壺濟世 , 1932年 以 首位 華人 候選人 參與 潔淨局 選舉 , 自此 與 本 港 公共 衛生 結下 不解緣 。 第二 章 ?
「 殺檔 」 潮 辣手 殺檔 經過 精心 部署 , 手 握 大 比數 支持票 , 《 備忘錄 》 終於 在 10月 13日 的 市政局 會議 上 獲得 通過 , 落實 翌年 元旦日 馬上 展開 有 計劃 的 「 殺檔 」 。 杜德 的 落墨點 是 縱使 設立 重重 小販 附例 , 仍 無 可能 鉅細無遺 地 對 食物 的 預備 、 存放 、 擺放 作出 有效 管制 , 再者 局方 亦 沒有 充足 人手 作出 無時無刻 的 監管 。 既 無從 管制 , 何不 「 斬 腳趾 避 沙蟲 」 乎 ? 結論 是 「 唯一 解決 方法 是 取締 小販 及 限制 其 所 銷售 的 食物 , 清除 所有 危及 市民 健康 的 危機 。 」 杜德 還 分別 就 大牌檔 及 流動 熟食販 度 身 訂造 兩 套 剿滅 時間表 , 共通 原則 是 停止 所有 新 牌照 的 發放 , 聽 其 自然 流失 。 若 一切 順利 , 假以時日 , 遑論 固定 或 流動 熟食販 , 均 將 消失 得 無影無蹤 。 杜德 的 手段 較 經亨利 更 「 辣 」 , 連 設置 上限 也 忍受不了 , 惟有 「 殺檔 」 才 是 徹底 解決 問題 ! 那 要 守候 多少 年 , 願望 始 能 成真 呢 ? 杜德 似乎 有備而戰 , 充份 掌握 大牌檔 的 流失 規律 , 隨著 檔主 逝世 、 離 港 、 轉職 而 沒有 續牌 的 個案 , 原來 每 年 均 有 某 個 百分比 , 於是 立下 以 五 年 為 「 殺檔 」 的 時間表 。 《 備忘錄 》 發表 前 最 新 數字 顯示 ( 截至 1936年 7月 20日 ) , 一千六百九十一 個 固定 檔攤 中 , 百分之四十二 共 七百零六 檔 為 大牌檔 , 按 杜德 的 計劃 , 每 年 必須 消失 逾 百 檔 始 能 達標 , 這 絕對 不 是 小 數目 。 為了 加快 流失 速度 , 有 必要 使出 行政 手段 , 採取 的 計策 是 雙截流 方式 : 一方面 緊閉 申領 新 牌照 的 大門 , 另一方面 採取 自然 流失 , 盼 在 可見 將來 達標 , 毋須 大動 干戈 「 殺檔 」 , 也 可 達到 終極 目標 。 為 確保 計劃 及早 完成 , 杜德 刻意 為 這 個 「 五 年 計劃 」 留有 「 一手 」 , 註明 先 以 一 年 為限 , 觀察 自然 流失率 是否 如期 達標 , 言下之意 是 若 未 符 理想 , 將 有 更 激烈 措施 侍候 ! 靜待 自然 流失 , 有如 守株待兔 , 當年 杜德 甚至 提 過 最好 還是 有 催化劑 從旁 幫 一 把 , 例如 大幅 提升 年度 牌照費 , 由 二十四 元 增加 至 三十六 元 , 為 檔主 「 加 磅 」 , 令 其 知難而退 。 最終 因 未 獲得 議員 支持 而 作罷 。 一 不 做 , 二不休 , 杜德 趁機 一併 處理 流動 熟食販 的 發牌 管制 。 心水清 的 他 , 老早 就 認定 行 之 數十 年 的 流動 小販 分類 過於 籠統 , 尤其 是 不滿 售賣 粥品 、 雞蛋 、 糖果 、 雪糕 等 十二 項 食物 的 流動販 竟 統歸 一起 , 儼如 對 熟食販 大開 綠燈 。 截至 1936年 7月 20日 , 即 《 杜德 備忘錄 》 發表 前 一 天 最 新 的 數字 顯示 , 此 一 類 小販 共 涉及 五千五百三十 人 , 為 總流動販 ( 包括 有 牌 及 無 牌 ) 的 三成 多 , 而 這 五千多 人 中 又 有 高達 七成 ( 為數 三千八百七十 名 ) 為 熟食販 。 乘 此 次 機會 , 深謀遠慮 的 杜德 建議 來年 ( 1937年 ) , 藉著 小販 續牌 的 大好時機 , 先 按 販售 的 食物 類別 重新 將 流動 熟食販 劃分為 四 類 : (一) 蛋 及 醃製 的 食物 等 ; (二) 粥 及 糕點 等 ; (三) 糖 ?
及 醃製 的 生 ?
; (四) 雪糕 及 凍飲 , 再 將 第二 類 即 販賣 粥品 、 茶 及 糕點 、 布甸 、 豆腐 等 預 製 熟食 的 小販 劃歸 新 流動 小販 牌照 下 的 第七 類 。 過往 一直 將 所有 販售 食物 的 流動 小販 統一 歸類 , 難 作 監管 , 現在 分門別類 是 第一 步 , 待 各 類 小販 都 歸類 後 , 鎖定 對付 第七 類 熟食販 , 指示 不再 向 此 類 小販 發出 新 牌照 , 以 待 其 自然 流失 至 一 個 不 留 為止 。 此 議 一 出 , 社會 議論紛紛 , 向 有 就 受 助 貧困 兒童 的 父母輩 申領 牌照 一 事 , 向 市政 當局 轉介 恩恤 個案 的 保護 兒童會 , 打鐵趁熱 在 10月份 幹事會 上 就此 進行 討論 , 最後 並 以 該 會 名義 去函 市政局 呼籲 收回 成命 。 是 日 出席 的 幹事 包括 身兼 立法局 議員 的 羅旭龢 , 羅 為 與 杜德 唱反調 的 立法局 議員 羅文錦 的 戰友 。 其實 市政局 或 立法局 議員 中 有 不少 同情 小販 的 議員 同 為 兒童會 成員 , 包括 羅文錦 、 鄧肇堅 等 , 李樹芬 更 出任 副主席 一 職 。 在 成立 的 短短 數 年 間 , 兒童會 共 成功 轉介 了 三十九 宗 個案 領取 熟食 第二 章 ?
「 殺檔 」 潮 牌照 , 雖 未知 當中 大牌檔 與 流動 熟食販 的 比例 分佈 , 惟 知 以 寡婦 居多 。 「 使 許多 貧 而 無 告 之 人 獲得 工作 , 而 維持 其 個人 及 兒女 之 生活 。 …… 若 不 藉 小販 謀生 , 將 必 與 其 兒女 共成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