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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時 的 木牌 承造商 由 警方 招標 所得 , 有意 承投 者 先 在 政府 庫房 存放 三十 元 按金 , 再 以 暗標 方式 在 投標書 上 列明 「 投 供給 小販 牌板 」 字樣 , 最終 採 價 低 者 得 , 還是 採 其他 標準 , 則 不可而知 。 ?
在 小販 問題 上 出錢 出力 助 小販 領 牌 , 有 「 當舖 大王 」 美譽 的 李右泉 應 是 華商 總會 主席 , 而 非 華商 聯會 。 李 於 1929年 獲頒 三等 勳章 , 表揚 其 對 社會 的 貢獻 。 ?
鄧肇堅 時年 二十七 歲 , 為 東華 三院 1870年 成立 後 , 歷屆 最 年輕 的 總理 。 鄧肇堅 對 小販 問題 一直 很 關注 , 某 次 在 私家 房車 內 排隊 等候 汽車 渡輪 渡海 時 , 察看到 一 名 揹 ?
小孩 的 婦人 在 兜售 報紙 , 心 生 憐憫 , 命 人 記下 婦人 的 姓名 及 地址 , 並 親自 代為 向 市政局 申請 報販 牌照 。 ( 莊玉惜 , 2010 ) ■ 小販 處處 堵塞 通道 , 令 市政局 大開 殺戒 。 ( 鄭寶鴻 先生 提供 ) 第二 章 「 殺檔 」 潮 1934年 5月 22日 , 為 香港 公眾 衛生史 上 重要 的 一 天 , 亦 首度 埋下 「 殺檔 」 的 伏筆 。 這 一 天 潔淨局 ( 市政局 前身 ) 通過 決議 成立 市政局 , 所有 涉及 公眾 衛生 的 發牌 權限 抱括 大牌檔 , 將 由 1936年 元旦日 起 , 從 警方 移師 至 新 成立 的 法定 機構 市政局 。 市政局 的 誕生 可以 說 是 潔淨局 議員 李樹芬 一手 促成 的 。 向來 關注 本土 衛生 的 李 醫生 , 首度 於 1934年 4月 24日 潔淨局 會議 上 抨擊 發 牌 權限 落在 多 個 部門 , 以致 出現 政策 上 的 矛盾 , 在 街 邊 售賣 燒味 的 攤販 竟 可 不 受 主政 衛生 的 潔淨局 管轄 , 反之 管理權 落在 警方 手 上 。 可惜 , 李 醫生 的 一 番 話 並 沒有 獲得 迴響 。 經過 一 個 月 的 部署 , 趁 出席 5月 22日 的 潔淨局 會議 時 , 李樹芬 終 按捺不下 連珠 發炮 , 質疑 燒味 小販 的 牌照 雖 由 警方 簽發 , 惟 這 僅 從 是否 阻塞 交通 而言 , 不 涉 衛生 , 對 食客 及 食物 安全 毫無 保障 ; 「 何以 燒味店 要 經 該 局 ( 潔淨局 ) 發牌 , 但 燒味檔 則 可 獲 幸免 ? 的 而且 確 , 灰水 含有 石灰 等 物料 , 起 著 殺菌 作用 , 蛇蟲 無所遁形 。 但 當年 的 掃灰水 , 並 不 是 如今 具 嚴格 意義 的 掃灰水 , 把 底漆 鏟走 再 掃上 新 灰水 , 而是 在 原有 漆油 上 掃上 灰水 , 令 牆身 達到 美白 效果 而已 , 究 其 殺菌 效用 有 多 大 確 令 人 質疑 , 只 能 說 聊勝於無 ! 大牌檔 之 掃上 「 遮瑕漆 」 , 與 早年 人們 迷信 掃灰水 具 潔淨 效果 的 想法 乃 一 脈 相承 。 正 如 每逢 農曆 新年 , 家家戶戶 為 家居 及 鐵閘 掃 漆 同 一 原理 。 至於 大牌檔 何時 首度 「 上色 」 , 估計 約 早 於 一九五零年代 , 檔販 已 自行 為 檔攤 塗上 綠色 , 其時 純 為 自發性 行為 , 從不 見 諸 法規 。 究竟 是 哪 區 檔販 發起 的 , 又 或 具體 時間 , 以及 為何 偏偏 選上 綠色 , 一切 無從 稽考 。 有 說 為 環保 , 這 說法 站不住腳 , 蓋 因 環保 概念 近 三十 年 始 大行其道 ; 另 有 說 綠色 耐 污 , 這 同樣 說 不 通 , 相比 下 , 灰色 黑色 豈不 更 耐 污 ; 亦 有 說 當年 大量 生產 綠色 漆油 , 故 價格 廉宜 , 最 合 街頭 檔攤 之 用 。 按 家居 掃 漆 的 原理 推敲 , 選擇 綠色 是 在 多重 因素 組合 下 的 決定 , 綠油油 既 可 遮瑕 , 亦 達到 光亮 效果 , 而 其 亮度 又 恰到好處 , 不致 令 人 刺眼 。 街頭 的 活動 往往 有機 發展 , 眼見 毗鄰 的 大牌檔 塗上 綠色 油漆 後 倍覺 醒神 , 食客 也 增多 , 自然 有樣學樣 。 在 未 換上 現行 的 新 檔架 前 , 中環 水記 過往 數十 年 來 均 奉行 此 例 , 聘請 油漆 工人 為 檔架 翻新 , 如 檔主 林建永 所 說 : 「 只不過 千幾 元 而已 , 翻新 過後 , 人 都 精神 爽利 , 不 好 嗎 ? 」 市政局 千管萬管 , 偏 不 管 大牌檔 顏色 乃 有 其 道理 。 市政局 一 份 題為 〈 小販 攤檔 尺寸 〉 的 限制性 文件 中 ( 時間 為 1969年 2月 21日 ) , 局方 坦言 基於 公眾 健康 需要 , 除了 大牌檔 外 , 法例 根本 就 沒有 清楚 提供 其他 小販 攤檔 標準 設計 規格 的 背後 理據 。 話說 回頭 , 就 大牌檔 的 整體 規格 也 不見得 其後 有 所謂 的 理據 。 精彩 的 在 後頭 , 文件 接續 說 , 歸結 而言 , 對 所有 小販 攤檔 立下 的 規格 標準 必須 達到 兩 大 目的 : 其一 在於 將 攤檔 規限 在 某 個 具體 攤位 內 ( 即 有限 面積 內 ) ; 其二 是 確保 檔攤 底部 支架 離地 不 少於 一 呎 , 便利 工人 清洗 街道 。 該 份 文件 表明 , 「 除此以外 的 其他 種種 規限 , 如 攤檔 檔架 高度 、 頂部 形狀 、 顏色 、 物料 , 一切 純 為 美觀 而已 , 又 或 在 視覺 上 務求 做到 一視同仁 , 以 示 公平 。 」 換言之 , 顏色 等 規限 純 為 附加 的 額外 條件 , 不 屬 檔架 的 法定 規格 。 市政局 亦 深諳 要 令 小販 安心 , 相信 局方 沒有 偏私 任何 一 檔 , 此 等 限制 確 有 其 存在 價值 。 要 知 此 等 規限 瑣碎 得 要命 , 市政局 要 管 的 東西 多 的 是 , 當然 希望 可 免 則 免 , 於是 徵求 議員 意見 , 集思廣益 。 結果 出現 兩 大 分歧 , 第一 種 觀點 認為 市政局 不宜 連 攤檔 具體 設計 細項 包括 顏色 也 管 一 通 , 最 重要 把 精力 投放 在 管好 攤檔 所 佔 空間 , 確保 不 阻礙 街道 便是 。 持 另 一 種 觀點 的 議員 則 認為 攤檔 設計 規格 宜 細緻化 , 最好 定明 只 可 採 甚麼 顏色 、 何 種 物料 、 頂部 形狀 等 , 有利 前線 執法 人員 執勤 , 一 眼 分出 誰 檔 違規 一目瞭然 。 持 後 一 種 觀點 的 議員 們 , 甚至 認為 一切 攤檔 設計 及 打造 均 應 由 市政局 包辦 , 連 日常 維修 也 落在 市政局 頭 上 。 議員 早 想到 行政 成本 大增 , 但 謂 「 局方 只 需 透過 增加 牌費 , 甚或 向 小販 收取 租 檔 費用 , 便 可 解決 問題 。 長遠 而言 , 有助 管理 , 更 有效 讓 市政局 透過 重組 攤檔 而 重拾 旁落 的 控制權 。 」 兩 種 觀點 各 走 極端 , 前者 採 放任 政策 , 只 堅持 重大 原則 , 不要 扛 起 管家婆 角色 , 否則 釀成 尾大不掉 之 患 , 其時 不單 難以 重 掌 控制權 , 且 時時 要 與 小販 斤斤計較 , 費時 失事 。 後者 的 觀點 則 堅持 事事 管 、 樣樣 管 , 把 市政局 當作 攤檔 承包商 , 既 要 大量 生產檔 攤檔架 , 又 要 登記 租用 細項 。 第二 種 觀點 無疑 自討苦吃 , 眼看 議員 幫不了 忙 , 局方 唯有 自行 開闢 第三 條 出路 , 將 兩 者 觀點 合而為一 , 在 有效 管理 及 保持 整潔 的 大 前提 第五 章 ?
綠色 鐵皮盒 設計 的 演變 下 , 採取 標準 設計 攤檔 方案 , 小販 只 需 按 局方 的 整體 標準 規格 原則 ─ 不 阻街 及 整潔 , 容許 自行 打造 攤檔 , 即 檔架 設計 、 物料 、 顏色 等 , 檔販 有 話事權 。 因此 , 早年 的 大牌檔 除了 綠色 外 , 還 有 索性 不 在 包裹 木架 的 鐵皮 上 再 塗上 顏色 , 於是 在 一 片 綠 盒子 中 , 銀色 檔 攤 便 顯得 很 突出 了 。 具 創新 思維 的 檔販 , 尚 嫌 塗 漆 費時 失事 , 寧 多 花 點 錢 為 檔身 大 鋪 綠 或 白色 瓷磚 , 現時 在 深水 ?
經營 的 鴻記 麵檔 仍 保有 綠色 瓷磚 。 瓷磚 的 鋪設 具備 三 項 優點 , 一來 既 貫徹 街 邊 大牌檔 的 傳統 色調 , 二來 可 起 阻隔 火爐 傳出 的 熱力 , 三來 易於 清洗 , 達到 市政局 要求 的 整潔 要求 。 從 兩 張 於 1966年 訂造 大牌檔 的 發票 , 可以 看到 在 檔架 具體 設計 、 物料 、 顏色 上 , 檔販 是 有 一定 的 自主 空間 。 透過 該 等 發票 , 有助 解 一 個 完完整整 街 邊 大牌檔 的 實際 規格 , 從而 推測 其 經營 業務 。 1966年 租下 深水 ?
長發街 大牌檔 和記 飯店 的 新 檔主 陳文孝 , 以 月租 二百五十 元 與 持牌人 蘇後 簽訂 為期 四 年 的 合約 ( 有關 合約 詳看 第六 章 ) 。 雄心萬丈 的 陳文孝 , 特意 聘來 設於 蘇屋 ?
的 許東安 建造 裝飾 公司 , 重新 訂造 一 副 檔架 , 同時 修補 部份 原有 配件 ( 表 5.1 ) 。 ■ 鋪上 瓷磚 易於 清理 及 有助 隔熱 。 表 5.1 大 牌檔 檔架 細項 第一 張 發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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